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美美说:“我爸单位附近没有书店,他又不好意思在单位订《武侠梦》,绕路过来也麻烦。我来一中后,我爸可高兴了。除了因为我考得好,也因为我能顺道帮他买杂志。” 段嘉嘉没说自己投稿的事情,只问庞美美:“这本杂志上的武侠小说好看吗?” “还行。”庞美美跟着她爸看了大半年,等下一期的时候几乎把杂志上的小说都看了个遍,想了想说:“比不上大作家写的。但有些还挺有趣的。不过,这些武侠小说都是一个套路,男主角特别厉害。女主角要么是漂亮活泼的侠女,要么就是漂亮温柔的大家闺秀。然后好几个女人都喜欢男主,但男主只喜欢女主,可是跟其他女人都是好朋友的关系。杂志都是我爸先看,如果里面有些不太适合我的,我爸就会用胶带和纸暂时粘住,不让我看。” 庞美美作为《武侠梦》的忠实读者,还写过好几个短篇评论寄给杂志社,只是都没选上而已。 段嘉嘉听了之后若有所思。 她的行文和情节节奏是合格的,只是很多地方其实不是很符合这个时代的风向。 当然,段嘉嘉也没有想过盲目去迎合这个时代的武侠作品风向。且不说她并不擅长写这类风格,段嘉嘉决定写小说开始,就想过写出一点自己的风格来。 她没想过“开山立派”,但也不想随波逐流。 段嘉嘉对自己的事业有规划。 短期的目标还是赚钱。 反正她和杂志社签约的是作品,又不是本人。 她可以多马甲嘛! 段嘉嘉可以肯定,这个时代多马甲的作者肯定也存在。 不是段嘉嘉飘,而是高一的课程除了数学以外,其他几门她其实都掌握得还不错。尤其是语文和英语。 所以高一阶段她才有足够的时间去写小说,到了高二分班反而不一定了。 她必须在这个阶段不说有多厉害,至少在《武侠梦》有一定名气,也有忠实读者。 想清楚后,段嘉嘉吃饭都更香了。 对面的庞美美也不知道段嘉嘉想到了什么,看着段嘉嘉吃得那么香,本来胃口就很好的庞美美更是控制不住地跟着段嘉嘉一起饱餐一顿! 最后两个人各吃了两碗米饭,扶着腰慢慢往学校走。 段嘉嘉看着街边玻璃门上两个人几乎同步的动作,用胳膊轻轻碰了一下庞美美,示意她看旁边的玻璃门。 “噗!”庞美美顿时笑开了,然后扶着胃哎哟哎哟地叫了两声。 两人再对视,直接在路边顾不上撑得仿佛都快吐了的胃,笑得灿烂。 本来还有些陌生的同桌俩,在这顿饭后莫名其妙地就成了上厕所都要一起的好姐妹。 学校的生活过得很快,一眨眼两个星期就过去了。 这两个星期里,段嘉嘉已经完全融入了高中生活,晚自习回到林场外车站,都会有隋东风在旁边送她回家。 段嘉嘉的小心也并非一点作用都没有。 至少在隋东风第一天送她回家时,段嘉嘉就发现自己夹在纱门弹簧处的纸片掉落在地上。 大杂院里虽然有小孩,但大家这么多年的习惯都是不会去随意动别人家的大门。 这样是不礼貌的行为。 第二天早上去上学的时候,段嘉嘉借着系鞋带的假动作,仔细看了家里的门锁位置,也发现了有新添的划痕。 她把这些告诉了隋东风后,隋东风直接找了个暂时没工作的兄弟在段嘉嘉家附近转悠,还真让他发现了有人去段嘉嘉家门口鬼鬼祟祟。 把人逮住还真问出来了。 并不是福宝爸安排的,但那个人却是无意中知道段嘉嘉现在一个人住在家里,想着趁白天家里没人的时候进来摸点什么。 只是没想到段家的锁太厉害,那人号称一根铁丝开遍一条街,愣是没有把段家的大门撬开。 为此,段嘉嘉突然就明白了,段述南离开之前怎么突然半夜换了一个门锁。 看来也是早就防备着这件事。 大概是发现有人护着段嘉嘉,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来段家附近转悠。 不过,大杂院附近隐隐传出段嘉嘉跟混混关系好的流言,这一次也只在大杂院的那些女人之间流传,因此隋东风的人并没有听说这个消息。 段嘉嘉平时早出晚归的,自然也不知道。 “哦呦!小年轻在一起肯定是天雷勾地火嘛!” “就是,年轻气盛的哪里受得了哦!” 大杂院门口的窄道垂落着一道道石阶,但住在这片大杂院的女人们最喜欢的就是在窄道坐着择菜打毛衣缝衣服,还有直接端着盆来门口洗衣服的。 也是现在热得很,但窄道的位置因为前后贯通,时不时就会吹过清凉的风,比在家开风扇节省。 段述南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早就习惯了会有这样的情况。 这一趟北方之旅,段述南确实是吃了不小的苦头,还两次差点被抢劫,一次被骗。 也让段述南看清楚了这个时期在外面做生意有多危险。 不过,风险与机遇都是并存的。 段述南出门之前只是打算在回本的情况下赚一辆二手车的钱。 没想到这一趟下来,别说二手车,就是全新的车,段述南都可以买两辆了。 满脸胡子拉碴的段述南回家也没有被人注意到。 走在路边就听见底下窄道的人大声的聊着天:“老段不在,谁管得了?嘉嘉那个丫头,从前看着就是不爱说话了点,谁知道现在成了这个样子。跟一群混混在一起,说不准哪天就大着肚子回来了。” “嗤。要我说,当初段家就不该做得那么绝。秦芬是心思不好,但是也要给人家一个改过的机会吧?至少秦芬在的时候,也有人能镇住嘉嘉。现在好了,老段一出门,嘉嘉就跟飞上天了似的,浪荡风骚得哪里像个学生——啊!” 那人择着一盆空心菜,说得津津有味,还觉得自己很有道理,抬着头轻轻晃动。 结果头顶突然飞下来一块石头,直接砸进了她的菜盆里不说,就差那么一点点,就要砸到她的头上! “谁啊!”女人心有余悸地尖叫着:“杀——” 抬头就对上了段述南那双冷厉的眼眸。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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