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那个时候的刘思凯有名气,但也只是对外,业内对他的评价还是不太好。刘思凯这才想要尽快独立完成一个作品,好表现出自己可以独当一面的能力。 只是没想到被胡莱给截胡了。 说话间,两人也到了商场。 这个时候的香江商场其实跟十几年后的商场也没有太大区别了。 商场里可以看到带着大招牌的奢侈品店,装修也很有各自品牌的风格。 “你先挑,钱不够有我。我要是不够,就去找大哥。你别看大哥看着好像没什么钱,他可比我们有钱多了。”胡莱也不好说胡芃这么赚钱,都是正常途径。 写点东西,炒炒股。 胡家就没有特别有钱的人,胡莱都算是其中的有钱人了。 胡芃只是不显山不露水。 加上胡芃这些年没什么需要买东西的地方,这么多年的工资存下来也是一笔大数目。 段嘉嘉无奈,说:“我好歹也是畅销书作家,还不至于买点东西就没钱,需要找你们的程度。再说,我没钱,还有我爸呢!” “倒是忘记了,你爸那才是真正的大户。”胡莱煞有其事地点头。 他们那都是存钱存下来的。 段述南现在的机械厂运转不错,每个月的流水都是上百万。 桦水市的摩托车少了,电动车反而多起来。 毕竟摩托车速度快,不是谁都敢骑的。 电动车相比之下慢一点,而且不需要买汽油,不少年纪大的人都可以骑。biqubao.com 段述南还推出了一款三轮的电动车,在三轮车的款式上把面的车斗改成了座位,座椅下面有一个存储空间,可以放一点东西,很适合老年人出行。 这款车的价格也不便宜,包括两轮的电动车,价格只比摩托车少一点。 但在桦水市和周边市区都卖出去不少,还有外地商人到这边来买车。 摩托车销量好,但大多都是年轻人喜欢,而且多是男性。 段述南针对受众,特别做了一款符合女性审美的车,还方便带孩子,销量不比摩托车差。 毕竟,不少女性也挣了钱,但她们不是很敢骑呼啸的摩托车,这个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这些,段嘉嘉知道,胡莱当然也清楚。 毕竟段述南可还是特地送了两辆三轮的,还有四辆电动车给胡家。 三轮的当然是给两位老人家使用,另外的则是给胡二婶和胡小婶,以及家里的小辈。 别人什么感受,胡莱不知道。 反正他妈是喜欢的不得了。 经常骑着三轮的出去买菜,是大院最潮的老太太。 胡小婶骑着车去跳舞,也是舞蹈队最靓的老太太。 因为这个,不少人都来问他们家这车哪里能买。 就冲着这些,胡莱就觉得段述南赚得绝对不少。 算了,还是别跟大款比吧! 段嘉嘉看到胡莱那一脸吃瘪了的样子,笑道:“行了,你看看你有没有喜欢的,我给你买。” 胡莱盯了她几秒,然后欢天喜地地说:“你说的!快过年了,就当时你小辈孝敬我的!” 段嘉嘉差点笑弯腰:“好,我孝敬叔叔的。” 进去后,段嘉嘉看着橱窗里时尚的服装款式,不得不承认,时尚是个圈,兜兜转转还能转过来。 而且,九十年代就已经有破洞牛仔裤了,款式还很好看。 加上香江的冬天并不像沪市那边那么冷,因此这边大多都是看着比较轻便的风衣外套。 考虑到明天有一场签售会,陈峥年说是在内场,但段嘉嘉还是买了一套小香风的衣服,搭配一顶驼色呢子贝雷帽,这样更符合作家的文静刻板印象。 段嘉嘉可没有想过要在这里搞什么打破刻板印象的行动。 她身材高挑,但骨架纤细,小香风的衣服在她身上不怎么会出错。 她毕竟是受到邀请来参加活动,不能太出格,走这种不出错风格就好。 “礼服要去造型公司,我已经联系过了。你先买,待会儿我们就过去。”胡莱拿出电话联系了工作室。 提起这个,段嘉嘉倒是想起来自己在香江也有这方面的关系。 自从隋东风到香江发展后,段嘉嘉除了每年能收到礼物之外,就很少见到他了。 很多事情还都是从隋佳丽那里听说的。 根据隋佳丽说,隋东风在香江混得还不错,至少在同行之间是小有名气。 再加上他还有个师父提携,跟不少大牌明星都合作过。 不仅设计电视剧造型,去年开始还会接一些大型活动的礼服造型。 相比隋东风师父在古典方面的造诣,隋东风其实更适合现代风格。 暑假在香江热播的一部时装剧里面的服装和发型都是隋东风一手负责,还引起了不小的时尚风尚,主要投资的时装公司都打算把隋东风挖过去做设计师。 就算不能设计,做个时尚总监把控一下总是没问题的。 自己没来香江也就算了,来了还不联系隋东风,这确实不太好。 “胡莱,我有个朋友也在香江工作。我东西都买得差不多了,去你说的造型公司还有多少时间?我想去见个朋友。”段嘉嘉说着,从包里翻出电话簿准备给隋东风打电话。 如果隋东风有时间,就约出来见面,没时间的话,就再约其他时间。 至少得告诉隋东风自己来了香江。 “还早着呢。”胡莱看了眼手表,说:“我们在这边也不是什么特有名气的,得排在别人后面。差不多饭点才能轮到我们。” 这不是胡莱不给力,这边还是挺讲究咖位和资历,大牌就是大牌,小牌就是小牌。 胡莱是外来和尚,段嘉嘉也只是畅销书作者,跟其他人比起来还是差了那么一些些。 但他们能排在这个时间,已经很不错了。 咖位和资历小一点的,在那个造型公司连预约的时间都约不到。 确定还有时间后,段嘉嘉拨通了隋东风的电话。 —— 隋东风还是一头中长发,穿着简单的毛衣和牛仔裤,长发用一根皮筋随意扎起了部分。 他的五官本来就不差,这么随便一弄还有些霓虹那边正流行的花美男风格。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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