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森老先生送叶晨出门的时候,没想到,珍妮亲自送叶晨下来。 “叶医生,你要去哪?” 现在没有其他什么事。 只是在斯德哥尔摩到处转一转,等到今晚姜玉完成自己的事,再去那家华人开的店铺里面吃晚饭。 听说叶晨没有什么事的时候,珍妮再次开车带着叶晨到处转一转,其实就是兜风。 只是现在是珍妮带着叶晨而已。 珍妮一路行驶,不知不觉,叶晨发现居然已经来到了海边。 本来斯德哥尔摩离海边就比较近的。 现在开车过来,已经看到了波罗的海。 他发现这边的天空和大海确实很不错很漂亮。 “叶医生,你今晚要回去吗?” “当然回去。” 既然要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全球直播和义诊,肯定不能停下来的。 其实,珍妮是想和叶晨去一个童话小镇。 但是,叶晨要回去,肯定是去不了。 其实,叶晨觉得珍妮也是挺奇怪的。 “珍妮小姐,难道你没有男朋友吗?” “之前有,已经分了。” 分了? “为什么?” “因为三观不一致。” 其实,对方说了很多,叶晨大概明白一些意思。 也就是说珍妮这个前男友是一个医生,西医生,平常精力主要用在研究和给患者看病身上。 但是,北欧的女人很要强的,甚至和男人是并排,或者说北欧女权更厉害。 而珍妮的前男友又是臭脾气,两人有矛盾,自然也就分了。 在大学的时候,两人被誉为男才女貌,但是也走不到最后。 其实,珍妮有些羡慕叶晨和姜玉,她觉得这两人才是真正的男才女貌。 而且,从姜玉那里得知,叶晨支持姜玉自己发展保险行业公司,现在已经上市有几百亿市值了。 这一点上,怕是在北欧国家都很难想象的。 这一点上,珍妮觉得自己前男友就没有那样支持过自己。 珍妮学得是动物保护专业。 这个专业在北欧很流行,主要就是保护动物。 其实,这个工作,在联合国都有,欧盟也有不少这个职业。 而她的男朋友并不支持她,觉得两人在一起,只能一个主内,一个主要外,然后她发现自己前男友和医院那个女护士在一起后,珍妮也就知道男朋友已经背叛她了。 “你说你前男友不支持你的工作,然后又和女护士在一起了,所以你们也就分了。” “差不多吧。” 叶晨没想到会是那样。 当然,自己身边那么多的大小姐,如果被珍妮知道,怕是珍妮都不知道如何想的。 反正,叶晨知道,自己是不敢惹到珍妮这种女人的。 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在清楚珍妮的情况后,叶晨准备有躲开对方的想法了。 “叶医生,你很爱姜小姐吗?” “也不是那样说,只能说相互吸引,相互喜欢吧!其实,我不止她一个女朋友。” 叶晨直接说出来。 什么? 叶晨居然不止对方一个女朋友? 很明显,叶晨刚刚说出来,珍妮真的很惊讶。 甚至不敢相信。 “那姜小姐知道吗?” “知道,为什么不知道?因为我和其他女朋友先认识才认识她的。” 珍妮真的蒙了。 她是不敢相信地看着叶晨。 像国外那些有钱的男人身边不少情人,她是知道的,但是,她没想到,这个叶医生居然也是那样。 珍妮在那吹海风的时候,叶晨一个人转一转。 等到珍妮跟着过来的时候,珍妮问道:“你真的是那样?” “为什么不是呢?而且,我不止一个小孩,我已经有很多儿女了,我都很喜欢他们。” 珍妮再次蒙了。 差不多下午五点多。 叶晨接到姜玉的电话。 叶晨坐车和珍妮回那家华人饭店。 在路上的时候,珍妮是一直奇怪看着叶晨。 “其实,我还有一个美国的女友,她现在给我生了一对双胞胎。” 珍妮没有再说话。 在珍妮开车送叶晨到那家饭店,她自己也就开车离开了。 叶晨也就故意和珍妮那样说的。 进到里面,陈舒雅这些翻译来了,姜玉和她那些职员还没有来。 等他们过来的时候,在这一起吃完火锅。 在坐车回酒店。 在回到酒店那里,叶晨问道:“你现在工作进展如何?” “还行,我们都在学习经验,这国家人口不多,但是,保险行业发展还是很不错的。” 姜玉偶尔会给父母打电话回去,问问小千金的情况,其他至于公司总部的事,在来之前已经有副总她们负责。 “我得抽个时间去大使馆那里看看你给人治病。” 第二天姜玉还是回去做他的事。 叶晨和那些翻译回到大使馆那里,发现今天还是来了三百多位患者。 叶晨逐一给他们看诊。 能够针灸的时候,叶晨也就会针灸。 不能针灸的,只能喝药,只能给他们开药方,然后让他们让伦敦或者巴黎的唐人街那边的药材铺给他们按照药方买药寄过来。 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大问题。 在下午的两点多。 叶晨已经全部都看完了。 然后就坐在那里。 这个时候,有人来了。 一位典型的北欧帅哥,看起来还不到三十岁的样子,对方一进来,一开始,叶晨还以为对方要看病。 哪里想到,对方直接说道:“我要用西医术和你中医术挑战。” 西医挑战中医? 这还真的是第一次遇到。 以前叶晨遇到都是中医挑战西医。 当然,西医在黑中医的情况下,叶晨也会做出反击。 没想到,现在居然有一个西医生亲自上面挑战。 这又是怎么回事? “请问你是?” “我叫卡尔森,是斯德哥尔摩王室医院的主治医生。” 王室医院的主治医生? 但是,自己什么时候惹到对方了? “另外,我还是珍妮的前男友。” 珍妮前男友? 叶晨似乎想起昨天珍妮和他说的。 但是,即使是那样,为什么这个卡尔森要挑战叶晨呢? “中医也好,西医也好,只要能够治好患者,在我看来,都是好医术,何必一争高低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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