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铺着厚厚的土耳其羊毛毯,上面吊着耀眼的水晶灯,墙壁周围都是翡翠宝石,很明显,这些印度有钱人就是喜欢高调炫富。 再加上,像这沃尔马是刹帝利阶层,那和那些普通种姓家族肯定不一样。 叶晨坐在那里的时候,加拉瓦只能站在一旁。 叶晨还觉得奇怪,但是,加拉瓦却是显得很谨慎。 他只是一个吠舍阶层的商人,本来和刹帝利阶层的人就不应该有什么接触的。 如果是在古代,怕是他这地位会是更低。 叶晨看着加拉瓦站在一旁,显得有些尴尬的样子,叶晨问道:“加拉瓦先生,为什么不坐下来?” 沃尔马和家人看着加拉瓦,其实一看加拉瓦的肤色就知道对方什么种姓的人了。 “我怕弄脏了沃尔马的家。”加拉瓦不好意思说道。 怕弄脏? 还有这样的情况? 一看这沃尔马和家人的神色,很明显只是对叶晨热情,并没有对这个加拉瓦热情。 虽然在来印度之前,叶晨已经有了解。 如果真的是那样,他还真的不想交沃尔马这种人做朋友。 毕竟,在叶晨看来,朋友和朋友之间交往并不分阶层贫穷的。 在他看来,穷人也好富人也好,只要性格脾气合适就行。 叶晨也就站起来,说道:“既然那样,那我们走吧。” 加拉瓦倒是很惊讶,没想到,叶晨居然要离开。 那边沃尔马夫妇正准备热情招呼叶晨,毕竟,叶晨救了他们儿子一命,没想到,叶晨居然要离开。 “叶医生,为什么要离开?”沃尔马急忙问道。 “这位沃尔马也是我的朋友,如果他连坐下来的资格都没有,那我没有必要来这里。” 外国人来印度,到底属于什么阶层的? 其实,叶晨也不清楚。 不过,许多人说,这些外国人来印度,至于属于什么种姓,其实和对方和所在的印度人交往的关系有关。 像如果叶晨交往的朋友是刹帝利的,那么其他印度人就把他当成刹帝利阶层的。 如果叶晨交往的是加拉瓦这样的朋友,那其他人就把他当成吠舍的,因为在印度人看来,只有同阶层的人才会交往,至于不是一个阶层的,都不可能在一起的。 沃尔马是年轻人,其实对于这些倒是看得很开,不过,他父母不一样。 “叶医生,不知道你这位朋友是做什么的?” 做什么的? “做生意的。” 做生意? 在沃尔马一家看来,更加确定这个加拉瓦是吠舍阶层的。 “既然是叶医生的朋友,那当然是我的朋友。”沃尔马急忙说道。 看到沃尔马的神色,叶晨才好一些。 在让加拉瓦坐下来的时候,加拉瓦也只是用屁股粘一下那张意大利真皮沙发上而已。 看着他谨慎的样子,叶晨真的不知道说什么。 而沃尔马家中一位皮肤白皙的年轻女保姆已经送来的咖啡和红茶,还有甜点,这一看确实要比加拉瓦家好太多了。 在这里,叶晨可以享受到尊贵客人的服务,但是,让叶晨觉得很不舒服,他觉得根本没有必要那样。 大概半个小时,叶晨说道:“沃尔马先生,如果没有什么事,我想我们先走了。” 虽然知道这个沃尔马是刹帝利阶层的,但是,叶晨反而感觉融不进去一样,反而觉得和加拉瓦呆在一起更舒服。 “叶医生,那么着急离开吗?不在我家吃饭再离开吗?” 既然叶晨离开,这一家人肯定不愿意让叶晨那么快离开。 而且,这个年轻的沃尔马自己还有事想和叶晨说的。 “沃尔马先生,不知道还有何事?” “就是我的身体。” “你身体暂时没事了。” 沃尔马身体暂时是没事了。 但是,他有隐疾,而且,这病是这个家族遗传的。 这不得不又说道,和印度种姓阶层有关的,就是像他们这些种姓阶层相互之间是不能联姻的。 在古代是,在现代更是。 其实叶晨,并不知道,现在的印度就经常有发生这样的事。 新闻经常有说到,一个属于贱民的年轻男子喜欢上一个吠舍做生意家庭的女孩子,但是,女孩子家里不同意,直接把那个年轻男子给打死了。 最后警察也是不了了之。m.biqubao.com 还有说到这些种姓阶层很多关于联姻,因为不是同一阶层的,最后都是没有能够在一起的。 “沃尔马先生,你这病应该是家族遗传的吧?” “是的。” 如果是家族遗传,在叶晨看来就有些麻烦了,这并不是那么容易治疗。 像当初他前往日本,给依依公主治病,依依公主的疾病,其实也是和她家族遗传有关,另外还有近亲家族结婚也有很大的关系。 像这沃尔马的情况,很明显也是那样。 “不知道叶医生是否能够治疗?” 对方在印度有钱有势,其实也去英国接受检查和治疗,但是,最后结果肯定是治不了。 “应该可以,但是需要时间。” 可以? “真的?”沃尔马一家不敢相信。 “我用的是中医术治疗,不是西医,但是,需要时间。而且,我不是很喜欢来这里。” 这让沃尔马有些尴尬了,不知道叶医生为什么不喜欢来这里呢? 如果自己把叶晨当成朋友客人,那么他就是属于刹帝利阶层的,至少在印度遇到什么麻烦,只要给他家打电话,警方那边也不敢对他做什么。 “如果沃尔马先生想治疗,我觉得你还是去那家酒店比较好。” 叶晨说的酒店自然是李飞义他们住的那家酒店。 在和沃尔马谈好后,叶晨也就没有再留下来,即使这一家人很热情想把他留下来吃饭,但是,叶晨还是离开。 因为看着加拉瓦的样子,怕是沃尔马一家不会让加拉瓦到时留在这里吃饭的,为了不让加拉瓦尴尬和不自然,叶晨还是先和他离开这里。 这一家人亲自送叶晨和加拉瓦下去后,然后再让保镖送叶晨两人回那家酒店。 在回到那家大酒店,叶晨谢了那个保镖,和加拉瓦从车上下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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