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从自行车上下来,两人在一个凉亭那里坐下吹吹风。 将近九月的夏天,在上海来说还是很热的,但是,在这边,湖边的风吹来非常凉爽,这和湖边的湿度,还有湖边的树木有很大的关系。 两人喝了水,准备再转一转,到时到午饭时间,在这边找个地方吃饭。 叶晨扶住那辆自行车,还以为许佩佩要坐在后面,没想到,对方说道:“我要坐在前面。” 前面? 以前,确实是有许多年轻女性很喜欢坐在自行车的前面,甚至还有一些家长在前面装着一个坐篮,小孩可以坐在前面。 现在许佩佩居然要坐在前面,让叶晨有些惊讶。 在叶晨还想说什么的时候,许佩佩已经坐上来,就坐在那二八杠上,靠着叶晨的时候,叶晨能够闻到她身上那丝丝的香气。 正常情况下,没有做什么苦工,或者类似一些和宰杀家禽一类女性,身上应该是没有什么味道。 许佩佩也是,现在只是写写书,平常都不用怎么干活,比起以前做记者的时候,要好太多了。 现在许佩佩身上丝丝香气飘来,许佩佩可能还不知道,但是,叶晨却是闻得很清楚,而且,也不知道许佩佩是不是故意的,直接挨在他胸口那里。 让叶晨觉得有些心痒痒的。 旁边许多游客看到的时候,都有些惊讶看着,也不知道是羡慕,还是觉得叶晨骑着那辆老式自行车引来他们奇怪的眼神。 “喂,我感觉我找到小时候,我爸骑着车带我的感觉。” “是吗?那要不要骑快一点。” “不要,怕吓到其他人。” 其实,小时候,许佩佩记得家里还是很穷的,家里最好也就是那一辆二八杠老式自行车,她和他大哥最喜欢就是坐父亲那辆自行车。 但是,她父亲喜欢在下坡的时候,放开刹车来开,让坐在后面的许佩佩和大哥非常害怕。 即使是这些年过去了,她依然是印象深刻。 现在并没有下坡,但是,怕叶晨骑太快,吓到其他人。 许佩佩依偎在叶晨的怀里,感觉到非常安心,有种浓浓的安全感在里面。 这一刻,她就觉得自己是那本小说里面唯一的女主角,而叶晨是里面的男主角。 但是,许佩佩知道这只是幻觉而已。 不知道骑了多远,叶晨怕许佩佩那样长时间坐在二八杠上屁股痛,也就停下来,叶晨问道:“屁股疼不疼?” “有点,不过这种感觉很美妙,刚刚又有点灵感了。” 灵感对作家来说就是生命一样的东西,没有灵感,那肯定就是什么都写不了。 看时间,已经是中午的时间了,叶晨知道这个滴水湖那么大,想要骑自行车一大圈,怕是需要很长时间。 只能有很多时间,从早上可能骑到晚上,才可能骑一圈。 在往沿路回去,回到租车的地方,把那辆自行车还回去后。 现在是许佩佩主动拉着叶晨的手,两人本身就是暧昧,那种关系道不清说不明。 现在许佩佩觉得没有什么人注意到她,所以也就不用压抑着自己。 在上到车上,叶晨知道附近应该有山庄一类的地方吃饭,这种地方比起那些那些酒店做的饭菜还要好吃。 在找了一会,果然很快看到一家滴水湖山庄。 在把车停下来,和许佩佩往里面过去,发现这个时间点也是有不少游客在吃饭的。看到两人从车上下来,已经有女服务员过来招呼。 “先生,请问是两位吗?” “两位。” 在女服务员带着两人到一棵树下那里坐着的时候,看起来很简陋,不过,这些普通的山庄就是这样。 女服务员拿来菜谱,叶晨看了类似大排档的那些菜式。 有各种肉类,还有海鲜。 “佩佩,你想吃什么?” “你点吧。” 两人很少吃饭,叶晨自然不知道许佩佩喜欢吃什么。 在点了好几个肉菜和蔬菜后,许佩佩觉得吃不了那么多,在女服务员拿着菜单离开后,许佩佩问道:“你一会不会就走了吧?”biqubao.com “你还想玩啊。” 还有两三天就开学了,叶晨要回华夏中医药大学那里举行盛大典礼。 “当然。” “九月一日,我成立那家大学正式开学,到时开盛大典礼,你可以去看看。” 叶晨不说,许佩佩还是差点忘记了。 叶晨成立中医药大学是私立重点大学,但是,可以在全国招生,像今年招生人数就在八千多。 相比起一年几百万的高考生,这八千人并不是很多,但是,这些都是高分录取的,基本上没有低于六百分的。 而且,最重要还是这些学生对中医感兴趣的。 所以,叶晨还是对他们抱很大希望的。 “那你岂不是是校长?” 重点大学的校长啊! 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至少这一点上,许佩佩就非常佩服叶晨。 “只是名誉的而已,真正的校长,是哈佛大学归来的。” 可以说,那个管理团队,都是国外高校留学生,是凌蝶重金招聘的,这个管理团队,属于一流的。 也就是这样,可以说,这一家大学管理和教学是完全放开的。 教学是那些老中医教授为主,而管理则是招聘来的。 这样的大学,可以说,在国内都还没有。 即使是那些民办的专科院校也没有。 “那太厉害了,如果我是记者,我肯定要去采访了。” “这些不是我负责,我不清楚,到时我只是过去露露脸而已。” 叶晨这个年纪,已经是重点大学的校长,确实可以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即使是民国那些很厉害的学者,怕是也没有几个能够比得上叶晨的。 不过,叶晨对管理那些不感兴趣,他也没有时间,他只是过去勉强这些学子,也希望自己的中医发展理念,能够培养出更多的中医人才。 叶晨可以说是从单纯的医术救人往发展中医这方面来做,因为他知道,即使他中医术再厉害,那也只是他一个人而已。 但是,如果有一大群很厉害的中医人才,即使比不上他,那么肯定和现在的中医情况也不一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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