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胡大同没想到的,眼前这位阿三居然就是中药厂在印度的代理商。 印度十几亿的人口大国,在胡大同看来,代理印度市场,肯定会赚很多钱,但是,很快,让胡大同失望的是,印度虽然很大,但是,在药品正品消费方面,可能还比不上其他一些小的国家。 在往那家大型商场进去,这里果然有一家号称正宗四川菜的餐厅。 现在叶晨他们过来的时候,叶晨发现这里门口的服务员都是本地的阿三。 在带着叶晨他们进去,等到拿起菜单看的时候,发现这川菜还行。 叶晨这些天吃腻了那些西餐,还有那些印度菜,点了好几个四川菜,在胡大同他们点好后,女服务员拿着离开。 没有多久,里面一位中年男子出来。 “你们来自中国的?”中年男子问道。 “我是中国的。” 至于胡大同几乎常年呆在越南,反而更有点华人华侨的感觉。 但是,叶晨不一样。 在国外呆时间更长,他都会一结束完成任务即可回国。 “我是四川来的,不过,这边国内来的游客不多。”中年男子说道。 叶晨已经猜到对方应该就是这一家饭店的老板。 “你是这里的老板吧?生意怎么样?” “还行,现在在印度的中国菜并不是很多,竞争压力不大。” 那位中年老板叫蔡毅,来到印度已经有很多年了。 在孟买有几家四川菜馆。 当然,这些年在其他方面来说,其实越来越的中国品牌进入到印度。 像手机品牌,还有其他电器品牌,都越来越多进入。 可以到处看到那些宝莱坞的女明星为这些中国公司打的广告。 在蔡毅得知叶晨可不是普通人,而是来自国内的中医名家,这次特意在贫民窑给人义诊,对方倒是很佩服。 等到那些饭菜送过来的时候,他特意让大厨那边做正宗的四川菜送过来给叶晨他们吃。 吃完晚饭,已经是晚上的十点多。 这位中年老板倒是很热情,但是,胡大同倒是没有什么。 最主要是他不太相信国外那些华人,因为很多时候都是自己人骗自己人。 叶晨和他谈了一个多小时,胡大同也就带着那位经理先找一家酒店住下,等明天的时候,他再去找合适的店铺。 不过,从那位蔡毅那里得知,这印度市场很大,而且有待开发,所以现在进来,肯定是最好不过了。 叶晨和加拉瓦坐车回去。 在回到加拉瓦家中,叶晨有些疲惫,也就先去洗澡,准备休息,明天还要继续看诊。 不过,他刚刚坐下来,那个基兰已经送咖啡和小吃进来。 “叶医生,今天看诊的患者很多吗?” “很多。” 确实很多,怕是排队的患者都有几千人。 为什么有那么多? 很明显,这些人本身有病,但是,之前没有那个条件看诊。 现在不一样,有人免费义诊,为什么不去看呢? 免费的东西,很多人都要。 叶晨坐下来,坐在那里喝咖啡的时候,看到基兰还站在一旁。 其实,在印度来说,像医生,律师这些都是很高等的职位,所以,都是像刹帝利阶层的人垄断。 这一点上,自然是让许多印度女性羡慕这一个职业的,她们也想找这些职业的人做老婆。 但是,种姓制度一直阻止着不同阶层之间的人的接触。 “叶医生,你今天累吗?” “有点吧。” “那需要我替你按摩一下吗?” 按摩? 这让叶晨很惊讶,这些印度女人不是信教,不能随意和其他异性接触的吗? 不过,叶晨并不喜欢,即使对方很热情。 “基兰小姐,谢谢你,不用了,我休息一会就没事了。” 基兰听到那样说,也就往外面出去。 叶晨坐在那休息了一会,给凌蝶打电话。 凌蝶已经知道叶晨在印度的情况,倒是觉得叶晨的效率还是很不错的。 “这些事都是李大哥和他那些下属去做的。” “那你觉得打掉源头就行?”凌蝶那边问道。 “不错,打掉源头,像那些瓶子和药材,只要没有能够运送到印度,怕是这边想仿造都仿造不了。” 这边没有那样的能力生产那么低廉的瓶子,至于那些药材,印度本地可能也没有,而且,那些低廉的药材,本来就是不合格的产品,是不能出口的。 这不过是被韩国人利用一些关系来赚钱而已。 和凌蝶通完电话,叶晨去洗澡。 回来吹干头发,躺下来很快也就进入到梦中。 第二天大早,叶晨醒来,已经是上午六点多。 在他起来洗漱,换衣服,出到外面,吃完基兰做好的西餐早餐,然后坐车来到那个贫民窑。 一到那里,叶晨发现比起昨天要看诊的患者可能更多。 加拉瓦都有些不敢相信。 在加拉瓦和叶晨被这里的负责人的治安人员保护进到里面的时候,叶晨坐下来,发现里面闻到的味道更难闻。 本身这些印度人经常吃咖喱味的食物,身上就有一股咖喱味的味道,而这些人又没有喷什么香水,所以那味道才觉得那么复杂。 叶晨坐下来,准备给第一个患者治疗。 “老先生,你得了肺癌吗?” 对方一坐下来,散发出那股气味的时候,叶晨就知道对方得了肺癌,而且看对方的情况已经是进入到晚期了。 这种情况下,再想找他治疗,怕是已经没有办法了。 癌症的患者,叶晨不是没有治疗过。 如果是早期的患者,在他看来还是有希望治好的,甚至,可以给患者多延长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寿命。 所以,这些年叶晨治疗的患者,基本上都活得好好地。 但是,如果进入到晚期,那么基本上已经处于等死的状态。 “叶医生,我的病能治好吗?”老先生问道。 叶晨摇摇头说道:“太迟了,治不了,还是回家做好准备吧。” 他的医术再厉害,现在对方身上的癌细胞已经扩散到全身,自然是没有办法再治疗了。 不过,叶晨知道得了癌症的患者在晚期都是痛不欲生的,他可以开一副药方让对方去止痛的。 问题是现在孟买根本买不到那些药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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