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夏琪已经请好假,她准备带叶晨回她老家。 不过,叶晨除了给梅花针灸外,又给她开了药方。 等他到时从夏琪老家回来,还要继续给她针灸。 “夏琪,你那老家远不远?”叶晨问道。 “我们还是坐火车去。” 太远的情况下,坐车确实不方便。 叶晨开车来到火车站,然后和夏琪买好了火车票。 两人是坐高铁回去,然后再转火车。 当初来中医药大学报到的时候,夏琪还是一个女孩子来的。 当初,一个豆芽菜一样,哪有像现在那样? “夏琪,你一开始读大学的时候,你那个时候怎么那么瘦,是不是在高中很勤奋?” “主要是高三太辛苦,而且还吃不好。” 回想起在中学读书的时候,每天吃的都是黄豆芽,水豆腐,平常连猪肉都少见,可想而知自己怎么可能会是不瘦呢? 不过,到了大学,饭堂的伙食好了许多,和以前不一样了,夏琪肯定是慢慢让自己变得好起来了。 现在叶晨和夏琪坐在那里,坐着这高铁。 当初,她来上海报道的时候,坐了二十多个小时火车,如今,十二个小时回到附近一个地级市,然后再坐火车回小县城,最后坐大巴车回去,其实这样最多十四个小时就回到了。 可以说,有高铁的情况下,确实把距离给拉近了许多。 现在叶晨感觉高铁确实方便了许多,而且比起飞机要安全。 而且,还可以玩手机打电话玩电脑,比起在飞机上确实是差不了多少。 夏琪拿出手机用老家方言和父亲打去电话后,夏琪父亲那边已经得知今天她要回来,而且还带了叶晨回来。 那边自然是很欢喜。 夏琪挂掉电话后,问道:“我刚刚说的,你听得懂吗?” “有点听得懂。” 基本上是听不懂。 即使是一个城市的,但是城里和乡下,说的可能都是两种方言。 叶晨还是听不懂,但是,从夏琪买的高铁票,可以得知,是先到四川绵阳,然后再到下面一个县城平武县。 这还是比较远的。 叶晨让夏琪先睡一觉。 等到午饭的时候,高铁上可以点餐,两人分别吃了一份四十八块的高铁餐,然后继续玩手机。 。。。 等到晚上的八点,终于到绵阳站。 从火车上下来,叶晨和夏琪感觉人还不是很多,但是,也不少。 因为还要坐火车到下面的一个县城平武县,所以还要去买票。 没想到,根本买不到。 不过,可以出去坐出租车回去。 都回到这里了,不可能今晚在这里过夜,明天再回去吧? 两人上到出租车上,出租车司机是本地人,说的是本地方言,叶晨基本上听得明白一些。 一路往平武县方向开去。 幸好是高速公路,一百多公里,不算是很远。 在来到平武县城的时候,已经是晚上的十点多了。 叶晨和夏琪除了带来衣物回来,什么都没有带。 因为没有开车的情况下,确实不方便。 现在让那个出租车司机直接送她们的小镇,毕竟,大晚上坐车也麻烦。 来到大桥镇的时候,再去夏琪说的老家,怕是很难再去了,因为路不方便,这位出租车司机不愿意再过去。 叶晨给了钱,从车上下来,没想到夏琪老家是这边。 叶晨这些年全世界几乎都走遍了,不过,这地方倒是还是第一次来。 看起来真的很多山。 交通不发达的情况下,基本上都是很难发展起来了的。 “夏琪,你家还有多远?” “六七公里,怕是只能坐摩托车过去了。” 走路肯定是不可能的,这大半夜也不知道要走多久。 现在这小镇也有骑摩托车搭客的。 “要不我们今晚在小镇住下,明天再回去?”夏琪说道。 “就怕你父母着急?” 夏琪给父亲打电话回去说已经回到大桥镇了,现在她一家人都在等着她回来,不过,也知道夏琪回来一趟真的很不容易。 现在大晚上坐车怕是更不方便。 叶晨和夏琪在大桥镇转一圈,发现这小镇不大,夜色的灯光也不多,叶晨找了很长时间,居然没有看到有骑摩托车搭客的人。 不过,看到有一家卖摩托车的店铺,这是卖力帆摩托车的,看起来店铺很快也要关门了。 叶晨直接过去,买了一台一万多的摩托车,然后去加油站加油后,戴上头盔,也就按照夏琪说的夏家村过去。 叶晨知道,幸好没有开小车过来,怕是那些山路也是很难开。 六七公里也不是很远,骑摩托车的情况下,不到二十分钟,叶晨已经来到一座位于山脚下的夏家村。 叶晨没想到就是在这里。 叶晨摩托车停下来的时候,和夏琪从车上下来,他已经看到许多人围了过来。 夏琪是村里唯一考上重点大学的学生,而且,一直留在上海,在夏琪的家人和村里人来说,肯定是一个有出息的人。 而听说夏琪认识的男朋友也是很厉害的,这次带着回来,所以这夏琪的家人,堂叔堂伯那些都过来了。 看到叶晨和夏琪拿开头盔的时候,夏琪的家人很惊讶。 这两人怎么骑摩托车过来的? “小琪,你们怎么骑车?” “爸,这车是叶晨在镇里买的。” 直接在镇里买? 夏琪的父母都很惊讶。 一开始,他们还以为叶晨年纪很大,没想到看起来倒是比夏琪还要年轻。 在叶晨过去,逐一和这些夏琪的家人打招呼后,叶晨发现,夏琪村里的情况,并没有很富裕,但是,也不算是很穷的那种。 如果是十年前过来,这里肯定是不一样。 但是,现在有点能力到外面干活,其实都是可以赚钱回来建一栋新房子的。 叶晨和夏琪被拉去洗手吃饭。 让叶晨没想到,夏琪的爷爷得知叶晨要来,居然杀了一头猪来欢迎他这个孙女婿过来。 这多多少少让叶晨有些感动。 叶晨被拉坐下来吃晚饭,其实吃得就是川菜里面的家庭菜,和外面吃得家庭菜不一样,但是,现在杀猪宰鸡,和过年一样丰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144/735339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