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采文去煎药,陶采文父亲打电话通知他堂弟过来,然后收拾一些衣物,准备拿去上海那边的。 陶采文和陶成才以前是住在出租房的,那出租房,叶晨还去过几次,后来换了更好的住宿环境,现在是住在小区里面,属于一厅三房那种,这二人到那边,也不用住酒店宾馆,直接在出租房那里住下就行,所以,带一些衣物过去就行。 陶采文父亲收拾好这些东西,然后又过去杀鸡。 这几个人,加上堂弟,杀一个鸡肯定不够吃。 “采文,你还要去买点菜回来才行。” 陶采文去买菜的时候,叶晨在那帮忙煎药。 等到陶采文买菜回来,在厨房那里做午饭的时候,叶晨已经打电话联系那边,让人开车送过来,到时送他们四人去贵阳的国际机场。 差不多二十分钟后,陶采文那位堂叔开着一辆很破旧的摩托车过来,推着摩托车进来后,上到楼上,看到叶晨,急忙和叶晨打招呼。 前天叶晨到高土村,许多村民有见到,不过,叶晨和陶采文去陶村长那里也就回来了。 “堂叔,你好。” 叶晨打招呼道。 陶采文堂叔笑着点头,过去问陶采文父亲,问他这次前往上海要多久? “这还不知道,要看你大嫂病情恢复情况,应该要半个月以上,可能在上海过年了。” 半个月以上,那时间不少了。 但是,如果这里没有人看着,陶采文父亲自然不放心,到时别人进到里面,把东西都偷了都不知道。 在陶采文和父亲,堂叔那里做午饭的时候,差不多做好午饭的时候,叶晨让那位开车过来的司机,也把车开到楼下了。 叶晨下去把对方喊上来吃饭的时候,问道:“怎么称呼的?” “董事长,喊我小刘就行。” 对方是贵州这边一家中药厂的保安,开着就是中药厂的小车过来,眼前这位年轻人,不但是厉害的医生,而且还是大晨中药厂的董事长。 所以,在听说要开车过来送人的时候,对方急忙过来。 “先吃饭,吃完饭去国际机场。” 年轻男子上来洗手,跟着坐下来吃午饭的时候,他还有些不好意思,也有些畏惧叶晨,没想到叶晨的脾气那么好。 叶晨和陶采文一家,还有她堂叔,这位司机坐下来吃午饭,吃完午饭后,陶采文再去给她母亲喂了一点吃得,再喂她喝药后,陶采文母亲昏昏欲睡的时候,叶晨让陶采文父亲把她抱到车上,到时一路上应该都是在休息的。 这样也好,到了上海再醒来也不迟。 把所有收拾好的东西都拿下来,没有其他什么东西后,叶晨也就准备上到车上了。 陶采文堂叔下来,让陶采文父亲放心,这些天他都会在这看着。 当然,如果有时间,他自己也可以拿点东西过来卖,反正比较方便,而且适合摆摊。 叶晨上到副驾驶座车上,在陶采文和父亲都坐下来后,然后年轻人开车往贵阳国际机场的方向过去。 一个半小时左右来到贵阳市区,然后再往国际机场过去。 来到国际机场外面的停车场,不能再开车进去的时候,叶晨和他们从车上下来,帮忙拿着东西,和那个小刘说一声后,往里面进去的时候,先去前台那里买最近飞往上海的飞机票。 一共四张,价格也不算是太贵,八百多一张,叶晨去掏钱买了,然后回来等待,在下午的两点半有一趟飞往上海的飞机票。 都是经济舱的,不过因为用不了三个小时就到上海,所以,经济舱也没关系。 叶晨和陶采文这三人在这等着,玩手机的时候,时间悄然过去,差不多四十分钟,也就可以检票登机。 陶采文的父母都是第一次坐飞机,特别是现在陶采文母亲还是有些迷迷糊糊情况下,很明显有些害怕。 不过,叶晨让陶采文父亲照顾她,在通过检票上到飞机上,然后叶晨带着这两人找到座位坐下,把那些东西都放好后,叶晨再坐下来。 看到飞机上两位空姐,叶晨想起了肖雨晴,但是,叶晨知道,肖雨晴以后肯定不会做空姐这个职业。 所以,他知道,不可能在飞机上再遇到肖雨晴了。 坐下来,看看杂志,喝喝饮料,时间就过得很快了。 陶采文已经没有过来的时候,显得那么着急,只是偶尔看着旁边的父母,然后又偷偷地看了一眼叶晨。 不知道这次回去,两人又会分开,虽然叶晨会是给她母亲治疗。 但是,她知道,肯定不可能再单独相处。 想到这些的时候,陶采文心中又是叹气。 两个小时四十分,飞机准时在上海国际机场安全降落,叶晨帮忙拿着东西,和陶采文,陶采文父母从飞机上下来。 在来到停车场那里,叶晨打开他的后车厢,把东西放进去后。 上到车上,出到停车位,交了停车费,叶晨开车往陶采文住的那个小区过去。 这个新的小区,叶晨还没有来过,是第一次过来,离陶采文那家鲜花店很近,也算是方便上下班。 在把车停下来,打开车门,让陶采文三人从车上下来,叶晨再帮忙拿着东西上到楼上,在陶采文父亲扶着老伴回到房间休息的时候,叶晨准备给她针灸,也就回去看看廖冰雪和小儿子。 “成才应该在店里。”biqubao.com 现在没有看到陶成才,陶成才应该是在店里。 “我给他打电话。” 陶采文说道。 在叶晨过去给陶采文母亲做针灸,针灸结束后,本来也就想离开的。但是,还是等陶成才回来,看看他现在什么样,才离开。 叶晨坐下来喝水的时候,发现这个小区环境各方面还行,问道:“采文,这个小区房租多少钱?” “六千五一个月。”如果是以前,陶采文肯定会觉得很贵了,但是,现在卖鲜花,收入还算是比较稳定,所以,也就不担心这房租钱,而且要比在城中村租住的房子舒服得多。 特别是治安这方面,完全不用担心。 当然,陶采文知道,如果自己有能力,还是在上海有自己一套房比较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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