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晨在于雪家中一直呆到下午,下午于雪回房睡午觉。 自从她怀孕之后,就很容易发困。 叶晨就没有再留下来,叮嘱那位保姆阿姨照顾好于雪后,叶晨也就离开这里。 他要去东方大厦城。 他要看看姜玉和他的小千金。 在来到东方大厦城,把车停好,直接上到楼上。 在门口外按门铃,没有多久,过来开门是朱春梅。 “阿姨。” “原来是叶晨啊!” 叶晨往里面进去,已经看到可以走路了的小千金。不过,这小千金有些时间没有见到叶晨的时候,分明有些胆怯。 那可爱的眼睛看着叶晨,却是不敢靠近。 “宝贝,过来爸爸这里。” “快来爸爸这里。” 朱春梅也说道。 在小千金跑过来,抱住叶晨的腿的时候,叶晨很溺爱把她抱起来。 他是一个女儿狂,看到这个小千金,他确实很高兴。 在把小女儿抱住来到沙发那里坐下的时候,叶晨知道姜玉肯定是回公司上班了。 不过,姜海江的身影没有看到,只是看到那位保姆阿姨的身影。 “阿姨,姜叔呢?” “他自己回广州喝喜酒了,还没有回上海。” 这姜海江虽然住在上海很多年了,但是,他的亲戚朋友都在上海那边,那边有喜事,肯定要坐飞机回去的。 这次他一个表叔的儿子结婚,他这次也就特意回去。biqubao.com 原来是回老家了。 那么现在这里就是朱春梅在这了。 “阿姨,那你怎么不和姜叔回去?” “不放心我这外孙女。” 朱春梅本来也想回去的,姜玉也说了,让爸妈一起回去,保姆阿姨看着小千金就行。但是,朱春梅不舍得。 她要在这看着小千金。 现在面对这个小千金,她就感觉是自己亲孙女一样。 虽然叶晨不是上门女婿,两人也还没有结婚,但是,确实把她当成亲孙女一样。 “外婆,外婆,我要喝水。” 现在小千金会说话,也会走路了,平常除了姜玉下班回来带带孩子外,其他时间自然是交给保姆阿姨和姜海江夫妇看着。 至于叶晨,从她出生到现在,其实也还没有见过几次。 所以,在这方面来说,叶晨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 但是,对于他来说,孩子有了,对姜玉来说,自然是不一样。 今天叶晨就不打算离开了,在这好好陪着她孩子。 一直到午饭时间,姜玉回来了,她是特意回来吃午饭,看看女儿的,没想到叶晨回来了。 叶晨去了古武界,姜玉也是知道的。 但是他到底什么时候回来,姜玉并不知道。 现在姜玉看起来意气风发的样子,很明显,在事业上应该还是很顺利的。 当初叶晨八个亿支持她在保险行业的方面发展,没想到,还真的被她发展起来了。 虽然不能百分百自助持股,而是和国企合作的,但是,现在公司确实是她说了算。现在在汽车行业的保险方面来说,获得市场很不错。 现在已经往医疗方面的保险发展。 在家里吃完午饭,姜玉要回公司开会的时候,叶晨就没有跟着过去了,他带着宝贝女儿在东方大厦城小区看着。 其实,每次看到这东方大厦城,他都很感慨。 这个小区是陈家当年的产业,但是,这东方大学城还在,而陈家早已消失了。 这说明什么呢? 怕是只有叶晨才知道。 不过,无论陈家也好,周家也好,这对他来说似乎都一样,早已是过眼云烟。 “宝贝,我们回去了。” 看到女儿在自己怀里睡着的时候,叶晨回到楼上,保姆阿姨带着去儿童房休息的时候,叶晨本来还想留在这里的,现在姜玉那么忙,他也就准备先离开了。 在和朱春梅说一声,自己今晚不回来的时候,下楼上到车上,再给李静熙打电话。 没想到,现在李静熙已经回国了,正在首尔陪着母亲。 李静熙得知叶晨回到上海的时候,她觉得可惜了。 “那你在上海呆多久?” “我还不知道。” 叶晨不知道。 不过,她知道现在叶晨回来了,那么她也就准备早点回上海。 在和叶晨挂掉电话后,叶晨再准备去唐棠和吴蓓蓓住的高档小区那边。 在来到这两女住的高档小区。 先给唐棠打电话。 唐棠还在东南亚。 吴蓓蓓还是在上海的,所以,叶晨也就先上楼。 在上到楼上,门口外按门铃,没有多久,看到是保姆阿姨兰姐开的门。 “叶医生,是你啊!” “兰姐,蓓蓓在里面吗?” “小姐在里面休息。” 叶晨进来,换下鞋子,往里面进去的时候,这里很干净,也很安静,吴蓓蓓肯定是在自己的房间里面休息了。 “叶医生,要我去叫醒吴小姐吗?” “不用。” 叶晨不用对方去喊。 自己轻手轻脚来到吴蓓蓓的房间,扭开房门,进到里面,闻到那股熟悉的香味,她就知道肯定是那个吴蓓蓓。 现在来到那张大床的旁边,看到吴蓓蓓穿着一件睡裙躺在那里睡觉。 南方人有睡午觉的习惯,吴蓓蓓来到上海后,现在也是习惯睡午觉。 吴蓓蓓睡了很久都没有醒来,等到她睁开双眼,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坐在自己化妆品面前,刚开始把她吓了一跳,等看清楚是叶晨的时候,问道:“你什么时候过来了?” “大概有一个小时了吧。” “那你又不叫醒我?” “看到你的样子,感觉你很累了,所以让你多说一会。” 吴蓓蓓起来,背对着叶晨,也没有让叶晨自己,自己去换了一套家庭休闲服,然后去洗漱后,才叫叶晨出去。 兰姐知道叶晨和吴蓓蓓的关系不简单,所以刚才叶晨进来,兰姐自然没有来打扰两人。 现在看到两人才出来,兰姐还以为叶晨刚才抱着吴蓓蓓在睡觉。 “唐棠说她还在东南亚那边。” “她有事回去的。” 唐棠家就在新加坡,她想回去,也不一定因为是有事。 “什么事?” “唐棠没有和你说吗?” 唐棠没有说,叶晨确实不知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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