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晨在这陪着这一对双胞胎姐弟。 一直到孙梦洁下班回来的时候,叶晨发现,孙梦洁倒是没有什么变化,还是和当初遇到她一样。 不过,孙梦洁感觉,自己和叶晨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 “我还以为你把我忘记了?怎么有时间过来了?” “现在没什么事了。” 孙梦洁也不知道当年自己的选择对不对? 在拉着那宝贝双胞胎姐弟回去后,孙梦洁说道:“我爸想把公司改了,你觉得改什么好?” “真的要改,那就改成孙氏集团吧。” 孙氏集团? 叶晨觉得还不错。 当然,在他看来,无论怎么改,怕是都很难洗白的。 “没有去见过于雪?” 于雪之前生了女儿,叶晨过去了,但是,因为礼金那件事,让叶晨对于于雪的父母态度并不是那么好。 当然,叶晨不怪于雪。 “没有去过。” “现在于雪回公司了。” 于雪回公司上班,那女儿肯定是交给她父母看着了。 “上一次我过去了,她父母直接提出给多少礼金。” 还有这种事? 孙梦洁倒是没有听说过。 叶晨连几千万的别墅都给于雪买了,难道还差那点礼金钱? “那些事先不管,这段时间你要陪我和儿女,我想崇明岛那边玩玩。” “那这周过去吧。” “我到时把于雪也叫过去。” 晚饭的时候,孙耀文回来了,其实,现在孙耀文这个年纪,确实不小了。 前些时间,还是爆出有痛风,还是叶晨给他治疗,才好起来,但是,叶晨发现对方的鬓毛那里已经有些发白了。 这人年纪大了,怕是连自己都不知道。 当然,孙耀文是修炼古武之人,但是,确很少修炼,叶晨觉得孙耀文想寿命更长,还真的得继续修炼古武内劲。 像韩二爷,现在都过百岁了,看起来还是六十多的样子,实际上,就是因为和他修炼古武内劲有很大的关系。 “晓伟最近怎么样?”孙耀文问道。 孙晓伟很少回来这里。 “他现在可以啊,现在又在帮我弄新的文化公司。” “他也老大不小了,你让他早点结婚吧。” 当初孙耀文认孙晓伟做儿子,那还是有血缘关系的,毕竟是自己亲弟弟的儿子。 但是,那个白眼狼孙晓东就不一样了。 不过,孙耀文不想再去提起那些事。 孙耀文离开回房后,叶晨和孙梦洁带着儿女到外面沙滩转一转。 至于那个鳄鱼池,早已处理掉了。 那个地方早已被填埋。 不过,知道的人,一般都不愿意过去那里。 在海边那里吹风,两个小孩在那玩泥沙,叶晨感觉还是很不错的。 一直到晚上的九点多才离开这里。 回到别墅那里,那两个小孩被小鹿她们带过去后,叶晨和孙梦洁回到房间,相互看了一眼。 第二天大早。 孙梦洁就没有准备回公司了。 天天去公司,孙梦洁其实也是很烦的,只是许多时候不知道做什么而已。 在收拾好东西,叫上小鹿和另外一个侍女,带上那对双胞胎宝贝,然后开车往崇明岛的方向过去。 相比起十年前的崇明岛,现在崇明岛那边变化真的很大。 那边的豪宅是越来越高大上。 而当初孙梦洁几百万买下来的别墅,现在其实也价值两三千万了。 在来之前,这别墅这里已经被家政公司打理干净了,连游泳池都清洗干净了。 像这些房子,如果长时间没有人或者打理,蛇老鼠蚂蚁蚊虫那些肯定少不了的。 所以,在叶晨看来,房子够住就行,买再多,其实除了投资,倒是用处不大。 像这一套别墅,还好,偶尔可以过来这边游玩。 “爸爸,这是我们的家吗?” 很明显,奶声奶气的小女儿还是第一次来到这里,看到这里的时候,显得很好奇。 “当然是啊!” 叶晨发现除了外墙可能看起来有些历史外,里面看起来还是很新的。 小鹿和那个年轻侍女在照看这两个小孩,叶晨和孙梦洁拿东西上到二楼上。 现在时间还早。 不过,午饭要么是自己做,要么就是出去吃了。 其实,在叶晨看来都差不多。 “梦洁,你想自己吃还是出去吃?” “自己做吧。” 孙梦洁想试一试叶晨的手艺。 而且,这边的海鲜城很不错,可以直接买回来自己做。biqubao.com 不过,等到于雪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两个小时后的事了,于雪是和女儿过来的。 想起上一次,于雪明显觉得很不好意思。 “给我抱着,你们过来看看妹妹。” 叶晨把那对双胞胎姐弟叫过来。 这两人看到叶晨抱住的小女孩,根本没想到,这是两人同父异母的妹妹。 不过,小孩子心思没有那么多,听说是妹妹的时候,显得很高兴。 “刚刚已经买了很多菜回来,梦洁在厨房那里,你过去看看吧。” 叶晨知道孙梦洁和于雪情同姐妹,两人也认识了十多年,如果不是孙梦洁在中间牵线,怕是叶晨和于雪也不会踏出那一步。 于雪进去的时候,发现孙梦洁和小鹿她们在帮忙做午饭。 这边的海鲜城确实很丰富,什么海鲜都有。 而孙梦洁现在已经进入到筑基期了,但是,她在吃的方面,似乎和当年炼气期一样,吃得很多。 等到快要做的时候,再叫叶晨进去帮忙做。 花了两个多小时,终于把这一顿海鲜大餐做好。 吃完后,因为小婴儿已经睡着了,于雪在别墅这里看着小婴儿,叶晨则是带着孙梦洁,还有两个宝贝儿女,小鹿两人,开车来到崇明岛一处郊区。 在那里,可以欣赏到更多的美景。 很明显,现在不止他过来玩,还有不少人过来这边。 除了要看好这两个小孩安全外,其他没什么。 叶晨和孙梦洁很明显,很久没有那样散步了,在让小鹿两女照顾好那对双胞胎,孙梦洁拉着叶晨往树林里面进去。 在那边玩了一个下午。 晚饭的时候,孙梦洁没有再打算做晚饭,而是准备在山庄里面吃饭。 叶晨亲自去把于雪接过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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