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美美还看了眼门外:“老曹来了?” 段嘉嘉摆手,想到书中剧情,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没有,碰到了我不太能接受的事情。” 她不喜欢油男,但不代表别人不喜欢。 比如福宝不就很喜欢。 只是师生恋这点,大概是作者当时一直在书中强调男主只是暂时过来代课,还是被家里人设计导致,根本不是老师。 所以看书的时候段嘉嘉也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现在她自己就在故事里,作为一中的学生,不管男主是因为什么原因才出现在学校,他现在的身份就是老师,以及一个成年人。 段嘉嘉甩甩脑袋,把这些剧情从自己的脑袋里赶出去。 这跟她有什么关系? 那俩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现在还没有那么多约束,这种禁忌之恋只要藏得好,谁知道呢? 更何况,男主凌夜很快就会离开一中,到时候也是社会人士和高中生……段嘉嘉又打了个哆嗦,更刑了怎么办? 晚自习上完,段嘉嘉今天得自己坐公交。biqubao.com 这段时间段述南和刘国庆被包车,人家出高价也不是当冤大头,晚上段述南和刘国庆都要轮流熬半个夜,就是因为包车的那些人说,有可能晚上需要用车。 因此段嘉嘉这几天都是坐公交车回家。 经济复苏的春风早就吹到了原康县这个小县城,除了拐角三中对面的那些店铺是很好的体现之外,还有到了晚自习和中午傍晚放学时候一中门口的小吃摊也是。 都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 这个时期的男生本就吃得多。 更何况脑力活动也同样容易精神疲惫。 知道段嘉嘉这段时间坐公交车回去,加上之前凶案的阴影也过去了,庞美美放学没有赶着回家,而是拉着段嘉嘉去买小吃。 “我想吃炒面,又想吃炒粉,但是我一份都吃不完。”庞美美站在摊子外,闻着里面的香气,很是苦恼。 如果庞美美只想吃一份的话,段嘉嘉还能跟她一起分担,偏偏她两种都想吃,自己也没有那么大的肚子装。 “我吃炒面,你们吃炒粉吧。从我这里拨一点给你们。”李长淮背着书包,上前拿了三个泡沫饭盒,跟老板要了一份炒粉一份炒面。 像这样两个人共吃一份的情况不少,老板不见怪。 一旁的铁锅翻滚得厉害,加上粉都是烫熟的,面也容易熟,三两下就做好了一锅。 李长淮端着三个盒子出来的时候,庞美美高兴得跳起来:“班长,你也太好了吧!” 李长淮把盒子递给段嘉嘉,还不忘说:“小心烫。” 段嘉嘉不知道为什么,耳朵一热。 但这样的感觉来得快,去得也快。 看着李长淮啧了一声,夹了一点炒面放在庞美美的盒子里,庞美美高兴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那我先走了!嘉嘉,你明天记得带那个给我呀!”庞美美小声的说,眼底满是笑意,圆圆的小脸都透着喜庆。 段嘉嘉禁不住她这样撒娇,拿着饭盒无奈道:“好,我今天晚上就把那本杂志放在书包里,明天给你带来。” 段嘉嘉和李长淮在公交站台附近等车,顺便在路边吃夜宵。 “吃火腿吗?我不爱吃这个。”李长淮的筷子还没有入口,指着炒面里的火腿片问。 他们四个关系越来越好,这几天晚上都是约着一起吃饭。 叫上了李长淮和赵峰阳后,段嘉嘉和庞美美吃小炒都能再多吃两个菜。 唯一尴尬的是,赵峰阳的胃口太大了! 学校对面的小饭馆只要点了菜,米饭是不收费的。赵峰阳愣是吃得那家小炒店的老板娘非常不好意思的上前要了三毛钱的米饭。 段嘉嘉这辈子都不会老板娘苦笑着说:“他把我们晚上留给自己吃的米饭都吃干净了。”的话! 也是这几天的相处,段嘉嘉倒是不太介意这样换着吃东西。 毕竟,李长淮还没有入口,就没有那么多好顾忌的。 “可以啊。不过我也不要太多。”段嘉嘉要了一点,又分了一点自己这边的炒鸡蛋给他,说:“你都不喜欢吃干什么点火腿的炒面?” 李长淮没应答,反而问起了别的:“刚才你和庞美美说的杂志是什么杂志?” “时尚杂志啊。”段嘉嘉笑道:“去年有一期杂志内页有一张肌肉照,庞美美当时不敢买,怕被家里人发现,但是又想看。她初中的时候跟班上的同学关系不太好,也借不到。听说我有,就拜托我找出来给她‘见见世面’。” 李长淮不是很懂,为什么要看肌肉照? 但想了想自己的情况,他从前没有注意,自己应该也是有腹肌的。 炒面和炒粉的分量都不大,更何况段嘉嘉这还是跟庞美美分过的一半。 把盒子丢到指定的铁皮桶里,公交车还没有来。 段嘉嘉擦着油腻腻的手,见一中门口的小吃摊,也不免想起了自己上辈子高中门口的小吃。 那岂止是小吃。 到了晚自习前和晚自习后,那简直是小吃一条街。 沿着马路边开了一排。 光是卖无骨鸡柳和串串香水煮的摊子就有三个。 还有什么铁板豆腐、臭豆腐、凉拌菜、烧饼、鸡蛋堡、八宝粥…… 段嘉嘉那个时候被管得严,不让吃这些,每次路过都快被馋死了。 “可惜没有炸鸡柳。”段嘉嘉想到上辈子吃得无骨香酥鸡柳,到现在都感觉能流口水。 鸡肉嫩嫩的,汁水丰富,配上酥脆外皮和洒得小料,好吃的不得了! 段嘉嘉上辈子的同桌还跟她说,初中时候最大的心愿就是有一天可以无限量吃无骨鸡柳。 段嘉嘉从前不觉得。 现在看到一中门口能数得清的小吃摊,她也想念那种油滋滋的感觉了。 “炸鸡柳?”李长淮不解,好奇的问:“家乡鸡?” 段嘉嘉眼里的不解比李长淮还浓:“什么家乡鸡?” “京城前两年开了一家美式炸鸡,店名就叫什么家乡鸡。”李长淮眼眸轻垂,其实他也没吃过,是从李长辉那里听来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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