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锋,何辉,朱志,刘韬,这几人都出来了。不过,他们没有把老婆带出来。 其实,这些年,他们发现越来越难见到叶晨,至于叶晨去做什么,他们也不知道。但是,在他们这些认识的人当中,也就是叶晨这个人能力最大。 在来到一家大排档。 这一家大排档老板可能都没想到叶晨身家早已上千亿。 坐在那里,叶晨说道:“韩友平那里,你们应该经常过去?” 他们这几人确实经常过去。 “现在韩友平和那个保姆关系看起来不错,不知道这两人合不合适。” 其实,叶晨叫他们出来,就是说这一件事。 毕竟,叶晨平常很忙,他也管不了这些事。 。。。 晚上的十一点多。 叶晨开车离开这里,往大学城公寓回去。 在回到公寓那里。 三女还在等着叶晨回来。 叶晨自己回书房。 当然,像杨静雅和韩笑笑也是早些要孩子了。 但是,在之前一直都还没有怀上。 三天后。 叶晨接到安妮打来的电话,她准备和两个孩子回美国,不知道他是不是一起过去? 去美国? 叶晨确实很长时间没有去过了。 “安妮,你等我一天。” 叶晨离开东方大学城,在去看了韩友平,让他安心在附属医院看病。至于到时如何要换药什么,可以让廖老替他过去看看韩友平的情况,叶晨到时再按照对方的情况,可以在美国那边给对方换药。 现在来到安妮住的地方。 安妮已经在等叶晨了。 保姆云姨的护照也签好了,这次也跟着去美国那边呆一段时间。 叶晨的护照签证还没有弄好,但是,以叶晨的身份,签证很容易。 接下来的两天。 叶晨拿到签证后,再和安妮,云姨,带着那两个宝宝坐飞机离开上海,往芝加哥过去。 十六个小时。 飞机安全到达芝加哥机场。 从机场上下来,叶晨三人和两个孩子刚刚出来,已经看到了安妮的父亲。 很明显,安妮父亲很久没有见到叶晨了,现在心情也是不一样。 在叶晨和安妮父亲相互拥抱打招呼,然后上到那辆商务车上。 不得不说,时间真的是岁月的一把杀猪刀。 他发现安妮父亲很长时间没有见面,感觉对方都老了许多。 这一点上,和西方人容易衰老有很大的关系。 当初安妮,如果不是早早跟着他修炼,让她的外貌保持在二十多岁,否则,现在到了这个年纪,肯定看起来很不一样。 在开车往农场方向回去。 回到那里,安妮的母亲也出来了。 双方又是打招呼。 很明显,现在安妮的父母最爱就是这两个外孙。 要说外国人没有亲情和感情,那肯定是不可能的,而且,叶晨发现,外国人在重视亲情这一方面,丝毫没有比国人要差。 叶晨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来这里了,所以现在看到农场这里,他发现有些变化,但是变化并不大。 在上一次过来的时候,叶晨就推荐农场种植中草药。 安妮的父母也种植了。 发现有一部分中草药非常合适种植,但是,一部分是不适合种植的,而适合种植的那些中草药,现在一部分已经买到美国各地唐人街,甚至日本那边。 安妮父亲立刻开车带叶晨过去看的时候,叶晨发现这里还真的种植了大片的山草药。 包括金银花,田七这些。 不过,一部分还是需要借用到现代的种植技术。 “叔,不知道那些山草药需不需要太多的肥料?” 如果肥料太多,怕是这些山草药的药效要和那些野生中草药相比,那就差远了。 “需要,需要很多的肥料。但是,现在我们逐渐拓张了市场,利润比起那些农作物高许多,现在也有中国的市场。” 对于这些,他一开始还是看着叶晨这个女婿份上,他才开始让人种植的。 哪里想到,市场需求还真的很不错。 至少像他本人,现在对于中医是越加信任的。 叶晨发现这里一大遍全部都种植这些山草药了,甚至带动了周围其他那些农场主。 也不知道这对于国内那些中药市场是否有影响? 在回到洋楼那边,现在安妮已经安排了房间。 叶晨和安妮住一间,两个小孩住一间,还有云姨住在旁边看着这两个小孩。 当然这两个小孩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农场,对于农场这里非常熟悉了。 在这里吃过丰富的午饭。 下午的时候,那两个小孩睡着了。 叶晨和安妮骑着马,在农场这里转一圈,一直跑了很远,到五大湖那边的时候,终于停下来。 他记得当初来过这里,因为安妮的父母在湖边这里是有一处别墅的,只是偶尔会抽出时间过来这里度假而已。 “安妮,你现在是喜欢上海那边的生活,还是喜欢这边的生活?” “当然是生活那边的。” 当初,安妮一开始独自前往生活,可能有些不适应。 但是,这十几年下来早就适应了。 而且,现在上海那边的外国人可不少。 两人放开那两匹马,让它们在那吃草的时候,拉着安妮在边上散步。 其实,这次回来,她也发现父母相比起上一次,又苍老了不少。 即使像她父母在美国来说,已经算得上是非常有钱了。 但是,衰老这些又能如何? 像比尔盖茨那样的富豪,也避免不了衰老。 “我爸妈感觉老了很多。” 如果经常呆在美国,她可能没有那样的感觉。 但是,大半年回来的时候,她发现父母真的老了许多。 其实,安妮也知道,西方人和东方人是有很大不一样的,就如同龄人来说,同龄人的白人会比那些东方人更容易衰老。 即使是在家庭条件医疗条件各方面都不差的情况下。 “我也看到了。” “那有没有什么办法?”安妮看着叶晨问道。 办法? 叶晨有许多养生术,甚至,他也都给了身边不少人。 但是,这西方人毕竟和中国人还是不一样。 叶晨摇摇头说道:“比较难。”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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