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零:炮灰亲爹被我卷成首富_第111章 建议买房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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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个人在段家聚会,其实也是认个门。
  走的时候还不忘帮着把卫生打扫了。
  “嘉嘉,一想到你马上就要搬出林场,我就好舍不得你啊!”隋佳丽靠在段嘉嘉肩头。
  这个时间公交车上的人不多,段嘉嘉和隋佳丽坐在前排,李长淮和赵峰阳坐在后面。
  “舍不得,那你家也搬出来呀。”段嘉嘉想到原康县现在的房价,还是非常建议他们家也投资房产的。
  段嘉嘉对隋佳丽的家境也了解一点。隋家在林场绝对不是穷的那一批人,还能算得上是比较富裕的那一批。
  还有一点段嘉嘉觉得比较现实的是,其实这个年代独生女的家庭一般都不差。
  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舍不得好工作,所以不敢生二胎。
  至少在林场,家里只有一个女孩的情况不多,但一定是父母双职工,且工作都不错。
  很现实,但这就是事实。
  只是隋佳丽初中的时候成绩太差,加上她自己也不想读书,这才想到出去打工。
  段嘉嘉不敢说隋家能不能眼睛都不眨就买房,但这绝对是一项非常好的投资。
  书中对于原康县的描写不多,后期女主一家就离开了原康县,最后也只是提到桦水市在华东地区发展得不错,这里还有国内纺织行业的龙头企业。
  段嘉嘉看过桦水市地图,原康县看似距离桦水市区最远,但随着跨江大桥的建成,原康县反而成为了最快到达市区的县城。
  其他县因为路途关系,要去市区反而需要各种拐弯。
  而且原康县周围还有大片土地,尤其是江边的土地正在建设,段嘉嘉不敢说原康县未来能发展得多好,但现在买房绝对是一个明智之举。
  “买房?”隋佳丽坐起来,震惊不已的看着段嘉嘉:“嘉嘉,你怎么会有这么大胆的想法?”
  不是隋佳丽太夸张,而是买房这么大的事情,怎么听段嘉嘉的语气好像那么轻松似的?
  隋佳丽连忙摇头:“我要说来你家住一两天,我爸他们还会答应。我要敢说让他们来县里买房子,我爸估计要问我是不是皮又松了,得拿扫把杆子紧一紧。”
  加上暑假的那事儿,她爸妈现在对她的要求就一点:安分!
  哪怕混也要混完这三年。
  高中毕业之后,能考上就考,考不上就在附近找个工作,大不了像她哥似的去学几年剪头发,回来还能给她哥打下手。
  “很大胆吗?你想想几年前买房的价格,还有现在的价格。”段嘉嘉还是非常希望自己身边的小伙伴都能趁着现在多囤几套房子。
  她没有那么大的志向,也没有那个能力,把国内未来几十年飙升的房价打下来。
  国家都做不到的事情,她难道就能了?
  段嘉嘉更没有什么舍己为人的崇高理想。
  让自己过得好,让身边人过得好,这已经是人生中很不容易的两件事情了。
  她还不是每天都在被鬼追似的写完试卷写习题,写完习题写稿子。
  也很不容易的好嘛!
  “我之前跟着我爸看房的时候听说了,从前县城一套两居室只要五百块钱。早一点的时候,虽然不让房产交易,但私底下也可以进行,那个时候三百左右。但是今年房价已经到了两居室一千左右。当然,要看地段和房子的情况,破旧一点的五六百还是可以买到,只是地段肯定也不行。”
  段嘉嘉觉得这年头唯一的好处是,房子面积说多少是多少,根本没有什么公摊的概念。
  她上辈子买房的时候不懂这些,只觉得自己买的房子,房产证上说好八十平,可她怎么看都觉得比爷爷奶奶当年单位购房的八十平至少少了十五个平方。
  后来才知道,套内六十多,其他的是公摊。
  段嘉嘉当时气得想呕血三升,但又一点办法都没有。
  她不想回去跟爷爷奶奶住,租房也不是办法。
  隋佳丽听得一头雾水,反倒是后面的李长淮听进去了,他问:“你是觉得房价还会涨?”
  段嘉嘉点头:“原康县的房子便宜,那是因为我们这个地方偏。市区的房子已经要一百一个平方了。也就是说,市区那边买一套八十平左右的房子,就要八千。这还是桦水市的房价,我在杂志上看到,京城沪市那边的房价更高。”
  虽然八千,但段嘉嘉依然很心动。
  她已经拿到了六万的版权费,陈峥年现在在谈出版的情况,如果出版销售好的话,段嘉嘉还能再进一笔收入。
  六万,算六十平的房子,她能在桦水市买十套!
  十套是什么概念?
  她说不定努努力,以后就能过上提着一串钥匙每天上门收租的日子,十套就是一个月一号到十号都有房租收。
  就算现在房租不高,她也能在千禧年房价飞升之前把买房的钱靠收租收回来。
  这下,就连赵峰阳都来了兴趣:“京城房价多少?”
  “两三万吧,六十平的三居室。”段嘉嘉这还是有所了解的。
  听着好像很少,但这是九十年代初的价格。
  因为这个时期国内还没有商品房,都等着单位分配。
  但到了1996年,京城房价就已经飙升到四五千一平。
  那是1996年,人均年工资都不超过四五千的时代。
  房价的飙升,一切都是有迹可循的。
  加上国人传统思想里,有一套属于自己房子,才是安稳。
  抓住了这个心理,房地产商自然赚得盆满钵满。
  “嘶——”赵峰阳和隋佳丽都倒吸凉气。
  两三万。
  对小镇上的高中生来说,那就是天价一般的存在。
  赵峰阳甚至问了一个很蠢的问题:“这么贵还有人买?”
  李长淮被挤得都快坐在椅子边上去了,拉着赵峰阳的肩膀,把他掰直了,嫌弃的说:“当然是因为有人买了,所以才会有这个价格。不过也差不多,我家那边的房子也要几千块钱。”
  李长淮手指在膝盖上轻轻敲打,所以……房地产行业那么赚钱吗?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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