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到电梯里面的时候,唐棠才放开叶晨的手臂。 在上到楼上的时候,吴蓓蓓还真的是回自己房休息了,叶晨被唐棠拉到她房间里面聊天。 虽然唐棠看起来有点大大咧咧的样子,但是,这房间里面还是很女性化的,看起来就是一个未出嫁的闺房。 “你今年多大了?” “反正比你大。” “那岂不是剩女了?你爸不催你?” “催,但是,他不会过多干涉我,就是让我留意下身边是否有合适的。” 毕竟,新加坡那边也是发达国家,思想方面还是和西方很将近的,在感情婚姻问题上,基本上不会干涉。 而且,现在唐棠自己的生意做得那么好,而新加坡的养老方面做得非常好,根本不用担心老了之后没有人养。 这一点上,大陆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就要差远了。 “那你留意到了?” “留意什么,不感兴趣。” 唐棠白了叶晨一眼说道。 她不知道叶晨是不是傻子,难道没有看出自己对他有意思吗? 叶晨站在起来,并没有坐在床边,倒是不经意间看到唐棠在房间里面那些隐私衣物。 “看什么呢?” “那我还是出去吧。” 叶晨想出去外面说话,但是唐棠却是拉着他。 而在另外一间房的吴蓓蓓,回到房间,躺在那里,抱住那个大笨熊玩具。 她现在也是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叶晨的时候,总感觉叶晨会惹到她莫名其妙生气。 现在也是那样。 其实,叶晨也没有对她怎么样。 相比起唐棠,吴蓓蓓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不婚主义者,也就是说这辈子可能都不会结婚,反正一个人有钱的情况下,要什么有什么。 要说什么感情空虚这些,她还真的没有体会过。 她都是把时间放在公司,看书,还有休息上。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叶晨的时候,她好像又不是很坚定自己是一个不婚主义者。 这房间的隔音做得还是很好的,叶晨和唐棠在隔壁房聊天,这边的吴蓓蓓并没有听到。 差不多到下午一点。 兰姐看到叶晨出来的时候,问道:“叶医生,那我去买菜回来做饭吧。” 因为刚才喝早茶,所以并不饿。 到了这个时间点,上午喝的早茶,现在又有些饿了。 “兰姐,那麻烦你了。” 兰姐去附近菜市场买菜的时候,叶晨悄悄来到吴蓓蓓的房间,他还以为里面关注门了,没想到没有,轻轻一推就推开了。 在进到里面的时候,看到吴蓓蓓正躺在那里抱住那个大笨熊。 吴蓓蓓穿着那件睡裙,看起来有些性格的那种,她没想到,叶晨直接进她的房间了。 “喂,你进我房间干什么,快点出去。” 她刚才还以为叶晨已经离开了。 没想到,还没有走。 叶晨走过去,看着她说道:“我看你是有病。” “你才有病,我没有病。” 吴蓓蓓盯着叶晨说道。 不过这个时候,叶晨已经握住她那纤细的手臂。 吴蓓蓓是家族大小姐,但是,她的身材真的很苗条那种,当然这只是有些瘦,并不是偏瘦的那种。 当然,吴蓓蓓本身就是大长腿那种,而她的手指也是很纤细,看起来和弹钢琴的手差不多。 看到叶晨握住自己的手在那看的时候,还以为真的是给她看病。 吴蓓蓓想把手收回去。 “我刚刚听唐棠说了,你也没有找男朋友。” “我这辈子不结婚。” 吴蓓蓓直接说道。 叶晨直接说道:“我看你是真的有病,而且很严重。” “你才有。” 吴蓓蓓就想推开叶晨的时候,没想到,叶晨一摔倒,反而是把她给压住了。 两人面对面,近在咫尺。 连对方的呼吸都能够感觉得到。 叶晨从吴蓓蓓的房间出来的时候,兰姐都还没有买菜回来,但是,他刚刚没想到,自己的舌头被吴蓓蓓咬到,现在还感觉到有些痛。 叶晨准备现在就走。 在过去和唐棠说一声。 “唐棠,我先走了,下次再来看你。” “就走了?” 叶晨是怕吴蓓蓓了。 而且,感觉和她真的有些尴尬。 在叶晨穿好鞋子,准备出去的时候,看到兰姐买菜回来了,而且买了很多菜,自然是包括叶晨的。 没想到,现在叶晨要走了。 “叶医生,你不先吃完饭再走吗?” “兰姐,下次吧,我有事先走了。” 叶晨急忙从楼上下来。 在上到车上的时候,叶晨急忙开车离开。 其实,刚刚叶晨从她的房间出来,吴蓓蓓就有些后悔了,而且,自己的牙齿要到对方那里,肯定是出血了。 现在出来,没有看到叶晨,怕是对方走了,也不知道对方是不是真的生气了。 这个混蛋! 其实,她刚刚也没有真的拒绝,只是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有病才那样。 心理上没有拒绝,没想到身体却是拒绝了。 “叶晨走了?”吴蓓蓓问道。 “吴小姐,叶医生刚刚走了,他说有事。” 叶晨开车离开这个小区,倒是没想到会是这样。 现在叶晨再给许佩佩打去电话。 许佩佩那边接听后,说道:“我已经搬到滴水湖这边了。” 上一次,叶晨和她说了那边环境不错,再加上,她是作家,肯定要找一个好的地方平常散散步才有灵感。 “搬到哪个地方,我去看看你。” 许佩佩把一个小区地点告诉地方后,叶晨开车过去。 在来到叶晨,叶晨发现许佩佩住的小区,离滴水湖并不是很远。 在小区门口确认身份后,停好车,叶晨往里面进去,然后坐电梯上去。 在上到楼上门口,再给许佩佩打电话。 很快,看到许佩佩穿着一件秋裙出来。 “我上一次还以为你死了呢?”许佩佩说道。 当然,她知道叶晨去了蒙古国那边,又突然失踪那么多天,确实担心叶晨真的出什么事了。 叶晨进到里面的时候,说道:“我哪有那么容易出事。” 在叶晨换下鞋子,到阳台那里往外看,在这里还可以看到滴水湖,平常夏天吹风应该是比较舒服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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