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八平方米,面积确实不大,但是一个人住的情况下,确实比较舒服了。 三房两厅,而且两面都有阳光,没有暗室的房间,确实很不错。 现在这里的电器,家私那些都有。 叶晨在沙发那里坐下来的时候,陶采文过去给叶晨拿来一瓶可乐。 这也是陶成才买回来的,平常陶采文自己都不想喝这些饮料。 “我,我想和你说一件事。”陶采文坐下来说道。 “说吧。” “我想抱养一个孩子。” 抱养一个孩子? 做女人迟早都要做母亲的,但是,陶采文这辈子不想和其他人结婚,但是,她又知道,叶晨不可能和她在一起,只是把她当成好朋友那样而已。 “为什么?” 叶晨都奇怪了,为什么要****? 其他人****,那是因为自己生不了才那样做。 “我这辈子不打算结婚了,所以我。”陶采文已经低头了。 “看着我!” 叶晨让陶采文看着自己,但是,陶采文似乎显得很害羞的样子。 如今已经年过三十的陶采文,如果在农村可能已经是两三个小孩的母亲了。 在之前,陶采文的皮肤有些黝黑,眼神看起来也没有大城市女孩子看起来灵动,但是,现在看起来大不一样。 皮肤似乎白了许多,也很会打扮了。 “叶,叶晨,我。” “那为什么不自己生一个呢?” 一个人怎么生? 陶采文都奇怪了。 即使她没有读过多少书,但是,那些生理知识,她还是明白的。 “我,我去喊成才过来。” 陶采文急忙起来。 陶成才在花店帮忙,他老婆在家看孩子。 不过,现在陶成才老婆又怀孕了。 没有多久陶成才过来了。 可以说,陶成才这辈子最佩服就是叶晨,他知道,如果不是叶晨,自己可能还被冤枉关在牢房里面。 也可能自己已经没命了。 每次看到叶晨的时候,他都显得很感激,但是,在叶晨面前,又对叶晨显得很畏惧,可能是叶晨各方面来说,都比他太厉害了。 “叶大哥,你来了。” “你老婆孩子呢?” “在对面,我去喊过来。” 没有多久,一个三四岁的小孩带了过来,当然陶成才的老婆,叶晨已经见过了,不过,现在显得发福了,也可能是因为怀孕的关系。 “没有把孩子送去幼儿园吗?” “还没有。” 城市里面,许多人三岁就把孩子送去幼儿园了,但是,陶成才夫妇觉得孩子还小,再加上,两人没有上海的户籍,送小孩也只能送去民办的幼儿园就读。 但是,在老家的父母,却是希望这两人把孩子送回老家读书。 “几个月了?” “五个月了。”陶成才的老婆说道。 上一次,叶晨看到陶成才夫妇的时候,也没有注意。 现在倒是看出一些来。 当然,五个多月,也还不是很明显。 这夫妇俩坐下来后,叶晨看着陶成才这个孩子,脸部各方面来看都和陶成才很相似。 “孩子一定要读书,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这一点上,陶成才夫妇很清楚,如果不是叶晨,怕是姐弟两人还真的不知道会是怎么样。 所以对于后代,夫妇俩很清楚,一定要让他们多读书,而且也不会打算吧他们带回老家读书。 如果是回老家读书,以老家的教育,怕是想考一个本科大学都困难,但是,如果是在上海就不一样了。 “叶大哥,我们想把户籍搞来上海,但是,现在还不行。” “为什么不行?” 按理说,陶采文姐弟都是人才,要不怎么赚得了那么多钱买房子? “积分还不够,还要两三年才行。” 积分入户? 这在很多城市都是那样。biqubao.com 当然,像这些一线城市含金量高许多,所以入户才那么困难。 不过,这在叶晨看来,根本算不上什么。 叶晨也知道,如果入户上海,那么意味着可能放弃老家许多东西,许多老人可能不希望儿女入户老家,觉得老家怎么都是一条退路。 而许多家长,如果不是为了让儿女读书,可能也不打算把户籍弄到所在的大城市。 “户籍,我打个电话就可以帮你们解决。不过,你们自己要考虑清楚,是不是真的把户口转到这边。” 这确实不是什么问题。 叶晨难得来一次,陶采文和陶成才夫妇都很热情。 在陶成才老婆要去买菜的时候,叶晨觉得不用麻烦了,出去吃就行,他也就是过来看看陶采文而已。 虽然两人不是那种最亲密的关系,但是两人的算得上是最好的朋友。 在到附近一家酒家,叶晨和陶采文姐弟一起吃过晚饭,他也就准备离开。 对于陶采文说要****的事,叶晨觉得还是算了。 真的要抱养,还不如让成才夫妇给她生一个来养。 其实,这在农村就是属于过继。 但是,像这种情况,其实许多时候,都是养白眼狼而已,还不如自己生。 陶采文送叶晨出来,站在那里,似乎显得很不舍得。 以前自己在书店的时候,还是可以经常看到叶晨,而这些年,可能一年都见不了几次叶晨,她感觉自己和叶晨距离越来越远了一样。 “你真的打算****?” “嗯,我不想被爸妈再催促回去相亲。” 叶晨叹了一口气。 “如果你真的想要,我可以给你。” 这是叶晨上车前和她说的一句话。 陶采文站在那里,却是全身发热一样。 一直到叶晨离开,陶采文才上到弟弟车上坐车离开这里。 叶晨往附属医院过去,他要先去看看唐仕真。 唐仕真的双腿还没有完全康复,还要继续在这喝药治疗。 叶晨已经回来很多天,现在还是要过来看看对方才行。 在把车停在附属医院门口,往里面进去,到唐仕真的病房。 此时,唐仕真躺在病床上看书。 “唐老,感觉如何?”叶晨进来问道。 唐仕真还以为是谁,没想到居然是叶晨。 “小子,你有时间过来了?” “当然要过来看看你的情况。” 叶晨给唐仕真检查他的双腿,发现现在暂时没有什么情况,那些死骨还没有全部掉出来,肯定还没有完全好起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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