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一架直升机降落在某条公路附近。 飞机上下来几个士兵,还有两个带着仪器的工人。 工人像是在测量着什么,花了一会儿功夫记录好数据后重新登上了直升机。 直升机再次起飞,又跑了两个地方,最后来到了五马山。 他们降落在星夜旅馆附近,留守的卫兵不但没驱赶他们,还很客气地请他们进了旅馆,帮他们安排了午饭。 于胜利很快和胡天亮一起来到旅馆,见到了这群客人。 领头的军官朝他敬了个礼,直接开口道:“于团长,我奉命来和你们商谈搭建通讯线路的计划,测绘已经完成,请问你们基地由谁来负责这个项目?” 胡天亮笑着走上来和他握了握手,开始跟那两个随行的工人交谈起来。 这是331来的人,他们将要配合五马山的人,建立一条连通国防光缆的通讯线路。 五马山的存在很尴尬,这里有着大量非法的武器,还有不受管控的武装人员。 但鉴于林大村长的蛮不讲理,陈守义也就授意了331的军事主官肖铮对五马山睁一只眼闭一眼。 反正剿是不可能剿,想收编人家也不乐意,给他惹急了他又要核突威胁。 但上面也不能就放着林枫在这里胡作非为,他们怕林枫搞事,更怕林枫被人搞死。 许可是陈守义的心腹,留在东海就是为了盯着五马山。 许大特务的想法很简单,你要啥就吱声,我给你送去,前提是我掏的出来。 反正别几把出去搞事情,咱们现在是自己人了,我的就是你的,当然这个“我的”需要走审批。 这不,生怕有事联系不上林大村长,这都准备从国防光缆里拉条线出来,直接串进林村长家里。 卫星不可靠啊,咱们还是打固话吧,哥俩没事儿常联系。 林枫知道这是在跟自己示好,想让五马山加强跟官方的连接,这样大家都有好处。 上面能慢慢拉拢五马山,林枫也能薅羊毛,时间一长说不定就有收编的机会,两全其美。 胡天亮带着自己的技术人员忙着和331来的技术人员沟通,于胜利则是跟护送的军官聊起了闲天。 “来,抽烟。”老于笑呵呵的递了支烟,“老弟,你们那现在咋样啊?” 军官点了烟,也不见外,随口说道:“别提了,还不是老样子,憋屈又窝囊。” 两人虽然不认识,但来之前有人跟军官打过招呼,他能被派来五马山处理这些事,肯定不会是啥也不知道的蠢蛋。 五马山虽然是个土匪窝,但老于现在也是有身份的人,凤凰村民兵团副团长,正团长由林大村长兼任,五马山一带都归他们自行管辖。 反正出门在外,身份都是自己给的,有个正儿八经的身份说出去也好听,各论各的呗。 许可知道他们无耻,也就捏着鼻子认了,还让名存实亡的东海市政出了个正儿八经的委任状,算是承认了这群土匪的身份。 林大村长可是直接受统战部部长领导的“特别军事人员”,怎么能是土匪呢,那必须是光正伟的人物啊,你说是吧? 军方已经通过这种形式,在各地收编了无数成势的流民团体。 可惜嘴上说得再好听,也改变不了官方和难民貌合心不合的事实。 两人闲扯了一会儿,互相套了一点对方的消息,笑呵呵的傻乐起来。 军官抽完一支烟,突然岔开话题说道:“对了,最近有不少南方的难民在北上,你们门前就是国道,自己注意点。” 于胜利眼咕噜转了转,点点头道:“我知道了。” 于胜利招待了一会儿,便直接走人,让自己的手下作陪。 他回到基地里想去找林枫,听说对方正和于欣在餐厅吃饭后,老于暗骂三声晦气,转头去找庞建军。 老庞此时正在自己的“豪华大别也”里面搂着一个漂亮妞说俏皮话。 见到于胜利过来,老庞笑嘻嘻地打发走姑娘。 老于看着那个不过二十出头的俏丽女孩,亲了老庞一下才上楼,干咳几声后说道:“小庞,好歹是个副村长,要注意影响。” 五马山谁最会享受? 那必然是庞建军了。 这狗日的住的屋子比林枫的还大,到处都是他从外面搜刮回来的价值不菲的古董字画和艺术品。 屋子大,住的人也多,常住的女人都有三个,刘涵一直笑话他什么时候娶第四房。 老庞也是牛逼,家里三个女人被他调教的服服帖帖,从来没在后院给他整过事。 外面还有好几个他的情人,有时候连负责搞情报的关海山都弄不太清,他到底偷偷养了几个。 庞建军似乎一点都不在乎别人怎么说他,整个基地唯一能对他指手画脚的林枫也从来不管他裤裆子里的事。 “哎哟,我在自己家里,关他们屁事啊?” 老庞满不在乎地回了一句,帮于胜利倒了杯水后问道:“找我啥事儿啊?” 于胜利拉开椅子坐下,开门见山地说道:“我们得扩充人手,而且不能再那么高要求了。现在防卫团就三百来号人,真碰上大规模战斗根本不够用。” 五马山的防卫力量都是走精兵路线,配的正规军用装备,待遇也高的。 但林枫对士兵要求很高,除了得体格子好,思想还得“正”。 说白了就是得死心塌地跟他干,保证忠诚。 这也就限制了防卫团的人数。 “不是已经有这个计划了吗?你干嘛专门又跑来提这个事儿?” 庞建军点上烟,有些好奇地问道。 于胜利抓起庞建军私藏的华子,给自己来了一根,随即说道:“南方已经彻底废了,遍地都是流民和叛军,他们已经大规模北上劫掠了。而且外国人也从边境插了进来,正在四处流窜,这些乱七八糟的人以后迟早得跟咱们干上。” 庞建军点点头,思索了一会儿后笑着问道:“你怎么不指望官方啊,331的军事老大叫啥来着?肖铮是吧,我记得你好像也认识他的啊,他们那个火力多猛啊,一轮齐射,大几万叛军不就全部报销了吗?” 于胜利翻了个白眼:“明知故问。”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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