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大早,叶晨醒来后,李静熙也跟着起来,今天就要回上海了。 虽然第一次来到赵家村的时间没有多少天,但是,她却是喜欢上这里的生活,如果可以,在这里住上一年半载也不错。 现在叶晨和李静熙下来后,高美琳和廖冰雪都早已醒来,这两女是习惯性早起来,在家里,也是廖冰雪做早餐。 当然,因为有孩子是保姆做早餐。 现在两女做好早餐后,叫醒周宁下来吃。 在上午八点多,吃完早餐后,叶道问道:“叶晨,你现在就回上海了?” “爷爷,我准备回去了,现在开车,可能到明天下午才到上海。” 主要还是路途太远了,两千多公里,如果不是他体质和其他普通人不同,这两千多公里,真的不是一般人能够受得了。 在去收拾东西,另外还有一些土特产这些东西。 在拿到车上,为了不让其他村民知道,叶晨也就悄悄准备离开。 叶晨刚刚准备离开的时候,叶道说道:“你还记得当初救得那只猫头鹰吗?” “爷爷,我知道啊!” “它之前飞回来过,后来没有飞回来了,不过,天气暖和的时候,应该又飞回来。” 叶晨对这只当初花了两百元救过来的猫头鹰印象深刻,只是前两年还有见过,今年没有见到有些可惜,可能和今年的天气比较冷有原因,也不知道对方飞去哪里了? “看你孤零零一个人,要不要买几只狗给你养?”叶晨问道。 “你说大城市里面那些狗吗?我不喜欢,喜欢也就养两只这边的黄狗。” “爷爷,随便你吧。” 想接爷爷去上海,但是,爷爷又不愿意,现在只能让爷爷留在赵家村了。 在所有东西都收拾好了之后,包括廖老上到车上的时候,叶晨和爷爷道别后,也就开车离开这里。 现在周宁也喜欢这里,特别是那么多的小孩子玩,但是,他知道叶晨要回上海了,他也只能回去。 看着爷爷站在那里的时候,叶晨真的有些舍不得。 但是,太多事要做了,回去还要去孙家那里。 廖老觉得这里也不错,看来明年如果有时间,他还想跟着过来,跟着叶道这些天聊天,他觉得自己在医术上受益匪浅。 现在在车上,他也就准备休息,等睡醒来,到时也不知道到哪了。 叶晨离开赵家村,离开这个小镇,再到巫溪县,上高速,然后按照回来的路线开回去,差不多到下午的时候,回到荆州市了,在从荆州市高速公路下来,在附近一家酒店吃饭后,再继续开车。 不过,换了高美琳开。 高美琳第一次开这种车,但是,其实差不多。 叶晨则是在后面那里抱住女儿和周宁坐在那里。 经过武汉的时候,已经是深夜时间,现在在服务区停下来后,在服务区吃点东西,然后上厕所后,再换廖冰雪来开车。 这样三人开着的情况下,却是比较轻松,算下来,一人也就开几百公里。 而廖老几乎都是在休息,也就醒来看看电视。 这车上有电视看,要么就是看看车窗口外的风景,他感觉这一辆商务车坐起来还是比较舒服,如果可以出去,都是坐这种车比较好。 在差不多到芜湖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上午,已经换回了叶晨开,叶晨直接往上海的方向开去。 回到上海市区,到了下午三点多,叶晨觉得先要去找一个地方吃饭,然后再逐一送这三女回去。 “廖老,你想吃点什么?” “清淡点就行。” 这些天一直吃肉,廖老想喝点粥。 “那还不如回家吃。” 现在芳姨不在家,廖冰雪那位保姆也回家了。 这样只能去饭店吃了,叶晨想到朱老板那家高级饭馆不错,也就说道:“去朱老板那里吃,不知道他是否放假了?” 叶晨开车往朱老板那家饭店过去,来到那里正好是下午十点多,这都开了三十多个小时的路程。 在把车停下来,廖老,三位大小姐,周宁下车松松脚后,然后往饭馆里面进去,发现顾客还是挺多的。 不过,女服务员一看到叶晨的时候,就认出叶晨来了。 “叶医生,你来了,快点进来坐。” 在两位女服务员招呼叶晨他们到二楼一张桌子那里坐下,叶晨发现顾客还是挺多的。 不过,今天朱老板不在。 “叶医生,你们想吃点什么?” “什么都可以,廖老想喝点粥。”廖冰雪三女感觉腹空了,想吃点好吃的。 “我们要好吃的。” 女服务员也就记下来,然后过去下菜单。 在回到上海,发现感觉也不错,主要是在上海生活久了,习惯这边的生活了,确实是觉得这边的生活不错。 没有多久,女服务先是给廖老送了白粥过来,还有青菜这些,周宁也喜欢吃饭,两人就吃这些。 叶晨和廖冰雪三女在等着其他好吃的炒菜送过来。 没有多久,陆陆续续有十几个菜送过来,这都是之前叶晨吃过的。 “叶医生,你们慢慢吃。”女服务员说道。 朱老板已经交代过,只要叶晨过来,都要招呼好,这些女服务员肯定是记下来。 “你们忙吧,我们自己吃就行。” 叶晨和三女开始吃,一直到下午五点多,终于吃得很饱,坐在那里休息一下,也就准备送三女回去。 叶晨和三女下到楼下,在他拿出两千元直接结账后,上到车上,开车送廖冰雪和廖老先回廖氏国医馆。 在国医馆门口停下来,叶晨说道:“廖老,冰雪姐,那你们先下车了。” 廖冰雪抱住儿子白了叶晨一眼,和廖老往里面进去后,叶晨再开车往高美琳别墅那里过去。 在来到别墅门口,李静熙也没有来过这里,也就让李静熙先进去,晚一点再回她那边也不迟。 叶晨和廖冰雪,李静熙,周宁,刚刚往里面进去,那些狗狗就看到立刻跑过来。 李静熙没想到,这里养了那么多的宠物狗。 “这些都是我当初和美琳姐去买的,和周宁是同宁的。” 现在算下来也有六七年了,平常高峰夫妇和芳姨都照顾得很好,所以看起来非常干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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