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课铃一响,讲台上的老解也没了办法,无奈的摆摆手,示意他们去看热闹。 段嘉嘉听见杨之华的名字,也一个箭步冲在前面。 楼下和杨之华对峙的不是别人,正是之前百日宣誓的时候跟校草一起的校花陶嫣然。 陶嫣然的裙子上洒满了墨水,就连脸上都沾着墨水。 还不光有他们两个,校草竟然也在。 “哇,这是在争夺校草吗?” “这个学姐我知道,高三学跳舞的。就是太低调了点,不然校花应该是她才对。” “是吗?我觉得陶嫣然更漂亮。” “我反正更喜欢这个学姐的长相,人家还会跳舞,跳舞诶!” “不会真的是因为争夺校草吧?这……没必要吧?” 虽然这样的剧情很带感的,但是代入到生活中,哪怕喜欢看这类小说的人都觉得有些尴尬了。 校草好看是好看,学习成绩也好。 可要他们说,就是身高差了点,要是能有一班班长的身高,那就真的完美了。 段嘉嘉皱眉看着,就见楼下的杨之华一改从前冷漠的样子,反而张扬得像一朵带刺的玫瑰。 “别在我面前露出这种可怜兮兮的样子。陶嫣然,你打什么如意算盘我知道。咱们的梁子结下了,你别想就这么算了。”杨之华放了狠话。 只是陶嫣然还没有说话,倒是旁边的校草先开口了。 “杨之华,只是一个宣誓发言的机会,你有必要这么咄咄逼人吗?” 杨之华懒得搭理他,只看着陶嫣然说:“我有必要吗?陶嫣然,你说我有没有必要!” 陶嫣然抿着唇,她当然知道有没有必要。 别人眼里,自己只是抢了一个发言的机会。 可杨之华和自己都清楚,这只是一个发言的机会吗? 是杨之华的家人和杨之华的老师,好不容易给了杨之华一个机会,却被自己借着万贵生的手抢了过来。 “我……” “你可别说什么不是故意之类的话。是我之前蠢,把你当成了朋友。没想到你居然是万贵生的亲戚,难怪万贵生那么针对我。你说说,学校有谁知道你和万贵生的关系?我要是没有记错的话,你应该叫万贵生……舅舅吧?娘亲舅大,还真是没说错。你这个小偷!” 杨之华冷笑着转身,没有再搭理后面的两个人。 至于校花陶嫣然和万贵生的亲戚关系会引起多少人的注意,那跟自己有什么关系? 陶嫣然不是口口声声的说,万贵生做的事情跟她没有关系吗? 那就看看别人是不是也这么想。 陶嫣然脸色发白,她哪里不知道杨之华这么做是为什么? 只是,她不敢说啊。 杨之华都走了,热闹还有什么好看的? 人群散开后,段嘉嘉在楼上分明看见陶嫣然心虚的表情。 她隔着几层楼都能看见,更何况其他人? 晚自习最后一节课的时候,庞美美和李长淮回来了。 刚坐下,庞美美就着急忙慌的问:“听说有人跟校花吵架了?还把校花裙子泼了一身墨水?我听说就在咱们楼下,嘉嘉,你看到没有?” 不等段嘉嘉说话,庞美美就激动的说:“万贵生居然是校花的舅舅!别说我们了,就连高三的那些人都不知道。我来的路上还听见高三的学姐说,她们从前还跟校花一起背地里说过万贵生坏话呢。有些人现在都怀疑,万贵生对这次的学生这么狠,是不是校花在打小报告。” 沾上了万贵生,陶嫣然的名声就别想好了。 更何况,同学三年,她有那么多次机会跟身边人说清楚自己和万贵生的关系。 可陶嫣然一直都没说。 要不是这次杨之华说破,还不知道多少人尴尬呢。 说坏话说到人家外甥女面前去了,这多尴尬! “我看了!”段嘉嘉无奈,打断庞美美的话,说:“我还看到了校草想劝和,但是被杨之华学姐无视了。” “真的!”庞美美激动不已,她没想到自己去上竞赛班的课会错过这么多精彩瞬间。 “那学姐是为什么跟校花吵起来?”庞美美都没想到当事人之一是杨之华。 比起万贵生外甥女的校花,庞美美觉得自己就冲着杨之华先前那么仔细认真的跟自己说起艺术生需要注意的事情的情谊,她都要先站杨之华。 这个段嘉嘉可就不知道了。 倒是有人说是因为校草。 可杨之华对校草的那个态度,只要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来,杨之华对校草有意思?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不过,我估计是跟百日宣誓那天的事情有关。当时万贵生还不是怕学姐闹事吗?估计是校花让万贵生做了什么,以至于学姐到现在都记恨着。”段嘉嘉一点也不觉得杨之华这样有什么不对。 难不成自己吃了亏还不能说出来? 之前有万贵生在刁难,心里有苦也没地方说。 现在万贵生都倒了。 如果这样还要憋着自己,段嘉嘉想了想,只觉得没必要。 “先把作业写了吧,我估计这事儿还没完呢。”段嘉嘉想到那个张扬明艳的杨之华。 比起自己记忆中那个演技精湛的演员,段嘉嘉觉得这样的杨之华更为鲜活。 那个时候的杨之华,好像眉眼中都带着忧郁气息。 一开始影迷粉丝们都觉得这是杨之华的独特气质。 直到杨之华自杀死亡,真相曝光,众人才知道,哪里是什么独特气质,那就是杨之华抑郁症的表现。 段嘉嘉会对杨之华这个从来没有见过,只是看过影视作品的人记得这么清楚。 就是因为杨之华死后,杨之华的粉丝自发成立了一个心理协会,提供电话,免费做心理疏导,还会每年呼吁社会关注抑郁症群体。 后来有不少人把抑郁症当成是一种“时尚单品”和躲避责罚的护身符时,也是杨之华的粉丝走在第一线,为真正的抑郁症群体澄清。 段嘉嘉后来也做了不少慈善项目,想要支持这个心理协会,结果杨之华的粉丝,也就是主要负责人却说,他们一直以来运转的费用来源都是杨之华生前的财产。 这是杨之华遗书中的要求,杨之华的父母也非常赞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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