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那位教授告诉李长淮,他们没有保送名额,倒是另外几个院有。 李长淮可以选择有保送名额的学院,之后到学校也能来他们那里听课,或者研究生的时候转专业。 但这些都不是李长淮要的。 既然没有名额,那他就自己考进去。 “怎么会没有名额!”曹雪萍还是头一次遇见这样的事情,忍不住问李长淮:“其他专业不行?你说的那个什么计算机,你觉得那个真的有前景?你要是去数院,到时候再努努力,争取留校什么的,不是很好?” 曹雪萍都有点搞不懂李长淮了。 这个机会放在其他人眼中,那绝对是要牢牢抓住不可。 李长淮就这么放弃了? “计算机,我觉得是有前景的。科技会改变世界,从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我们从前的三大件还是自行车、手表和收音机,但是现在已经有地方把收音机改成了电视机。这说明什么?说明这些电器会慢慢走入普通人家里。从前的电视机,对于我们来说就像是现在的电脑。它看着是遥不可及的,但说不定十年后也会走入家家户户呢?” 李长淮坐在办公室,现在办公室也没有其他人,说话也就更放松一些。 他说:“而且我们国家一直在往计算机和网络方面研究,硬件软件都在研究开拓,国外已经有了网络邮件传送,只是我们这里还没有把网络铺开。我觉得,二十一世纪,网络信息和计算机大有可为。既然我决定了走这条路,为什么要把四年大部分的时间浪费在我不喜欢的专业上?” 曹雪萍原本是想劝李长淮的。 结果这一番话下来,她反而被李长淮劝服了。 “行吧。这既然是你的想法,那我肯定是支持的。只是这确实是个好机会,错过了实在是可惜。”曹雪萍遗憾地叹气。 李长淮反而自信笑道:“不会的。且不说可以给我加分,就算没有这次的奥赛,我也觉得自己可以考进华清。” 看着这个外甥如今的样子,曹雪萍都快忘记李长淮刚来的时候,那个桀骜仿佛全身都带着刺的样子了。 “知道了!去吧,回教室去,继续当我的班长给我帮忙。正好也让段嘉嘉和赵峰阳那几个人高兴高兴。赵峰阳这几天话都少了,还有段嘉嘉,居然还会弄错作业。你们这群小孩子啊——”曹雪萍喟叹,语气里却带着趣味。 她又不是瞎子。 都说了,老师在讲台上可以把学生看得清清楚楚。 李长淮对段嘉嘉的那点小心思,曹雪萍还以为是李长淮单相思呢。 现在看来,好像也不一定。 她肯定是不赞成高中生恋爱,还是在高二升高三这个关键点。 只是这两个学生都心里有数,曹雪萍也懒得做那个恶人,万一挑破了反而让他们加速在一起了呢? 做媒婆是开心了。 做班主任那就要哭惨了。 “对了!”李长淮走到门口,就听后面曹雪萍又问:“那你家长会谁来?外公外婆?” 李长淮垂眸,突然笑了一下:“横幅会挂到家长会的时候吗?” “当然!”曹雪萍肯定。 这可是一中的荣誉,学生看了不算,还要让更多家长看见才行。 否则,校长怎么对外吹牛? “那找我小爷爷来吧,我先问问他有没有这个时间。” 李长淮这话说得曹雪萍顿时就知道他想做什么了。 别人不知道李长淮家的情况,曹雪萍还能不知道吗? 这是故意要让李爷爷看到校门口的横幅,然后再戳李晟两口子的心窝子。 曹雪萍本就看不上祝丹萍的所作所为,加上这对父母确实惹人生气,所以也没阻拦,还有些乐见其成地说:“放心,横幅是校长花了大价钱买的。最近看起来不会下雨,估计也不会掉色。” 李长淮抿唇笑了一下,这才离开办公室。 走出去后,李长淮看着近在咫尺的教室门口,居然有些近乡情怯的感觉。 老曹说,嘉嘉也因为他可能会直接去上大学而情绪起伏大? “班长?” 李长淮人还没进去,后面突然传来方圆的声音。 方圆激动地对着教室就喊:“班长回来了!班长回来了!” 不光一班的人出来看,二班和三班也有人出来。 谁不好奇? 那可是拿了国奖的李长淮! 人家说不定马上就要去上大学了,他们还要苦兮兮的读高三。 没办法,谁让人家聪明呢! 段嘉嘉和庞美美这组刚好这周轮到靠窗位置,猛地开窗探出来。 这么多人中,李长淮一眼就对上了段嘉嘉的目光,唇角浅浅勾起,露出一点笑意:“恩。我回来了。” 赵峰阳像是一只猴,也不知道那人高马大的身形是怎么做到从窗户里翻出去的,挤出人群一把抱住李长淮的肩膀:“班长,你可算回来了!” 说完,赵峰阳又苦着脸说:“那你是不是很快就要走了?” 李长淮只看了赵峰阳一眼,然后目光就若有似无的落在段嘉嘉身上:“不会。保送的专业没有我想学的,所以我会留下来读高三,跟大家一起参加高考。” 至于可以加分的事情,李长淮就没说了。 倒不是他小心眼。 这件事情说出去,同龄人不会有什么想法,但大人就不一定了。 能有大人为了孩子读书,死活都不管了,非要塞进万贵生的班上。 那么谁能保证不会有人因为加分的事情嫉妒上头做出什么别的事情? 更何况,大家都辛辛苦苦的复习刷题,李长淮这个时候说加分的事情,不是搞大家的心态? 有些人心里清楚是一回事,李长淮大咧咧说出来就不一定会受人待见了。 “班长不走了?”庞美美小声惊呼:“哇,这个操作也太帅了吧!嘉嘉!” 就段嘉嘉这段时间心绪不宁的样子,庞美美可是看在眼里的。 为此,庞美美还单独写了一封信寄给隋佳丽,一起分享这个小秘密。 在赵峰阳面前肯定是不好说这些。 但是女孩子之间,一个眼神,一点带着揶揄的笑意,大家就都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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