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轻夫妇俩离开后,叶晨并没有离开,而是坐在办公室那里。 在夏琪差不多下班的时候,叶晨再往夏琪的办公室过去。 夏琪还以为刚才叶晨已经走了,心中有些不高兴,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突然看到叶晨出现在门诊部办公室门口的时候,夏琪就知道,叶晨肯定是在等她。 等到夏琪给最后一位患者看完,然后在桌子上摆上那个休息的牌子后,夏琪急忙从办公室出来。 “我还以为你走了呢?” “你不换下你的白大褂?” “我这就去换。” 在夏琪过去把她那件白大褂换下后,换回她平常穿的裙子,果然看起来,比起当初的豆芽菜确实要看了不少。 再拿上那个包包,显得一脸羞涩的样子。 “你平常去哪吃饭的?” 中医院这里并没有饭堂,这个问题叶晨倒是没有注意。 如果是其他大医院,基本上都有自己的饭堂,一个是为医生和女护士服务,另外一个是为了患者和患者家属服务。 像那些大医院,人流量次数在两三万,再加上患者,医生,女护士的情况下,日流量四五万是非常厉害了。 所以,开一家医院的饭堂,基本上都是稳赚的,而且,还会赚不少。 不过,中医院这里地方小,并没有这样的医院饭堂,不过,在外面都是一些饭店,饭馆,快餐店。 那些患者和患者家属可能在外面吃,这也不是很贵,可能就没有那么干净而已。 “在外面饭馆吃盒饭。” “吃得下?” “感觉和大学城的饭堂差不多,如果外面吃腻了,我自己坐公交回大学城吃。” 这里离大学城也是很近,坐公交也就是两三站而已,根本算不上很远。 如果骑电单车速度可能会更快,但是,有些时候怕交警查,夏琪才坐公交。 “这中医院这里有几个像你这样的医生?” 叶晨记得当初毕业的时候,有不少班上同学想在他的中医院实习工作的,后来他就没有再了解。 “原来有十几个了,后来都自己走了,坚持不下去,现在还有其他四个,在另外老家中医院。” 十几个? 剩下包括夏琪在内就五个? 叶晨都不知道这些同学怎么想的,当初已经给机会他们了。 “那你现在想去哪里吃?” “我随意。” 叶晨想了解一下班上同学的情况,而夏琪之前是副班长,班上的大小事务都交给她负责的,毕业后,也基本上是那样,现在班上的群主都是夏琪。 “那去吃好点的。”biqubao.com 在上到车上,叶晨开车在松江区这边找到一家不错的饭店,他记得和李一帆他们来吃过,主打是海鲜的。 现在停车在那,两人进到里面,在外面大厅坐下后,女服务员拿来菜谱递给叶晨。 “你喜欢吃什么点吧。” 其实,夏琪吃不了多少,即使是很少吃海鲜的情况下。 在夏琪点了三个菜,说道:“应该可以了。” 叶晨又多点了三个,那个女服务员离开后,叶晨问道:“那你现在住在哪?” “班长,你是在关心我吗?” “我对班上的同学都关心。” 夏琪一听,原来是白开心了。 “我住在大学城外面租的一个大学公寓小区那里,之前从学校宿舍拨出来后,就和几个女生在那合租,后来那些女生搬走了,现在就剩下我了。” 其实,现在夏琪觉得还是很不错的,至少离大学城很近,而她在大学城读书五年,毕业出来又两年,已经是七年了。 她已经习惯这边的生活了。 即使老家的父母叫她回老家开药店,因为她已经考到这些证书,回到老家开药店收入,一年十几二十万应该是没问题的。 不过,现在夏琪一个月也有一万多。 最主要的是,夏琪想留在上海,如果回去,怕是以后很难再来这边了。 “班上同学怎么样?” “班长,你没有上到群里吗?” 群里? 叶晨还真的没有上过。 什么QQ群,微信群,叶晨基本上都没有上,平常都是短信或者电话联系的,这些QQ和微信什么,大学毕业后就很少接触了。 在夏琪让叶晨拿出手机将他拉到班上的群里。 叶晨一看,果然班上的同学都在群里,看到这些人的名字和头像的时候,叶晨居然觉得有些陌生感了。 那么长时间没有联系,还真的是那样,也就是毕业吃了一次饭就没有再联系过了。 叶晨问了夏琪后,得知怎么发红包后,叶晨联系发了好几个大红包让那些同学抢的时候,在群里问了同学的情况,发现班上四五十人,除了几个回老家外,其他全部都留在上海。 这说明这些同学大部分肯定还是留在上海奋斗,实在混不下去才回去。 当然,还有十几个还在继续读研的,这就让叶晨感到惊讶了。 本来他们学得是中西医临床医学,但是,继续读研学得可能就不同了。 “夏琪,你觉得什么时候组织一下班上同学聚会?” “班同学聚会?班长,是你要搞吗?” “费用那些肯定我出,组织这些你们班干部组织。” “那肯定没问题,我要问问大家什么时候有时间才行。” 听说叶晨要搞同学聚会,班上同学自然是很高兴,虽然他们知道自己不好意思麻烦到叶晨。 但是,对于他们来说,班上所有同学加起来的能耐都没有叶晨一个人厉害,而以他们这些人的本性,万不得已,肯定也不可能求助于叶晨。 但是,如果遇到一些什么特殊看你,实在是解决不了,他们知道,没有人比叶晨靠谱,所以,平常聚一聚,增进一下感情还是很不错的。 毕竟,他们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是遇到自己都解决不了的困难,而自己的亲人朋友又帮不了,也就只有叶晨了。 所以,只要是这样的同学聚会,怕是那些回到老家的同学,也会回到上海。 “夏琪,那你们组织好,到时通知我,我今年可能都留在大学城。”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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