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灾末世:我的规矩就是规矩_第157章 久违的热闹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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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上那个整天躲在云雾后面的羞答答小姑娘下山了,长华小区亮起了稀稀拉拉的烛火。
  不过这火光亮不了多久就会熄灭,照明的蜡烛、煤油都挺缺的,得省着用。
  与之相反的是,71号附近灯火通明,隐约能听到这几间屋子地下室里的发电机正在微微作响。
  沈薇从床上醒来,揉了揉眼睛后开始洗漱,随后坐在梳妆镜前整理头发。
  作为“资深夜班保安”,她现在白天都在睡觉,能保证每天跟大家碰面的机会就是晚餐和早餐。
  扎好头发,她翻开柜台上的日历看了看,轻叹一口气。
  十月一号,本来是个普天同庆的日子,可惜大雪掩埋了所有欢笑。
  她拿出许久未用的手机,开机看了看,依旧没有信号。
  也不知道爸爸妈妈怎么样了......
  有些失望地将手机关机,放回抽屉里。
  隐约间她听到楼下传来喧闹声,似乎是大家在说话。
  她看向正坐在窗边的徐丽丽,朝她问道:“怎么好像来了很多人?”
  “嗯。”徐丽丽点点头,“后天要走了,今天又撞上过节,马志他们说要弄点好的,好像拿了一只羊出来......我真倒霉,八点才能跟你换班。”
  “是吗?我看看去。”
  沈薇推门走出屋子,来到楼下。
  此时一楼坐满了人,零零散散有三十多号,其中有不少她都没见过。
  大家正凑在一起聊天说话,庞建军跟别人凑了一桌麻将,他似乎不太会玩,一个大姐站在他身后不断地指点江山,弄得他有点不高兴。
  几个女人在厨房里忙碌着,饭菜的香味飘满了整栋屋子,马志正在和几个男人喝酒,还有几个孩子在奔跑打闹。
  沈薇突然感觉这有点像以前家里过年的时候,乱糟糟的,但是又让人觉得快乐。
  “沈薇,起来啦...碰。”王姐瞧见她,一边打牌一边跟她打了声招呼。
  “嗯。”
  沈薇应了一声,跑进厨房去帮忙。
  马志边上的一个年轻小伙当场看直了眼,冲着马志低声问道:“志哥,什么时候来了个这么漂亮的姑娘?”
  “早来了,一直跟我们在一块,她要守夜,你没见过而已。”
  “守夜?”小伙楞了一下,“这么漂亮的姑娘放着守夜,你也舍得啊?”
  马志冲他挤了挤眼睛:“漂亮不能当饭吃。”
  小伙喝了口酒,笑嘻嘻地说道:“她有对象吗?”
  马志还没说话,边上的一个男人就敲了敲小伙的头:“问这种鬼话,你是不是缺心眼?”
  边上几人也给他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就此打住,别再提这件事。
  小伙揉了揉脑袋,咕哝道:“志哥,你要是不喜欢,我就追了。”
  马志摇摇头:“老衲现在没有那种世俗的欲望。”
  小伙心头一热。
  原先还顾及是马志养在家里的女人,现在人家既然撇清了关系,那就可以下手了。
  这时门外走进来三个人,屋内顿时安静下来。
  刚进门正在脱衣服的林枫扫视众人一圈,咧嘴笑道:“怎么,刚刚还乐呵呵的,现在见了我就跟见了阎王跟前的小鬼似的。”
  走在后面的柯露将衣服挂好,站在林枫身边对众人笑着道:“我就当你们是在用注目礼欢迎我了。”
  两人的玩笑让众人略微放松下来,马志放下啤酒瓶,走过来领着他们到一旁坐下,屋内重新响起了谈笑声,只是不如先前那样热烈。
  说到底,年终聚会的时候谁都不喜欢跑来凑热闹的领导。
  这种人真是没眼力见......
  刚刚那个正在摩拳擦掌准备去找沈薇搭讪的小伙子突然感觉肩膀被人按住,扭头看去,是一个跟他关系不错的老大哥。
  老大哥在他耳边低声说道:“想找漂亮娘们去外头找,别招惹这边的。”
  小伙皱眉问道:“志哥不是说了吗,那不是她的女人。”
  老大哥恨铁不成钢地瞪了他一眼,道:“你他妈真是缺根筋,守夜这活谁都知道男人比女人合适,人家沈薇能在这端上一只饭碗,你以为是谁点的头,又是为什么点的头?你志哥不肯说明白,要么是他要面子,要么就是在给别人留面子,还不明白吗?”
  小伙回过神来,瞧了一眼正在和马志说话的林枫,酒意立马退了。
  他搓了搓下巴,小声道:“哥,还得是你,你要不拉我这一下,我以后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老大哥见他“迷途知返”,满意地点点头:“知道就好,这姑娘比柯露还靓,不是你能惦记的,以后长点心吧。”
  小伙叹了口气,有些忧郁地重新拿起酒瓶。
  光速失恋,喝酒吧喝酒吧。
  “大家没怎么见过你,紧张,别往心里去。”
  马志一边嗑瓜子,一边冲林枫笑着道。
  林枫摆摆手:“没事儿,是我出来活动得少,很多人我都不认识。”
  两人坐在一块随口闲聊,不时有人凑上来打声招呼。
  见林枫挺和气,渐渐地,众人心思也活络了起来,不少人开始琢磨着借这个难得机会跟林枫留个好印象。biqubao.com
  有人的地方就少不了虚意逢迎溜须拍马,坐了没一会儿,林枫就被那些“热心肠”的人搅得有些烦躁。
  正好一个小孩跑过,林枫一把给他抱起来逗弄,边上的人见他没什么兴趣说太多场面话,便自觉开溜。
  小屁孩抓了一把林枫的扣子,笑嘻嘻地说道:“林叔叔,你上次说的激光剑什么时候给我?”
  林枫掐了一把他的脸蛋,笑道:“叫干爹,干爹回头给你弄十把。”
  “干爹。”
  “嘿嘿,等着吧,过阵子去了新家我就让人给你弄。”
  坐在边上的柯露瞧了一眼那个小屁孩,心中暗笑一声。
  这是关海山的儿子,她认得。
  原来林枫不是那种懒得应付人情世故的闷葫芦,他也玩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
  让人家小孩叫干爹,抬了关海山的地位,拉近两家的关系,关海山只会被他绑得更死。
  对这个小屁孩好,有几分是真心,几分是假意,估计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人心呐,谁也说不清。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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