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晨和陆静聊了一会,没有再继续聊。 “谁啊?”一旁的米乐问道。 “朋友。” “女的?” 米乐早就知道叶晨有女朋友,当初叶晨在非洲的时候,就和米乐说了。米乐也不介意,只是现在听到有女的打电话来给叶晨,她还是觉得怪怪的。 “一位警察。” 叶晨带着陆静逛了下午两点多,在去吃完午餐后,下午又逛到晚上的的八点多。 “累了吗?” “不累。” 穿着高跟鞋逛了一天的米乐居然没有觉得累,其实,这还是因为修炼炼气期的功劳。 和米乐回到她住的那豪宅,其实也是叶晨买给她的。 现在米乐已经在这住了很长时间,这里除了请一位保姆阿姨外,这里并没有其他什么人。 不过,还有一个小的蝴蝶犬。 看到米乐回来的时候,这位保姆阿姨急忙打招呼。 “米小姐,回来了。” “阿姨,这位是我男朋友叶晨。” “阿姨,你好。” “叶先生,你好。” 叶晨坐下来的时候,保姆阿姨给叶晨泡茶。 当初,叶晨让人给买这一套豪宅送给米乐的时候,他也没有来过。 不过,对叶晨来说,什么豪宅都差不多,关键是住的舒服就行。 叶晨坐在那的时候,米乐先去看看她那只蝴蝶犬。 “阿姨,你是哪里人?” 这些年,叶晨见过的保姆,都不少了。 像梅姨也好,芳姨也好,都是很负责任的,几乎把她们当成自己人一样。 当然,做保姆行业的,其实也有老鼠屎的,这些保姆阿姨要么贪,偷拿主人的东西,要么是一些自己带病的,而且,还故意隐瞒。 在叶晨看来,只要是合法职业,就没有什么高低之分,像街道那些环卫工人也好,还是这些保姆阿姨也好,叶晨觉得这个社会正常运转,还真的缺少不了她们的存在。 “叶先生,我老家是安徽那边的。” 安徽那边? 离上海并不是很远。 叶晨在那喝了茶,米乐也先去洗澡了。 等到米乐披头散发下来,让叶晨去洗澡的时候,保姆阿姨觉得米乐和这位年轻男子身份不简单。 在她到这里做保姆后就没有见到过她带其他异性回来的。 不过,她知道米乐是米国人,还是心理医生,在保姆阿姨看来这位才是真正的高富帅,还以为对方的男朋友是一位白人。 “米小姐,叶先生真的是你男朋友?” “当然,我当初在非洲认识他的,他是一位中医生,在上海应该很有名。” 中医生? 保姆阿姨倒是有些不敢相信。 在叶晨洗完澡下来的时候,米乐叫叶晨下去说道:“阿姨牙齿有些痛,想让你看看。” 牙齿痛? 叶晨下来,让保姆阿姨坐在那里,检查一下对方的牙齿,发现是牙龈肿痛,这不是什么大问题。 “没事,我开点药方喝下去就好了。” “叶先生,我还以为是我牙齿坏掉了,需要去看牙科。” “并不是。” 其实,现在许多人五十多岁牙齿一样保持得很好,不过,有的五十多岁牙齿就坏掉了。 如果直接去看牙科,怕是直接被宰一颈血都有可能。 “叶医生,那我先去买药。” 在保姆阿姨准备出去买药,因为她牙痛,实在是有些受不了。 而叶晨和米乐刚刚洗完澡,她肯定不好意思叫两人去买。 当然,保姆阿姨是有电单车的,平常也就是骑电单车去买菜的。现在时间还早,外面的药店还是开门的。 保姆阿姨去买药后,叶晨和米乐上到楼上。 “在上海那么长时间,有没有想父母?”米乐父母亲人都在米国,米乐孤单一个人前来上海,如果不是为了叶晨,对方还真的不可能来。 “有时候想,不过,回米国也方便,我一个月可以回去一次。” “其实,我还有一个女朋友是米国人,是一位白人,到时可以介绍给你认识。” 白人女朋友? 米乐很惊讶。 “真的?” “不错,我和她还有一对双胞胎儿女了。” 居然还有儿女了? 米乐还真的有些不敢相信。 “不会也是学心理学的吧?” “不是,她是一位老师。” 那位保姆阿姨买药回来的时候,叶晨特意下去教她如何煎药汤。 等煎好药汤,保姆阿姨喝下去后,没有多久,一直牙齿疼痛的保姆阿姨,真的没事了。 从这一点上,对方觉得叶晨的医术还真的不错。 “叶先生,你的医术真好,我这药一喝下去就没事了。” “还行吧。” 第二天大早。 叶晨和米乐起来吃完早餐,然后米乐回工作室继续上班。 叶晨则是准备往孙家别墅过去。 在过去的时候,给对方打电话。 “你还是先去看看于雪吧,于雪给你生了一个胖女儿。” 于雪生了? 按照时间,还真的生了,应该是他在印度的那段时间。 “我现在就去。” 叶晨开车往于雪住的地方过去。 来到那里。 叶晨急忙给于雪打电话。 “于雪,我在楼下。” 于雪已经过完月子了,但是,孙梦洁还没有让她回去上班,而是让她在家休养。 生孩子的时候,叶晨没有能够在身边,于雪心中不舒服,但是,也没有说什么,她知道叶晨肯定是在国外,所以很忙,来看不了她。 “你进来啊。” 叶晨急忙过去。 在刚刚到那的时候,除了看到于雪外,还看到了许多人,这些都是陌生人,叶晨肯定不认识。 但是,他知道这应该是于雪的亲戚朋友。 于雪的父母,他见过一次。 那还是因为她父母逼着她去相亲的情况下,逼不得已,叶晨才和对方见一面。 现在叶晨过来,见到这些于雪的亲人,有些不好意思。 说到底,叶晨对于雪并不是真的有感情。 但是,于雪对他的爱,叶晨知道是真的。 “你是叶晨?”于雪的母亲问道。 她都很多年没有见过叶晨了,发现自己老了,叶晨反而还没有什么变化,看起来还是和几年前一样年轻。 “阿姨,我是叶晨,前些时间在国外,刚刚回国,没想到,于雪已经生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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