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销售我的菜?五块钱一斤?” 张叔惊讶的看着慕斯特,一脸的怀疑的伸手做了一个五块钱的动作。 随即反应过来笑呵呵的摆摆手:“小伙子不要开玩笑,我会当真的哦!哈哈!” “张叔!我没开玩笑,我是认真的。”慕斯特站起来走到张叔面前帮忙摘菜。 “张叔!一亩地能种多少菜出来啊?”慕斯特开始研究生产资料。 “这个说不清楚的,天气和技术直接影响蔬菜产量,像这种二十多天就可以上市的菜,一般正常情况就是两千斤左右一亩,如果种包菜之类的时间久一点,产量也就高一点,一亩地三到八千斤不等,主要看种得好不好和天气的好坏。” 张叔几句话就说清楚了产量的基本情况。 “那一亩地多少成本?”慕斯特感觉产量还可以,继续了解。 “种叶菜类的成本比较低,一亩地三五百成本就可以了,剩下的就是我们自己管理费,说好听点我们是种菜挣钱,说难听点我们就是在地里挣点人工钱,要是天气不好,我们连人工钱都拿不回来,要是价格不好,我们连生活费都没有,种菜还不如打工稳定。” 张叔几句话又把种菜的收入说了个大概。 “我明白了,张叔的意思是说菜价和产量来决定收入的,是吧?” 慕斯特不愧是生意人,一听就明白。 “对对对!就是这样的。” “这样就简单多了,想办法提高产量和菜价就行了呗!”慕斯特专门性的说道。 “呵呵!哪有那么简单啊?改善环境可以预防减产,可价格都是跟着市场行情走,价格不好控制啊!” 张叔根据他自己这几年的经验分析道:“还有一个最关键的问题,就是销量有限,种多了也卖不出去。” “张叔!那您一天能卖多少菜啊?”慕斯特好奇的看着张叔。 “我现在没多少菜上市场,一天也就千儿八百斤丝瓜,嘿嘿!” 张叔憨憨一笑:“现在是缺菜的时季节,不愁卖,价格也还可以,批发三块左右一斤。” “三块钱一斤,一天一千斤,那就是三千块钱喽!那一个月就有九万块钱,哇!张叔!种菜这么有钱啊?” 沈彩霞算算账直接傻眼了,公司高管一个月也就十来万的底薪,白领才两三万。 “哈哈哈哈哈哈……”张叔看到沈彩霞那傻样就忍不住笑了出来。 “哪里天天有那么多摘的啊?从种到收要一个多月时间没有收入,种菜收入不是按天按月算的,是按季算的,比如说我这一季丝瓜,从种下去到谢苗五个月时间,这五个月时间能卖三万那这季菜就挣三万,能卖五万那我这季菜就挣五万,按你那样算五个月不得挣四十五万啊!” “原来如此啊!”沈彩霞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这做农业的账算出来挣钱,可种出来才知道挣钱不挣钱哦!农业难搞哦!嘿嘿!” 张叔嘿嘿一笑,给人感觉搞农业无奈又神秘。 说话间,不知不觉就割了一大框菜了,张婶又去拿了一个菜框来准备接着割菜。 “这些菜都是给我的吗?”沈彩霞看着满满一筐油绿油绿的蔬菜,心里喜欢得不得了。 “是啊!再割一点,中午炒一点来吃,剩下的你们全部打包拿走。”张婶笑呵呵的说道。 “张婶儿不要割了,够了够了,这么大一筐我要不完。” 沈彩霞被吓到了,这么菜吃个十天半个月都吃不完。 “你们两个一人分一半,分开就没多少菜了,嘿嘿!”张叔憨憨一笑。 “我也有份儿啊?谢谢张叔!谢谢张婶!”慕斯特受宠若惊,没想到自己也有菜拿回家。 “要是你们有时间就过来,我随时都有菜摘,我的女儿和儿子他们也经常回来拿菜,菜市场里面的菜他们吃不惯,每次来都会拿几大框回去打包放冰箱,他们拿回去还送给他们的朋友,吃过我的菜的都吃上瘾了,上次你们来的时候,我女儿她们刚走没多久,哈哈哈哈哈哈……” 张叔说起他的菜,脸上就洋溢着开心的笑容。 “我是怕吃不完,浪费了这么好的菜,嘿嘿!”沈彩霞憨憨一笑,心里可开心了。 “吃不完就送人呗!你们城里人难得吃到我种的菜,这些菜过几天就老了,老了就不好吃了,不好吃就没人吃了,没人吃就浪费了,那边那些菜过十天八天又可以吃了。” 张叔叫张婶拿框继续割菜。 “那边的小菜苗也是您种的呀?” 沈彩霞看着远处有一片小菜苗,好奇的跑过去欣赏欣赏。 “张叔!我多拿点回去,嘿嘿!” 慕斯特大慨概了解了一下种菜行业,决定拿一些菜回去进一步研究。 “没问题,每个品种的菜都给你们割一点,你们喜欢吃的品种,下次我给你们多种一点。” 张叔喜笑颜开,他最喜欢的就是别人喜欢吃他种的菜,感觉特有成就感。 “谢谢张叔!”慕斯特客气了一句,跟着沈彩霞跑去看小菜苗去了。 “哇哦!这些小菜苗好可爱哦!” 沈彩霞蹲在地边上欢喜的看着小菜苗,用白白细腻的纤纤玉手,如获珍宝一样轻轻地、小心翼翼的抚摸着正在茁壮成长的小菜苗,生怕被自己弄坏了。 慕斯特静静地看着沈彩霞小心翼翼的抚摸着嫩绿嫩绿的小菜苗,她那小心翼翼的样子带着宠溺、欣赏、还有淡淡的微笑里藏着一缕相思。 她真的太美了,感觉她就是天仙下凡,慕斯特的心脏一阵狂跳。 慕斯特揣着一颗狂跳的心脏走到沈彩霞身边蹲下,学着沈彩霞用手轻轻抚摸着茁壮成长的小菜苗,嘴里学着沈彩霞的口气说道:“好可爱的小菜苗哦!” “是啊!原来小菜苗这么可爱,太神奇了!”沈彩霞不可思议的看着小菜苗爱不释手。 “你更可爱!”慕斯特的手顺着小菜苗向沈彩霞的手抚摸过去,一下子抓住沈彩霞的手,动情的看着沈彩霞:“你好美!”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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