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帝国1980_第三十四章 业余生活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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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思颖走进资料室的时候,下意识的看了许强一眼,双眸闪过一抹好奇,但随即收回了目光。
  于此同时,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许强也终于拿到他需要的设备图纸,然后在里面的阅览室找了一张桌子,开始仔细的研究起来。
  几天来的研究和思索,让许强的技改方案有了初步的雏形,而其中最为关键的一步,就是对车间二号合成塔的改装。
  目前在化工车间,一号合成塔其实已经处在一个常年整修停顿的状态,那台设备还是解放前日据时期遗留下来的,当时就是要用来生产硝酸铵炸药的,解放后才变成化肥厂,在机器上还能找到‘昭和十五年’的字样,由此可见这台合成塔已经是颇有年头了。
  而现如今,化工车间主要还是依靠二号合成塔来完成氨气的合成,这也是许强技改的关键点。
  二号合成塔其实年头也不短了,是当年SL援建的设备,不过老毛子的东西虽然糙点,还算皮实耐用,直到现在,依然没有出过什么大问题。
  既然要走军转民的路线,化肥生产就必须要考虑一个成本能耗的问题。
  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就是‘吨氨两煤耗’,既每生产一吨合成氨所需要消耗的燃料煤和原料煤。biqubao.com
  据许强的了解,目前化工车间这边,生产合成氨所需的煤炭用量是非常高的,相比国内一些大的化肥厂,用量几乎高出了一倍左右,如此高的成本生产出来的化肥,自然也就没什么市场竞争力。
  其实如果不是总厂这边家大业大,为了完成任务忍着亏损托底,化工车间早就被解散了。
  许强这次的目标就是把合成氨的生产成本降下来,至少要达到国内的平均水平,而想要达成这个目标,设备的更新改造就变的迫在眉睫。
  整整一个上午的时间,许强都待在资料室的阅览间,把图纸关键数据全部记录在本本上后,这才归还资料,离开了房间。
  回到村子之后,许强继续开始提炼腐殖酸的工作。
  “叔,就等你来了。”
  看到许强,二虎迎面走来,身后还跟着刘军和大黑牛。
  昨天的庆功宴之后,许强的团队個个都显得干劲十足,早上天一亮就已经开工,到了中午的时候,三人已经按照许强的指令,完成了蓄水池和三级沉淀池的拓宽,并且蓄满了水。
  “开工!”
  随着一声令下,几个人在中午三十多度的高温下,开始了今天的生产……
  ……
  下午五点,工厂的喇叭响起了《咱们工人有力量》的旋律,成百上千的工人骑着自行车,迅速汇成一道乌泱泱的人流,从各车间缓缓驶出。
  已经成家的工人直接前往菜市场,而很多单身年轻的工人,则迅速冲向了食堂,有的甚至已经换好了球衣,准备晚上大干一场。
  胜利机械厂的夜生活也算得上丰富多彩,早年的时候,因为娱乐匮乏,各个车间的工人相互间总是喜欢打架斗殴,厂区内的治安一度很混乱。
  为了让这些年轻的工人释放旺盛的精力和荷尔蒙,厂长刘彪从前几年开始,就开始在厂区内大兴土木,足球场,篮球场,灯光球场,歌舞厅,原来的剧场街也升级成了工人文化宫,但凡有什么新电影,基本都会第一时间在机械厂这边公映,以至于每天晚上,厂区比县城还要热闹的多。
  到了现如今,厂里还自发组织了“集邮之家”“文学社”“象棋社”“书法之家”……诸如此类的小团体不胜枚举,这无疑极大的丰富了职工的业余生活。
  “小颖,今天晚上出来吧,我听说歌舞厅最近刚拉来了一套新音响,灯光也重新布置了,可漂亮呢……”
  办公楼的门口,刘思颖推着自行车,身边的一个女工一脸兴奋的说道。
  女工名叫林月英,是厂里的打字员,因为双方父母都是厂里领导,从小就已经认识了,关系非常的好。
  “要去你去吧,我还有些工作没做完,晚上必须要完成。”刘思颖显然没什么兴趣。
  “要么说你这人真没劲!”林月英轻叹了口气,说道:“工作有什么可干的,大家都不是正点上班正点下班,哪有回家还要工作的?你要是想当劳模,直接让你爸给你个名额不就行了,厂里谁敢有意见?”
  “人家只是不说而已,怎么可能会没意见?”刘思颖微微一笑,接着说道:“再说了,我也不想争什么劳模。”
  “那你还图个啥?算了,不说这件事了。”林月英有些不以为然,但随即兴奋的说道:“我跟你说,最近我发现咱们厂还是有些跳舞高手的,尤其是化工车间有个外号叫‘大圣’的,迪斯科跳的真带劲,人长的也挺帅气的,我看着都忍不住想给他鼓掌……”
  “你不会看上他了吧?”听到这里,刘思颖笑着说道。
  “怎么可能?你别瞎说!”林月英嘴上否认,但脸上却闪过一抹红晕,只听她带着几分傲气的说道:“我要是找对象,最起码也要找个干部编制的,好歹我爸也是厂领导,总不能让我嫁个工人吧?再说了,化工车间那是什么地方,咱们厂最差的车间,那里的工人一身的味儿,闻着我都觉得头晕……”
  “那你还喜欢看人家跳舞?”
  “那个叫‘大圣’的不一样嘛,长得帅,个头又高,当个舞伴还不错,其他啥的就算了吧。”林月英轻咬了下嘴唇说道。
  “好吧,你高兴就行。”
  “那伱今天晚上到底去不去?”
  “我都说了,今晚还有工作没完……”刘思颖沉吟了一下,接着说道:“要么这样好了,后天星期天咱们一起去县里逛街,顺便多买点零食,你不是最喜欢嗑瓜子吃水果么?钱我出。”
  “这还差不多!”林月英闻言,脸上顿时露出了笑容。
  随后,俩人骑上自行车,缓缓的离开了办公楼……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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