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叶晨的眼里,并没有什么贵贱之分,有的只是分为好人坏人而已。 加拉瓦不理解叶晨的做法,叶晨也是很了解。 但是,如果加拉瓦真正去换角度思考,可能就不会那样想了。 在加拉瓦出去后,叶晨站在房间那里,看向外面,大白天的情况下,贫民窑那边自然可以看得很清楚,和那些富人住的豪宅房子,其实也就是一墙之隔而已。 越多人的地方,竞争性越大,在叶晨看来真的是那样。 所以,这些普通人才会过得那么辛苦。 加拉瓦家做好午饭,还是咖喱饭菜这些,看起来特别没有胃口,而且,叶晨知道那些普通的印度人还喜欢用手抓来吃。 但是,一想到这边这些印度人上厕所的情况,他就有些反胃。 这吃饭的方式,他们可能还真的改不了。 “加拉瓦先生,上午我在贫民窑那边,发现那些人都是直接喝自来水,为什么不喝热水呢?” 热水? 怕是除了中国或者那些华人外,其他那些外国人都喜欢直接喝冻水。 但是,如果那些水资源没有受到污染的,像那些矿泉水,山泉水倒是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现在那些受到污染,还是直接喝水,怕是还真的很不好。 “我们都是习惯喝冻水的,像我们家喝的就是瓶装水,很干净的。”加拉瓦说道。 这些水都是一级水,比对方给叶晨喝的恒河水还要干净许多。 叶晨简单吃一点,就受不了这些咖喱饭菜,也就没有什么胃口了。 而这个时候,叶晨的手机再次响起,正是酒店那边打来的电话,说是沃尔马少爷过来找叶晨治病的。 既然那样,叶晨准备前往那家五星级酒店。 “加拉瓦先生,麻烦你送我去那家酒店,我要去给沃尔马少爷治病。” “叶医生,我现在就送你去。” 在加拉瓦和保镖开车送叶晨来到那家五星级酒店。 此时,沃尔马少爷已经来到这里等着了。 看到叶晨的时候,对方确实很热情。 对方也知道,自己这遗传病,而且自己在欧美求医那么多年一直都治不好的情况下,现在这个年轻人说可以治好,那当然是他的唯一希望。 看到叶晨过来,沃尔马已经过来。 “叶医生,我已经在酒店这里开了一个月的房子,这一个月都住在这里,希望叶医生能够给我治好。” “希望吧。” 叶晨跟着沃尔马进去,在到沃尔马的房间,叶晨再次见到了对方那位美女。 这位是沃尔马认识的女朋友,但是,他也不能让父母知道的。 因为对方家里也是属于吠舍种姓的,如果想和沃尔马这个刹帝利种姓在一起,那就是属于高攀了。 或许,女方家里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沃尔马的家人绝对是不可能同意的。 所以,两人平常也是偷偷地在一起。 对方知道叶晨救了对方的情郎,现在又给对方治病,对叶晨非常感激。 “沃尔马少爷,你这位女朋友也是刹帝利阶层的?”叶晨问道。 看对方的肤色,叶晨觉得有点不像啊。 因为叶晨已经听说了,像刹帝利阶层的男女都是偏向白人肤色的,而从对方的外貌脸型这些也看得出来。 这个年轻女子看起来并不像。 “并不是,她是吠舍阶层,家里是经商的,在孟买大学的时候,我们是同班同学,之前我们还在英国留学。” “那你们现在?” “我父母和我的家族这辈子都不可能同意的,除非我以后移民到英国。” 沃尔马少爷倒是很清楚。 但是,他也知道,像自己家族在印度属于军政家族,而且,一代代继承下去的,如果自己离开印度,移民到印度,那么自己就要放弃这些了。 现在沃尔马被父母从英国叫回来,他也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是怎么样。 在印度来说,无论男女婚姻大事还是父母和家庭决定的。 除非自己真正的远离了这个家族。 “那你们是真心喜欢?” 叶晨又问道。 “当然。” “你没有嫌弃对方?” “没有,我是有学识的,和那些人不一样。”沃尔马说道。 这一点上,沃尔马等待加拉瓦的态度,倒是和他的父母等待加拉瓦的态度确实有些不一样。 既然那样,叶晨没有再多问那些。 在给沃尔马仔细检查后,叶晨可以确定对方这种隐疾,其实和对方家族的联婚很可能还是有很大的关系。 “你这种病,在西医来说,就是血友病,而且,还是你们这家族很特殊的一种血友病。” 按照西医说法,血友病为一组遗传性凝血功能障碍的出血性疾病,其共同的特征是活性凝血活酶生成障碍,凝血时间延长,终身具有轻微创伤后出血倾向,重症患者没有明显外伤也可发生“自发性”出血。 不过,沃尔马少爷的情况还不算是很严重。 但是,如果每次发作,甚至,还要定时用到一些比较贵重的凝血药物来治疗才行。 如果按照中医的说法,这病就不是这样了。 中医是根据其临床表现,常将其归属于“血证”“外伤”“蓄血症”等范畴。脐带出血不止,是血友病最早表现的出血症。 依据血友病在临床上以出血为主要症状,应属于中医的“血证”范围之内。 对方这情况,本来是忌针灸的,因为针灸出血,到时就根本指不定血的。 不过,叶晨和其他医生不同,他有灵气,通过灵气给患者针灸治疗,这肯定不一样。 “叶医生,我这病到底要如何治疗才行?” “我先给你开药调理,然后再针灸治疗。” 不过,这边没有唐人街,怕是有些麻烦。 “这边有药店可以买到中药材吗?” 叶晨知道那边有许多仿冒的中药,但是也就是那些中成药而已,像那些中药材,叶晨并没有见到。 所以,如果真的要买到那些中药材,可能需要飞到泰国那边购买才行。 “叶医生,不知道需要什么中药材,我立刻让人从国外带回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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