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还在纠结的隋佳丽一听每周都要补课,吓得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那如果我选艺术呢?”隋佳丽眼底还满是迷茫。 段嘉嘉说:“那就每个月给你稳一稳成绩,等你艺考结束,再给你找个好一点的老师,把你丢去老师那里提升!” 段嘉嘉虽然在一中成绩还可以,但她还不至于觉得自己学习成绩好到可以为隋佳丽做担保的程度。 更何况,庞美美和李长淮也要考试。 高一高二还能每周腾出一点时间给隋佳丽补课,到了高三就不一定了。 段嘉嘉自己的计划里都是准备高三放一放写小说的事情,把所有精力都放在高三冲刺这件事上。 所以如果隋佳丽要选艺术,他们这些人高一高二还能帮她稳一稳,梳理知识点。 隋佳丽感觉两条路都很为难她这个学渣。 考大专吗? 隋佳丽又有点小小的不甘心。 她真的很珍惜这些朋友,不想因为一个高考,让他们天南海北的渐渐失去联系。 隋佳丽想到这里,眼睛就红红的,从前没有好好学习的悔恨溢满眼眶。 “嘉嘉,你和胖妹,还有李长淮赵峰阳他们都准备考什么学校?” 段嘉嘉还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她上辈子考的那个大学就是普通大学,没有太大的名气,但又不算太差。 学校的王牌专业跟她学的专业差了十万八千里。 后来去杂志社上班,但也多亏了本科文凭。 这辈子…… 段嘉嘉在一中成绩好,但她一致认为这是自己重生的关系。 属于成年人降维打击一中重点班的这些学生。 也不对。 她的成绩也比不上李长淮和总是在第二和第三来回换的那两个同学。 段嘉嘉摇头:“我也没有想过。” 她真的没有想过。 隋佳丽下意识说:“那你不想去大城市?” “当然想!”段嘉嘉连忙回答。 她还想去京城和沪市买房子呢。 段嘉嘉没想过自己重生就要多厉害,但吃时代红利这种事情,她还是想占便宜的。 就问几十年后辛辛苦苦背房贷,看着首付和限购望房兴叹的人,如果给他们一次回到八九十年代的机会,他们最想做的事是什么。 段嘉嘉敢打包票,十个人里九个都想买房子。 还是能买多少就买多少的那种。 段嘉嘉在大学的时候有个室友。 那个室友闲聊的时候跟她讲过一个叔叔的故事。 不学无术的叔叔年轻时候是二流子,还真的混黑去了。 妻子前脚怀孕,后脚叔叔就被抓去牢里。 室友家当时和那个叔叔家是邻居,看着那个阿姨挺着大肚子去菜市场捡别人挑剩下的烂菜叶子,还有长虫的苹果。就算是这样,那个阿姨怀着孩子还要给叔叔的父母养老。 最后叔叔出狱,父母都去世了,丧事也是阿姨一手办理。 按理说,这个阿姨也是苦尽甘来了吧? 但事实上并不。 因为父母去世,叔叔从亲爹那里得了一块地,正好碰上千禧年后的房地产迅猛发展,从一个出狱的二流子直接变身成为当地有名的富豪。 叔叔嫌弃阿姨年纪大,直接跟那个阿姨离婚,随便给了几万块钱和当初的老房子,就把阿姨打发了。 室友当时说起这件事情的时候,一个劲的骂心疼男人后悔一辈子之类的话。 室友还说,她在路上遇见过那个阿姨。因为当年劳累太过,老了之后身体特别不好。不想儿子跟着自己吃苦,只能让儿子去渣男身边,至少结婚买房子不用犯愁了。阿姨自己去小诊所买一瓶子三四块钱的药,一吃就吃一大把。 周围人劝她去大医院瞧瞧,阿姨也只是笑着说没什么大毛病。 说到底,还是浪费钱。 她大学那段时间正好各大网站都开始流行年代重生文,室友无比的希望那位阿姨可以重生,至少重生在结婚之前,远离渣男,然后买房买地,最好是把渣男发家致富的那块地买下来! 段嘉嘉当时想的是,她要是能到八九十年代,也要这么做! 要是同一个世界,就去提醒那个阿姨。 现在也不是同一个世界,段嘉嘉提醒不了室友的邻居阿姨,却可以提醒身边的人。 隋佳丽不知道段嘉嘉短时间内想了这么多,只趴在桌上拨弄着桌上一个木头小摆件:“我也想。胖妹也肯定会去大城市念书。所以我不想跟你们分开。嘉嘉,我第一次这么后悔自己从前没有好好读书。可是我又知道,哪怕再给我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我还是读不下去。我天生就不是读书的料。” 要意识到这一点,隋佳丽的心里也不好受。 谁也不想承认自己的脑子好像就是比身边人差一点。 隋佳丽说着,眼泪也止不住的落下来。 看她哭了出来,段嘉嘉也吓了一跳。 她从来都不知道隋佳丽心里会想这些。 只是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自己处在隋佳丽的位置上,也确实会不安。 比起初中那些同学,隋佳丽从来没有这种会被人狠狠丢下的感觉。 “丽丽,这样吧。我们年后去画室还有一些艺术班看看,你如果感兴趣,你就学。不感兴趣,我们再找个好一点的老师,我和美美一起陪着你补课。” 段嘉嘉也不想跟隋佳丽分开。 她来到这个世界,相处最好的就是隋佳丽。 虽说平时上课都跟庞美美在一起,但因为她第一个交到的朋友就是隋佳丽,大概是有些雏鸟情节,段嘉嘉的心里,隋佳丽的位置是要比庞美美更重一些。 隋佳丽吸了吸鼻子,红着眼点头,她就是怕,就是慌张。 这种别人都在前面闲庭信步的慢慢走着,自己用尽了力气奔跑也追不上的感觉太让人有挫败感了。 隋佳丽有的时候都在想,自己是不是要慢慢远离段嘉嘉他们。 可一想到这样的可能,隋佳丽自己又不愿意了。 “你愿意跟我说最好。”段嘉嘉心里也后怕不已。 她平时也挺忙的,也不是什么特别细心的人,根本没有发现隋佳丽的状态不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154/728626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