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想法段嘉嘉也没有瞒着,周练结束后,段嘉嘉和庞美美等人回去吃饭。 路上四个人走成一排,段嘉嘉说:“我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选。感觉自己其实是最适合文科,但是老师说了,你也说了,觉得我理科也不错,我就又有点心动了。” “竞赛呢?你不参加竞赛吗?”庞美美趴在赵峰阳后背,着急的说:“嘉嘉,你成绩这么好,竞赛应该也不是问题。” 段嘉嘉摇头。 他们都觉得自己有理科的底子,那是因为自己毕竟是经历过一次高中的人,这些都是她学过的知识。 或许曾经丢失过,但是现在重新学一遍,那些从前掌握过的知识,现在也依然掌握着。 但是竞赛……她真的不行。 她只是多了一次高中的体验,不是长了智商。 穿书或者说是重生的奇遇不会给她的智商增加什么buff。 转科倒是可以试试。 “我了解我自己。竞赛的话,我会非常非常的吃力。到时候还不知道能不能保证学业上的稳定。”段嘉嘉坦言:“如果参加竞赛,我的精力只够我做这一件事情。” “好吧。”庞美美也不会强求。 这是段嘉嘉的人生,她不能在旁边指手画脚。 “那你选择理科啊!都说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理科可以选的职业就很多,你以后打算做什么?我都想好了,我要当医生!” 庞美美看着好像对什么都不在意的样子,其实她早就想好了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 她想要当医生。 庞美美想得很简单。 她是做不了她爸那种工作,在机关单位打交道,太辛苦了。 可是去工厂单位,现在都沸沸扬扬的闹下岗呢。 想来想去,还是当医生稳定。 “虽然老师也稳定,但是我可不想以后有学生背地里叫我老庞,多难听啊!”庞美美想了一下那个画面,多冒昧呀! 越是知道学生有多皮,就越不会选择当老师。 “医生就好了。病人也不敢得罪我,家属面对我也要好声好气的。到时候都叫我庞医生,听起来就很好!”庞美美确实想得非常美滋滋。 段嘉嘉在旁边不由得挑眉。 未来的医患关系可是一个社会热议话题。 只是段嘉嘉现在完全是说着好玩似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要当医生。 赵峰阳却在旁边说:“医生?我有个表哥就是学医的,他毕业三年了,到现在还是医院的小医生,跟着老师打下手,想要单独面诊,根本不可能。” 赵峰阳还补了一句:“我表哥大学都读了五年!” 庞美美惊呼:“真的?我妈没跟我说学医还要读那么多年啊!” 她哪里知道选专业,都是她妈妈在旁边引导。 庞美美说是好吃懒做有点过,但绝对是能不劳累就不劳累的主。 高中三年对庞美美来说,那就已经是不得不完成的任务了。 想着上大学就可以好好放松,结果听医科要念五年,庞美美趴在赵峰阳背上就已经开始打起了退堂鼓。 “不止呢!我堂哥说自己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在医院累得不行!” “天哪!” 话题彻底被这两个活宝带歪。 一直到段嘉嘉家门口,李长淮突然说:“你之前就想好了学文科,现在犹豫,其实就已经说明你偏向于学理科了。” 段嘉嘉一愣。 是啊。 她之所以犹豫,其实就已经偏向于想学理科了。 文科对于段嘉嘉来说,就像是一个通关过的游戏。 段嘉嘉从来没有要刷新纪录的想法。 没有扩招之前的高考,难度不低。 段嘉嘉上辈子考到的那所大学在国内不算特别厉害,但还过得去。 扩招之前的大学生也确实是珍稀,找工作不难。 段嘉嘉对她上辈子的高考成绩已经很满意了。 这辈子的学习,其实她已经算开了挂。 带着挂去读文科,相当于她是满级号来新手村。 可如果去理科,段嘉嘉也想知道自己再来一次,拼一把,会是什么结果。 或许,会有不一样的风景呢? 想到这里,段嘉嘉快步上前,对李长淮说:“谢谢你,我知道怎么选了!” 李长淮轻笑,他也没有劝段嘉嘉一定要去参加竞赛。 就像段嘉嘉自己说的。 她精力有限,顾不来那么多事情。 “那我在理科班等着你。” 段嘉嘉听到这话,笑道:“你就知道我一定会选理科班?万一我更确定是文科呢?” “那你就不会说这样的话了!”李长淮双手环抱在胸前,笑得自信。 “呵!”段嘉嘉看着李长淮这得意的样子,轻哼一声,也不让他骄傲,只上前去开门。 “等一下。”李长淮突然拦住段嘉嘉,下巴向前抬了抬:“那是你家亲戚还是朋友?” 前面的赵峰阳背着庞美美也停了下来,打量着出现在段家门口的李春花。 李春花提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一袋苹果。 眼神不住的打量着赵峰阳和庞美美,还时不时露出嫌弃鄙夷的目光。 庞美美也担心是段家的朋友,抿着唇忍着眼前这位大婶奇奇怪怪的眼神。 “李大妈?”段嘉嘉走上前,不解的问:“你来做什么?” 语气不善,在场另外三个人瞬间听出来了。 这人跟段家不熟。 不仅不熟,关系还不好。 李春花先是收回对庞美美不善的眼神,再看向段嘉嘉,笑道:“我这不是来赔礼了嘛!” “如果您是为了过年的事情,那就不用了。都过去了这么久,我们家也早就说了不需要。而且,我家里也没有大人在,就不请你进去了。” 段嘉嘉上前,将李春花挤开。 李长淮和赵峰阳也配合默契,上前直接把段嘉嘉左右两侧的位置占了。 不仅如此,庞美美还从赵峰阳身上下来,抓着自己的拐杖说:“大婶麻烦让让,我这伤员呢!要是有什么意外,我爸妈可就要找上门了。” 李春花下意识想反驳,可一看庞美美这一身看着也不像是普通人家的女孩,顿时熄火。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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