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灾末世:我的规矩就是规矩_第709章 混蛋是怎样炼成的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做不好?”马志皱了皱眉,有些不高兴地问道:“到底是怕做不好,还是怕别人说闲话?”
  沈薇沉默地低下头,什么也没说。
  马志看着她这副模样,顿时有些悲哀和气愤。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他一拉抽屉,拿出自己的手枪往桌上一拍,骂骂咧咧地说道:“现在就给我出去找个丧尸,一枪崩了它练练胆,以后去哪都把枪别在腰上,谁再敢造谣就直接把她的门牙打掉!”
  沈薇被他突然发脾气的举动吓了一跳,身子下意识地颤抖一下。
  她有些害怕地看着马志,小声道:“马大哥,你别这样,我没事……”
  “你他妈打算一辈子这样窝囊吗?”马志怒声呵斥,将她的话打断,“我告诉你,你这种性格要不是遇到了我们,早他妈就被人害了!万一哪天我们这些老邻居都死了,你打算怎么活下去,靠你那些屁用没有的正义去打动那些罪犯吗,还是用林枫教你拉裤裆的那招,还是你觉得我们能帮衬你一辈子?”
  马志相比于林枫那种早就道德崩坏的人,还是比较斯文的,平时不怎么说脏话也很少发火,特别是在女孩子面前。
  现在突然言辞这么激烈而粗鄙,吼得沈薇都不敢还口了。
  她低着脑袋,满肚子委屈想说不敢说。
  马志拿着枪站起来,绕过桌子来到沈薇面前,一把将枪直接塞到她手里:“现在这世道做好人就注定要被人欺负,还在长华一起住的时候小佳跟你关系最好,别他妈忘了她是怎么死的!”
  提到朱小佳,沈薇的身子颤了颤,她沉默了好半晌,再次抬起头时眼里已经挂上了水雾:“马大哥,我一直想跟你说声对不起的……当时我要是……我……”
  她说着说着就哭了出来,后面的话全哽在了喉咙里。
  马志眼睛红了一下,努力克制情绪坐回位置上:“不怪你,是我们一起接纳了那个何玉,要怪也是怪我自己太蠢。”
  沈薇擦了一把眼泪,把枪放回桌上,抽噎着说道:“我……我先走了。”
  马志拍了一下桌子:“你到底明不明白,拉裤裆那招现在也没用了,真想当缩头乌龟,得拿火烧,把整张脸、整个身子都烧烂才行!”
  他越这么说,沈薇心里越惶恐。
  末世让她真正体会到什么叫生得好看也是一种罪过。
  马志在暗示什么不言而喻,一个年轻女人,还是个长得漂亮的年轻女人,在这种秩序崩坏的末世,一旦失去能接纳她的团队迟早要被人当成玩物。
  沈薇刚认识林枫的时候,觉得林枫这人就是个白长了一张好看脸蛋的斯文禽兽,三观不正还不尊重女性,一身匪气,活脱脱的流氓。
  后来她才发现,林枫这种人比那些伪君子强多了,哪怕很多人都说林枫是个杀人狂,可在沈薇看来,在这种末世里林枫算得上是个好人。
  有时候不要看别人嘴上在说什么,要看别人做了什么。
  至少林枫好心提醒过自己,要遮住自己脸,防范那些逐渐失去法律束缚的居民,从长华小区一路来到五马山,林枫也没对她做过什么出格的事,还看在邻居的面子上给了一些特殊照顾。
  准确的说林枫压根就没怎么关注过她,沈薇感觉在林枫眼里自己就只是个相对比较熟悉的邻居而已。m.biqubao.com
  沈薇感觉这样就很好,林枫真的要是开始关心她了,她反而要开始害怕了。
  林枫不关心,别的人倒是挺关心,沈薇很清楚的感觉到有些男人看她的眼光总是带着一丝不怀好意的窥探。
  八卦的也有,好奇的也有,觊觎的也有。要不是马志这一帮人在这压着,可能早就有人来骚扰她了。
  “洪瑶瑶都敢杀人,你比她大了几岁还不敢,真到了要拼命的时候能指望你干点什么?机会给你了,抓不住就随便找个人嫁了吧,以后让你的男人来保护你!”
  马志的话说得有些重,沈薇心里更委屈了。
  但她却努力止住了眼泪,认真地看了一眼对方。
  她在这一刻猛然发现,马志越来越像林枫了。
  也许这就是末世该有的样子吧,逼迫着一个原本善良的人变成冷血动物,变成一个说好话都要说得这么难听的混蛋。
  她抬起手用力擦了一下眼泪,伸手拿起桌上的枪和档案,大声说道:“为什么女人就一定要依靠男人,我也会开枪,现在就去找一个丧尸把它杀了!”
  她抱着东西转头就走,手还在努力地擦拭着脸上的眼泪。
  看着对方离去的背影,马志撇了撇嘴,随后又笑了起来。
  他拿起桌上的电话,拨通了防卫团的前哨站,朝那边值班士兵说道:“后勤部的门面担当要出去学怎么打丧尸,叫几个单身的好小伙跟上去看着点,顺便教她点东西,以后别再说我金屋藏娇不给你们机会了。”
  “门面担当?”那头的士兵疑惑地咕哝了一句,“马部长,你说的啥啊?”
  马志笑骂道:“你这情报工作做得这么拉胯,活该你没有老婆。”
  “马部长,你这话太伤人了,我有老婆,只是还不知道叫啥而已……”
  马志懒得听他鬼扯,直接挂断了电话。
  他坐在位置上发了一会儿呆,突然低下头,伸手拉开了抽屉,从最里面一个隐秘的角落抽出来一台手机。
  那台手机的保护壳是粉红色的,后面还贴着可爱的卡通贴纸,像是女孩子用的。
  打开手机,他点进相册一张一张看了起来,嘴角逐渐挂上了笑容。
  那是朱小佳曾经用过的手机,她很喜欢拍照,相册里有很多美好的回忆。
  看着看着,他的眼中突然酝酿出了水雾。
  水雾凝成眼泪,马志擦拭了一下眼眶对着照片小声说道:“要是当初也有一个我这样的混蛋,像骂醒沈薇那样骂醒你,那该多好啊?”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7_167212/72914367.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