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天,米乐一直在安慰叶晨,可能叶晨也知道或许那些人就是那样,他也没有抱多大的希望了。 时间过得很快,为期三个月的支援时期,很快就要过去。 现在叶晨和贺医生他们已经准备从达累斯萨拉姆坐飞机回国。 在这一天上午,叶晨除了准备把小渣交给安老板那边,让安老板委托人把他那只小渣送回国。 这当然是坐飞机回去,如果是坐轮船那些还不知道要多久才回到国内。 “米乐,那我们准备回国,你是和我回去上海,还是直接回美国。” 因为快到春节了,虽然美国那边除了唐人街可能会过这个节日外,其他人并没有过,因为他们过得是圣诞节。 “我还是先回美国,到时再去上海找你。” 相处了那么长时间,米乐对叶晨已经很熟悉了。 对方不但医术厉害,有钱,但是,性格很善良,在叶晨的身上,她几乎找不到其他的缺点,要说缺点,就可能是对方的女人可能不止一个。 但是,米乐也知道,像叶晨那么优秀的男人,肯定吸引到不少优秀的女人。 “米乐,那我在国内等你了。” 现在他们准备先坐车离开小镇。 而那些雇佣兵在一个月左右就离开了,但是和叶晨也算得上是结下深厚友谊了,如果以后叶晨再来非洲,那么可以再找这些雇佣兵。 至于大象和火鸡这些黑人中医生对叶晨的印象也是非常好,现在叶晨要回国的时候,他们竟然有种很舍不得的感觉。 不过,叶晨该教都教了。 本来当时叶晨还有很多计划的,但是,因为战乱,匪徒,以及后来分发那些祛湿药油那些打乱了叶晨的想法,导致叶晨许多想法,他已经是放弃了。 “我们现在准备悄悄离开,就不要告诉其他人了。” 其实,叶晨还是挺喜欢那些黑人小孩的,就是那些成年人,也不知道是因为环境,还是其他改变了他们,至少这些黑人小孩还是心地单纯。 在当天下午,一架直升飞机飞来,是坦桑尼亚的军方军机,在叶晨和贺医生他们,还有米乐上到飞机上,飞机缓缓飞起,然后离开这里,往坦桑尼亚飞去。 “叶医生回去了。” 火鸡他们居然感觉有种说不出的落空感。 这小镇的医院,也是如同一下子没有了灵魂一样。 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叶晨在小镇的医院这里,他也不知道救治了多少患者,因为他的到来,让这里的死亡率降到最低。 也就是在叶晨离开后,有其他患者过来找叶医生看病的时候,才得知叶晨他们已经走了。 坐在军机上,叶晨握住米乐的手,看着外面。 其实,对他来说,或许过来这边,最大的收获,就是认识并且和米乐在一起吧。 在飞机安全降落在达累斯萨拉姆的一个机场,叶晨和贺医生他们从飞机上下来的时候,就看到有人过来向他们献花。 献花是本地的黑人小孩学生。 而那些人应该是中国驻坦桑尼亚的大使馆工作人员以及坦桑尼亚的官方官员吧。 在叶晨和贺医生他们过来,相互打招呼的时候,原来是准备对叶晨他们的表彰。 其实,叶晨并不喜欢这些,他喜欢低调来,然后低调离开。 但是,贺医生他们不一样,他们是冒着很大的风险过来的,而且,他们的行为值得那样的表彰。 在到坦桑尼亚卫生部接受那样的表彰大会后,当天晚上,先住在一家酒店。 现在叶晨和米乐呆在一间房。 米乐静静地看着酒店外面的夜景。 达累斯萨拉姆是坦桑尼亚的第一大城市,也是第一大海港城市,如果叶晨是到这里给那些非洲人看病,或许两人就不可能相遇了。 她觉得这可能就是缘分吧。 “叶晨,我想到一件很好笑的事。” 米乐说道。 “什么事?” “就是那个大酋长阿卡姆,他不是想把他的侄女交给你,然后给分一些地,让你留在这边做一个小酋长吗?” 阿卡姆是一个一级大酋长,他下面还有二级,三级的小酋长,他可以任命他领地的那些酋长。 当然,对方因为叶晨救了对方一命,非常感激,很希望叶晨能够像其他中国人那样常年留在非洲这边。 对方答应叶晨很好的待遇,甚至把自己的侄女一个小黑妞嫁给叶晨。 但是,叶晨怎么可能接受呢? “你很好笑吗?” “当然,别人恨不得得到,而你恨不得逃跑。” 米乐忍不住笑道。 不过,在后来得知叶晨竟然捐了价值过千万的那些药物给非洲人的时候,那个阿卡姆就没有再和叶晨提这件事了。 因为对方知道叶晨很有钱,自然不可能看中他那点东西的,但是,想和叶晨做生意,就是销售那些祛湿药油一类的。 其实,这些叶晨交给凌蝶去处理就行,生意上的事,叶晨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理会。 “你会不会是因为对方的肤色不喜欢?” “你觉得那些白人会喜欢?我就很少见过有人白人和黑人在一起的。” 这一点上还真的是那样,如果叶晨带着一个小黑妞回国,到时还真的不知道会是如何。 第二天大早。 叶晨接到贺医生的电话,说可以准备去机场了。 米乐也要去机场,不过,她是飞回美国。 在来到机场,大使馆的工作人员已经给他们买好了飞机票,也没有直飞的,到时还要飞到迪拜,再从迪拜飞回上海。 而米乐是从这里飞到南非,再从南非那个机场飞回纽约。 两人相互拥抱了十几分钟,在米乐提着她的皮箱离开后,叶晨和贺医生他们往他们的休息厅过去。 “叶医生,真羡慕你们这样的年轻人。”贺医生笑道。 “老何,你也可以啊!” 他? 打死都不敢,不过出来那么长时间,确实是很想家里的老伴了。 特别是在非洲经历的事,让他更懂得珍惜国内那样的生活。 如果可以,他下次不愿意再来了。 不过,叶晨倒是还没有结婚,他们也没有关心叶晨私人感情的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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