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晨和刘琳琳在校园转了一下。 在没有其他同学和老师经过的时候,刘琳琳说道:“叶医生,其实我有一个不明白的是,你真的是高宁的父亲?” “是啊,不过,你应该看得出来,我并不是亲生的,也没有给他多少父爱。不过,在学校的时候,真的要拜托刘老师多照顾一下他。” 果然是那样。 “我可以问问那高宁的亲生父亲去哪了?” 刘琳琳一开始,还以为高宁父亲只是和他母亲离婚了。 毕竟,现在这个社会,离婚率那么高,离婚了那也是很正常的。 “并不是,出车祸不在了,当初我在医院,遇到被送去医院救治的孕妇,就是高宁的母亲,当时高宁母亲还没有把他生下来,但是,医院那边的保安已经把她送去太平间了。” 。。。 叶晨在那简单和刘琳琳聊起当年的事。 在刘琳琳听完后,虽然过去十几年了,现在刘琳琳依然是很惊讶,和感叹当年叶晨医术的厉害。 如果不是叶晨,她知道高宁和他母亲已经不在了。 可以说,高宁和她母亲的命是叶晨给的。 “叶医生,你医术真的是很厉害,能够让人起死回生。” “哪有那么神,只是我和高宁母亲有缘分,刚好遇到对方。” 这个世界上,每天不少患者可能被医生误诊都有。 所以,只能说叶晨和高美琳母子有缘分,自己救了对方。 “叶医生,你真好。” 现在刘琳琳是真的很佩服叶晨。 当初,她那个隐疾,还是叶晨替她治好,后来就没有复发的情况了。 “叶医生,我有一个不情之请。” 不情之请? 这让叶晨觉得奇怪,这位刘老师想做什么。 “刘老师,不知道是什么事,只要我能够做到的,我一定帮你。” “其实,我父母一直逼着我去相亲然后结婚生孩子,但是,我一直都没有遇到合适的,年纪慢慢就到了现在这个情况了。当然,我告诉父母,其实我有男朋友了,只是一直在国外。” 有男朋友在国外? “那刘老师真的有男朋友了?” “当然没有了,所以,我才想让叶医生帮我冒充一下男朋友。” “冒充男朋友?这,这不好吧。” 叶晨没想到,又遇到这种事了。 当年和陆静就是那样。 没想到,现在刘老师也是那样。 看刘琳琳现在也有三十多了,但是,刘琳琳长得不错,工作收入也好,为什么不自己去找一个男朋友呢? “上海那么大,那么大单身女性,都没有找到合适的?” 叶晨突然想到那个刘雪慧,刘雪慧看起来和刘琳琳都是一样,都是属于高收入,长得又好看,年纪也是差不多这个年龄。 “其实还是比较难,而且在学校里面,之前本来遇到的同龄男老师就很少,基本上要么已经结婚,要么早就有孩子了。” 刘琳琳无奈说道。 “叶医生,如果你觉得不合适,那我只能说你还在国外了。” 说他在国外? 不是说他男朋友吗? “那你也找其他人啊?” “我怕其他男性会产生误会。” “那我呢?” “你,当然不会产生误会,而且,我相信你。” 叶晨无语了。 刘琳琳不敢找其他男生,怕其他男生误会,到时反而给自己惹来麻烦。但是,叶晨不一样,刘琳琳可以确认叶晨和高美琳的关系,所以不担心对方会误会自己。 “什么时间?” “明天晚上,是我爸六十岁生日。” 六十岁生日? 怕是到时很隆重。 叶晨担心的是,自己在中医界,特别是上海这边,名声还不小,万一到时被刘琳琳的父母认出来,那岂不是麻烦? “你爸妈到时会不会把我认出来?” “叶医生,你不用担心,我爸妈早已退休在家,应该不会认识你。” 叶晨觉得现在互联网那么发达,这个很难说。 既然现在刘琳琳都那样说了,他只能同意下来了。 “刘老师,我看在你照顾高宁的份上,我就答应你这个请求。不知道到时怎么安排?” “你明天晚上穿好一些,然后到学校这里接我就行,其他我都会安排好的。” “没问题。” 其实,对于这件事,刘琳琳想了很长时间。 即使叶晨没有来见高宁,怕是到时刘琳琳也要从高宁那里要到叶晨的私人手机号,然后把他叫出来。 现在见到叶晨,那当然最好当面说清楚。 “刘老师,没有什么事,那我先走了。” 叶晨都没想到,自己莫名其妙第二次冒充别人的男朋友。 他最担心的不是自己,担心的是到时会给刘琳琳惹来什么麻烦,他知道刘老师是一个好老师,应该也是一个比较单纯的女子。 看对方虽然三十多岁,但是,可能还想二十岁那样单纯。 叶晨离开这里,开车往高美琳别墅那里回去。 在回到那里的时候,叶晨发现小千金已经休息了,高峰夫妇也休息,现在就剩下芳姨在忙碌。 芳姨要退休回家给养孙子,叶晨没有说什么,她真的要回去,到时自然会同意。 “芳姨,关于你退休回家的问题,我和美琳姐说了,她没有什么意见,你什么时候回去都行,关键是推荐一个信得过的保姆阿姨。” “叶医生,我想好了,我到时肯定推荐一个勤奋老实的保姆。” “那就好,我早就把你当成亲人那样看待,如果你回老家待不了,到时可以再回来这里。” 像那个孙大管家,本来要回老家养老的。 但是,对方孤零零一个人,真的回去养老,即使有点本钱,最后也不知道如何,所以还是留在这里养老比较好。 而芳姨的情况和孙大管家又不大一样,叶晨反而更喜欢芳姨这种人。 在叶晨往别墅里面进去。 这里是新的别墅,和原来那套旧的别墅不一样,在这边,叶晨发现确实有不一样的感觉。 一直到晚上的六点多,高美琳还没有下班,说是下班和刘雪慧出去吃晚饭,就不回来吃晚饭了。 这样,叶晨和高峰夫妇,芳姨陪着这个小千金一起吃晚饭。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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