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道这个名字,叶成仁想了很长时间,都没有想起自己是否曾经听说过?按理说,叶成仁的医术要比叶晨厉害,那在中医界应该很有名气的。 但是,并没有。 要么就是叶道低调不喜欢将自己的医术表现出来。 要么就是有其他原因。 “你爷爷为什么不来上海?” “不喜欢,他习惯清净了,即使是在老家,也是偶尔给那些患者看病。” 叶晨早就想把爷爷接来上海,但是,他发现爷爷并不愿意,叶晨就没有强迫了。 像杨静雅的爷爷也是,即使在上海买了别墅让他住,他还是想回杨家屯住,这一点上,叶晨都想不清楚这些老人的心思。 或许,是觉得落叶归根吧,或许是因为那次杨磊夫妇确实伤害了杨静雅爷爷。 “你爷爷这种高人,我还真的很想和他见一面,但是,千里之外,太远了。” 虽然现在是有便捷快速的交通工具,但是,要前往千里之外一趟,还真的是麻烦。 当然,如果年轻的时候,倒是没有觉得什么,但是,年纪大了,确实是不喜欢动了,现在叶成仁也是,那些什么重要的中医会议,他都是交给年轻一辈去参加了,他都不想去了。 反而还是喜欢清静喝茶看书。 或许,他有些了解叶道为什么不愿意来上海了。 “叶晨,既然你爷爷医术那么厉害,想来对温病学派肯定很了解。” “这个肯定的。” “那让他翻译这些温病学派的书籍,他有时间吗?” 其实,叶晨怕爷爷一个人做太多事会很累,但是,又怕他没有什么事做很无聊。 现在这些大小姐的孩子都在上海这边,也就是过年回去几天见见面,然后回到上海了。 如果是其他普通人,可能都会把自己的孩子送去给父母带着。 当然,叶道是叶晨的爷爷,但是,却是他孩子的太爷爷了。 中间隔开了两代了。 但是,叶晨还是希望爷爷代替他培养出厉害的中医人才。 这个想法,叶晨还没有和爷爷提出,因为孩子还小,看来到时过年回去,和爷爷说一说,看看他什么想法。 “我可以让快递托运回去,当然,如果是书籍太珍贵,我让人亲自送回去,等我爷爷花时间翻译完,到时再送过来。” “叶晨,如果是那样,那肯定太好了。” 在晚上的六点多,叶成仁那边已经让厨房准备晚饭。 叶晨准备吃完晚饭就回上海了。 在吃过晚饭,和韩笑笑父母说一声,叶晨也就开车离开这里,当然,叶晨带了一批珍贵的温病学派书籍,准备带回上海,让赵彪亲自坐火车带回给叶晨爷爷。 回到上海的时候,叶晨先往廖冰雪那里过去。 叶晨知道,虽然他最爱的可能是孙梦洁,但是,在心里面,廖冰雪一样很重要,其实,他也区分不了,这些大小姐在他心目中到底谁更重要。 在叶晨把车停在门口,刚刚从车上下来,因为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进到里面的时候,就看到李美琴在那拖地。 前些时间,廖冰雪已经说了,她父母从美国回来了,应该是不可能再回美国了,因为连美国那套房都卖掉了。 叶晨也知道,这还是因为他把这夫妇俩劝回来的。 “阿姨,拖地啊!” 其实,现在叶晨应该喊李美琴为妈妈的,但是,叶晨和廖冰雪还没有正式结婚,叶晨心里面也没有真的把对方当成妈妈,所以,一直还是喊阿姨。 至于什么时候改口,叶晨也不知道。 “叶晨,吃饭了?” “阿姨,我吃过了。” 叶晨看到廖老和廖晋乐正在那聊天看电视,保姆阿姨应该是在带孩子,廖冰雪则是可能在自己房间。 廖冰雪性格就是那样,生完孩子前后看起来就没有什么区别,感觉,还是有点不成熟孩子气那样。 “叶晨,你去哪了?”廖老问道。 “廖老,我去京城啊。” 叶晨在京城的新闻,廖老当然知道,但是,廖老也不是很清楚那边的情况。 “给人治病?” “医生当然是去治病。” 叶晨确实是去治病,顺手还把李家给解决了。 叶晨在廖老和廖晋乐旁边坐下,三人在这喝茶的时候,刚开始,廖晋乐回来,还真的有些不习惯,慢慢又习惯了。 廖晋乐原来是想再去开一家室内装修设计公司的,但是,他发现上海这边居然比纽约的竞争压力还要大得多,他发现上海这一类公司实在是太多了。 即使他在美国有很丰富的经验了,但是,总感觉和其他公司相比,自己还是不行。 所以,这段时间,只能休息,看看到底做什么合适? 而他是对中医和中药不感兴趣,也没有天赋,所以,这个行业,他触碰不了。 “廖叔,最近想做什么?” 看对方才五十多点,不可能那么快退休吧,而且,对方保养得很好,看起来才四十多,这个年纪退休的,在国内真的很少,也就是那些跳广场舞的大妈而已。 “本来还想做室内装修设计的,发现上海这边的竞争性居然更强,我都不知道怎么和别人抢饭吃。” “那廖叔是害怕了?” “确实是,因为回到上海这边,一切都要从头开始。”m.biqubao.com 他之前积累的十几二十年的人际关系,客户等等全部都在美国那边了,回到这边,还真的是从头开始。 “廖叔,其实现在上海是国际大都市,外国人很多的,或许你的设计理念更符合那些外国人的要求,这就是你的优势,我想他们肯定先找你,而且,国人都有些崇洋媚外,得知你在美国那边干了那么长时间,说不定也会先找你。” 不得不说,叶晨这个想法还真的不错。 这一点上,廖晋乐根本就没有想到,他只是回来调查了上海这边关于室内装修设计的市场和公司情况,他被国内的竞争性给吓到了,反而忘记了自己的优势。 因为中国人多,只要什么生意火爆,都会一般人涌过去抢饭碗,这是很正常。但是,如果有自己的竞争优势,肯定不可能会太差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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