霍庭深就这就答应了。 挂了电话,霍庭深找快递公司把用了巨大的箱子,里面包装了厚厚的防压真空膜,把这两个大家伙寄走。 快递费都花了不少。 弄完这些,老爷子电话追过来了, “你小叔的事,你知道吗?” 霍庭深心里咯噔一下,他没敢在老爷子面前提这事,不知道老爷子从哪里得到的消息。他这么问,想必是对霍子晋被关进去的事一清二楚。 “爷爷,我也是刚知道。” 电话对面,老爷子沉默了几秒, “给我订机票,我和你一起飞海市。” “爷爷,您别急,这件事中间有误会,我到海市处理。” 老爷子哼了声, “你儿子要是被关起来,你急不急?” 霍庭深被噎了下,急,当然得急。 “爷爷,我让助理给您订机票,我和一个航班,后天出发。” 老宅这边,老爷子挂了电话,坐在书房脸色极其难看, “老钟,你说霍家这个月是犯了哪路神仙,怎么总有牢狱之灾?” 钟叔倒了杯水过来,放到桌上, “老爷,您可别瞎说,哪有什么神仙,咱们霍家好着呢。” 老爷子心情极差,也知道自己这个管家只会挑好听的说, “子晋的病情证明开出来了吗?” “老爷,联系过方院长了,明天盖过章就可以取回来。” 老爷子握着手杖不想说话,但看得出来心里在想事情,钟叔照顾着也犯难,这才从医院出来几天,霍家接二连三的有事情发生,老人家养病可听不得这些,他拣开心事说, “老爷,我明天把您的东西都收拾好,到海市就多住几天呗,两个小家伙估计暑假也快结束了,趁机多和孩子玩玩。” “你收拾吧,把我太太照片带上,简单带些生活用品,其余到了海市再买。” 钟叔应声, “好咧,我把您皮箱装满,到机场直接托运。” 时间一晃到了出发日,老爷子这次不打算带钟叔,霍庭深那边房子可能还没安排好,多带一个人,多一分不方便。 一大早,老宅上上下下的人便张罗起来,考虑到飞机餐不一定吃得顺口,厨房做了些精致低糖的小糕点给老爷子带在路上,又洗了水果打包,像照顾幼儿园小朋友一样。 霍庭深车子开过来的时候,老爷子正坐在沙发不耐烦, “我又不是去海上漂流,你们给我带这些东西做什么,这么多带着出门,那不是累赘么?” 钟叔陪笑, “老爷,飞机要好几个小时呢,到时候您坐那没事干就当消遣。这不是还有霍总帮您提东西吗,哪里用得着您亲自动手。” 老爷子一脸烦躁, “行了行了,就这些吧,别的不许带了,过安检也费劲。” 依他的意思,就拎个皮箱完事,结果七七八八,东西越收越多,像搬家一样。 霍庭深扫了眼地上打包好的那些,确实有点让人头痛, “钟叔,不能再拿了,我只有两只手。” 爷孙俩难得站在统一战线,钟叔让厨房停止收拾,就拿地上这些。临出门,老爷子不放心地问, “子晋的病情证明给我带了吗?” 钟叔忙应道, “带了,就在皮箱里的文件夹里,到地方您打开箱子就能看到。” 老爷子这才放心上车。 霍庭深忍不住问, “爷爷,您知道小叔……精神上有毛病?” 老爷子微微眯眼, “我是老了,又不是傻了,他成天那副消沉样子,我自己的孩子自己能看不出来?” 老爷子消息灵通,也是在霍子晋主动去就医之后就知道了这件事,医生把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了他。 双向感情障碍,病期已经有几年,相当顽固不好治了。 老爷子心里着急却又不敢点破这件事,近期正发愁怎样来引导他一下,紧接着就发生了这样的事。 听到霍子晋跟着许之漾到了海市,并且做出那样离谱的事后,他心急如焚。自己的儿子自己了解,霍子晋那个人自小温润有礼从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若不是病情发展到一定的地步,他是不会做出那种荒唐事的。 这事说出去不好听,他除了钟叔,没跟家里任何一个人说,哪怕是大儿子霍承安也瞒着。 但面对自己的大孙,老爷子倒想与他聊聊这件事。 “你小叔精神上出了问题,所以才冒犯了漾漾,他被关进去这事,没有你在背后推波助澜吧?” 霍庭深愣了下,脸上写着大大的两个字,冤枉! “爷爷,我知道这件事的时间可能不比您早,是许砚京。” 老爷子叹气道,biqubao.com “也是,在许家的地盘发生这样的事,那许砚京又怎会轻易罢休。这次去了我亲自给漾漾道歉,只是你小叔我必须要把他带出来。” 霍庭深垂眸,他实际是有点担心霍子晋出来又去骚扰许之漾,即使他来了海市也不能保证时时盯着,毕竟霍子晋是个人,不是个物件可以锁在哪里。 “爷爷……” 老爷子知道他的顾虑, “我带他去看医生,他的病不能再拖了。” 这次霍庭深没接话。 海市。 许之漾今天接到了d国发来的荣誉函,她前段日子投稿参加的那个cynthia珠宝设计大赛拿了头等奖。 能拿这个奖项完全在许之漾意料之中,她每年都会关注这个比赛,而且当时在设计界lolly的身份也是拿了这个奖之后在这个圈子里开始崭露头角。 她有这个把握,也有这个能力。 以这个比赛在圈内的知名度,她这一把定能再火起来,一炮打响,就像当初的lolly。 与之前不同,她这次用的自己的中文名字。 玛卡的员工听到这个消息都炸开锅了,这种全球性的比赛,能进前十已经是圈子里的佼佼者,而她们的老板直接拿了个冠军回来。 这种事搁谁不兴奋? 谁都恨不得奔走相告,让身边的人都知道,自己每天在与这种高质量的同事一起工作,说起来也是一种荣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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