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亮剑从学蒸馒头开始_第72章 给平田一郎拜寿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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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云飞只是客套一下,没想到沈凤娘还真接了话头,又是个措手不及,他还当真很多年没遇到这么耿直的副官了。
  有意思!
  他两手抱拳:“云龙兄,你这警卫员还真是性情中人,今日聚仙楼有大鱼,按照云龙兄的为人,应该更喜欢亲手捉鱼。”
  “知我者,楚兄已。”李云龙不顾沈凤娘使劲眨巴的大眼睛,抱拳道。
  “但是,今日我与这位小哥有缘,枪支粮草想必云龙兄也不会要我楚某人提供,但这针灸工具倒是我给小哥的见面礼。”
  话罢,扭头朝背后的孙铭吩咐道:“过几日,派人送一副上等的针灸工具到独立团。”
  “沈二,还不谢过楚老板。”李云龙朝沈凤娘使了个眼色。
  沈凤娘一愣,反应过来团长是在叫自己,她起身,学着李云龙人对着楚云飞抱拳道:“多谢楚老板。”
  毕竟她好不容易适应沈凤娘这个名字,现在突然被李云龙叫沈二,一时半会儿还要再适应适应。
  “大鱼?”沈凤娘落座后,心里暗暗揣度,今天估计又有好戏看了。
  训练这么久了,自己还没有试过活人靶子,刚好可以看看自己这神枪手的含金量有没有下降。
  “楚兄,收集情报能力一流。”
  “云龙兄也不差,不然今日怎肯这副装扮前来赴约。”
  “彼此彼此。”
  沈凤娘见两人又开始互相恭维起来,伸出左脚,从八角桌下踢了李云龙一脚。
  李云龙知道这丫头是嫌自己和楚云飞太过啰嗦,提醒长话短说,他起身,做出请的姿势,眼神余光宠溺地瞪了眼沈凤娘:鬼丫头,胆子大了,敢踢你大哥了。
  楚云飞也起身,一行人直奔聚仙楼而去。
  沈凤娘心里纳闷,聚仙楼听上去应该是个吃饭的地方吗?这和打鬼子有啥关系?
  她一路专心思考,魏和尚扯了她几次衣角,她丝毫未注意到,更别提孙铭时不时投来三分羡慕、三分嫉妒、三分怨恨的眼神。
  待快到聚仙楼外时,她才从思考中解脱,一扭头,刚好碰上孙铭那复杂的眼神,她嘴角微微一扬,莞尔一笑,以示友好。
  孙铭被这笑容一电,全身鸡皮疙瘩密密麻麻,刷地一下,从脖子红到了耳朵,整张脸像烫了皮的番茄,又热又红。
  他吞了口口水,往楚云飞身后挪了挪,尽量将自己的脸藏在楚团长那高大的背影后。
  心里十分不爽,自己怎么会脸红?他可是个男的,不就是长得比自己白皙和俊俏些么?又不是什么漂亮小姑娘!
  沈凤娘早都瞧见了,对于在现代已经有25岁的她来说,这种情况早都司空见惯,比这还夸张的也有,想当年她沈清清可是烈火玫瑰般的存在。
  她收起嘴角的笑意,一回头看见饭馆大门口放着一张桌子,上面堆满了礼品,旁边坐着一个管事的,正拿着毛笔把送礼的人一一记在一张红纸上。
  “霸王餐?”沈凤娘看看李云龙,再看看魏和尚,手中空无一物。
  突然想起方才孙铭手里好像提着个线绳捆扎方格盒子,再看看门口管事的,立马明白了,感情这楚云飞又给他们出了个难题。
  可大哥既然早都知道里面是在办喜事,为什么不提前准备礼物呢?!
  按照他的智商,不应该啊!
  除了穷、除了抠,估计再没别的原因了!
  李云龙本来是想买些礼品糊弄的,但是他没钱,和魏和尚一合计,去他娘的,他们能来吃饭,那是给平田一郎脸了,准备他娘的礼物。
  “云龙兄,那我就先进去了!”楚云飞在李云龙耳边低语一句后,和孙铭按规矩留下了姓名,放下礼物,直接跨门而入。
  两人找了个僻静的角落坐下,时不时瞟眼门口三人。
  “走。”
  见李云龙和魏和尚向大门走去,沈凤娘赶紧跟了上去,管事的忙迎了上来,准备接礼品,见三人两手空空,当即脸比驴子还难看,但见三人穿着长衫,腰间鼓鼓囊囊,也不敢多加阻拦,心里记下了三人容貌,准备回头向平田一郎告状,哪个便衣队的太不守规矩。
  沈凤娘心里对自己这大哥的胆量佩服的不要不要的,敢这样大摇大摆地带着人空手套白狼,就凭这点,他楚云飞就输了。
  三人就这样大摇大摆地进了门,挑了处墙角的位置坐下,桌上早已摆满了各色凉菜,红油猪耳、素锦拼盘、凉拌黄瓜、麻辣牛肉、凉拌海蜇皮......八个蓝瓷花盘将桌子占去了大半,看得出来,这宴会规格很高。
  刚落座,沈凤娘的目光便被桌上那盘凉拌折耳根吸引了,白嫩的根茎,紫红的叶子,无不彰显着主人的奢侈了,这个季节,能弄来这样的上等菜肴,实属不易。
  折耳根是沈凤娘家乡农村极普通的一种野菜。城里人叫它“鱼腥草”,家乡人偏叫它“猪鼻孔”,圆圆的紫红的叶片,细嫩而白胖的茎,匍匐着星星点点地长在杂草丛中,看上去状若满月小猪圆圆的猪鼻,正调皮地拱土而出,所以,故乡的农人更喜欢把“折耳根”亲昵地称作“猪鼻孔”。
  每年青黄不接之时,那看似普通的野菜便成为了各家各户餐桌上最好的美味。采摘回家,舀上一盆清水,细细地洗净,掐去根须,放进碗中,浇上油盐,反复拌上几拌,吃在嘴里“卟哧卟哧”直响,有些淡淡的鱼腥味,一种清香的泥土气息深入骨髓和血液。又麻又辣,又香又脆,确实是难得的美味。
  想到这,沈凤娘吞了吞口水,拿起筷子,夹了一口放嘴里,折耳根那特有的香味瞬间充斥着口腔,直通大脑,全然不觉红油流了一嘴。
  她偷偷瞄了眼李云龙和魏和尚,两人正你一筷子我一筷子夹起油炸花生米吃的不亦乐乎。李云龙最喜欢吃油炸花生米,眼见着花生米快没了,他一筷子把盘子挪到了自己跟前,魏和尚也喜欢吃花生米,他眼见花生米快没了,情急之下,伸手端起盘子大嘴一张,所有花生米全进了肚子。
  “瞧你这德行,这是高档宴会,来的都是体面人,你也不嫌丢人。”李云龙低声训斥道。
  沈凤娘:“......”
  ......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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