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晨和安妮在房间聊天的时候,贝琳达那边已经让人去准备午饭,现在是下午时间,但是,他们知道叶晨还没有吃东西。 在让安妮休息后,叶晨从房间出来。 几年不过来,感觉这大农场变化也不大,其实,美国这边的农业那么发达,都是大规模机械化劳动,除了原来一些工作人员外,基本上并没有什么变化。 不过,这农场其他工作人员,叶晨暂时还没有看到,即使看到那些人看到他,一时之间也认不出来。 叶晨下去,看到奥斯顿戴着帽子在那,很明显是准备出去。 “叔,你去哪?” 叶晨的英语确实说得不好,深一点,他也听不懂。 “去那边看看的大豆。” 现在中国大豆基本上都是进口美国的,而美国大豆一大部分又是来自于五湖这边的,很明显,奥斯顿这里的大豆可能也是那样。 叶晨准备跟着过去看看的时候,奥斯顿说道:“贝琳达已经让人做饭了,你就先吃饭。” 以前,刚开始可能对叶晨不满意,但是,现在奥斯顿对叶晨来说还有什么不满意的,除了对方是黄种人外,其他都没有什么不满的。 当然,如果叶晨愿意加入美国国籍,他会更加满意。 叶晨只能先留在这里,这里保姆招待姑爷的时候,像红茶,咖啡,各种甜点都有。 没有多久,贝琳达过来说道:“叶晨,饭菜做好了,过去吃。” 叶晨和贝琳达过去,才得知,这里原来还有中国人作为厨师,这中国厨师就是从芝加哥的唐人街挑选过来的。 这位中国厨师最近一直做菜照顾怀孕了安妮。 看到叶晨就是那位姑爷的时候,很明显,这位中国厨房还是很激动。 “叶先生,你真的是来自国内?” 叶晨奇怪了,难道自己在美国还没有什么知名度吗? 想一想觉得也是。 叶晨也只是来过一次美国,这次是第二次,上一次还是在纽约的唐人街那边。 “是啊,你叫什么名字?” “叶先生,你叫我老陈就行,我爷爷那一辈来自广东。” 所以,现在对方做的就是粤菜。 当然,安妮也喜欢吃粤菜,还是受叶晨影响的原因。 叶晨喜欢吃粤菜又是受到姜玉的影响。 现在叶晨坐下来,和贝琳达吃的时候,其实贝琳达并不饿。 看着那白切鸡,叶晨问道:“老陈,这白切鸡是本地鸡?” 很明显,这美国的鸡都是室内大型养鸡场养得,并不好吃,而且,还是被激素催大的。 “当然不是,这是散养的,那些鸡不好吃。”老陈说道。 叶晨夹起一块白切鸡吃得时候,感觉味道很不错啊,这个老陈会做菜。 “很不错,有粤菜的味道在里面。”叶晨说道。 听到叶晨那样说,老陈就放心下来,其实,他也改变了一下,毕竟,这美国人的口味和中国人的口味肯定不同。 除了这白切鸡,还有其他几样经典粤菜,也都是安妮喜欢吃的。 本来安妮跟着叶晨修炼炼气期想法,吃得就比较多,再加上怀孕之后,肚子里面两个孩子,现在吃得更多。 现在老陈单是给安妮做的饭菜,怕是都是三个成年人的分量。 叶晨在那吃的时候,偶尔和老陈聊几句。 在叶晨吃饱后,擦了擦嘴巴,和贝琳达这位岳母往外面出去喝茶。 贝琳达也是和叶晨说英语,大部分叶晨还真的听不懂。 看来还是让安妮在一旁做翻译才行。 现在叶晨准备先去洗一个澡,然后休息。 叶晨上到楼上,先去洗澡后,发现安妮还没有醒来。 等到安妮醒来,已经是晚上的七点多。 安妮是饿醒的。 虽然她也是一天三顿,但是,吃完感觉没有多久就很饿了。 这样在奥斯顿夫妇看来,到时生下的两个外孙肯定是大胖子。 在安妮起来洗漱,叶晨和她下去的时候,说道:“那位老陈做的粤菜很不错。” “是我让我爸去唐人街找来的厨师。” 安妮已经习惯中国菜了,而且,在上海的时候,她还亲自学做菜,只是现在怀孕了,不方便了而已。 现在叶晨和安妮过来,还有奥斯顿,贝琳达坐下来吃午饭。 奥斯顿和贝琳达还是吃牛排,面包,这些西餐为主,偶尔也吃一些中国菜。 现在四人在这吃完,叶晨和安妮,贝琳达,奥斯顿在外面喝茶聊天,有安妮在这做翻译,那肯定要好太多了。 在叶晨刚刚过来的时候,叶晨就发现奥斯顿,贝琳达却是老了,近距离看得更清楚,那皮肤看起来很松软,非常明显,这可能和他们白人人种真的有很大的关系。 不过,奥斯顿夫妇则是很惊讶,为什么女儿反而看起来这些年一直都没有变化,一直都是二十三四岁那样。 而且,有些时候,两人觉得安妮越来越年轻一样。 “爸妈,刚刚叶晨说,想问你们是否想变得年轻一些?” 变得年轻一些? 他们当然想。 这是任何人都梦寐以求的。 现在两人的年纪都将近六十了,如果不是奥斯顿染头发,他的头发早就从原来的金黄色变得白色了。 这是慢慢变成白发。 “我可以让你们年轻十岁不止。”叶晨说道。 年轻十岁? 那件事看起来四五十岁那样? 奥斯顿和贝琳达都有些不敢相信,但是,叶晨是厉害中医生,两人还真的有些相信,难道安妮保养得那么好,是因为叶晨的医术? “叶晨,怎么年轻?”贝琳达急忙问道。 “阿姨,叔叔,这段时间我教你们如何养生。”再看到奥斯顿那啤酒肚,叶晨觉得确实要改一改,否则,那样的身材,很容易因为引起三高症而引起其他的疾病。 奥斯顿夫妇作为安妮的亲生父母,他自然希望两人的寿命越长越好。 叶晨觉得这一段时间,留在美国照顾安妮的时候,他可以亲自教这两人如何养生,并且让两人变得越来越年轻。 奥斯顿和贝琳达觉得不错,如果是那样,对叶晨这个女婿肯定更加满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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