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芳姨那边准备好了姜酒,叶晨喝完姜酒后,看着高美琳怀里抱住的小女儿,叶晨就感觉到高兴。 “女儿的名字,我爷爷应该到时回起的。” “我知道,让爷爷起吧。” 在农村或者城市来说,孩子的名字一般都是去让看相先生或者长辈起名,也就是现在大城市里面,不少年轻一代的父母,开始给儿女起一些不伦不类的姓名。 在讲究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来看,这人名是非常重要的,会伴随着这人的一生一世。 要是高峰夫妇给她女儿起,高美琳还不同意呢。 在晚上的八点多,周宁洗澡,准备回去和芳姨休息的时候,周宁走过来,看向叶晨说道:“刘老师让我告诉你,她想找你看病。” 周宁说完就回房了。 看着周宁的样子,高美琳问道:“他和你说什么悄悄话了?” “他那个幼儿园老师,身体不舒服,想让我帮她看看。” “那位刘老师吗?她有什么病啊?” “痛经。” 高美琳还没有是什么病,没想到是这个病,这个病确实是要命。当然,这十个月来,高美琳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经历过大姨妈了。 在晚上的九点多,刘芳过来把小婴儿不过去后,高美琳先去洗澡,洗完澡回房等着叶晨。 叶晨再去洗澡后,回房间里面,高美琳直接抱住叶晨。 “我们早点睡吧。” 。。。 第二天大早,叶晨醒来,在看着高美琳给小女儿喂奶后,叶晨和周宁吃完早餐,然后开车送周宁往贵族幼儿园过去。 在来到那家贵族幼儿园门口,叶晨下车把周宁送进去后,现在刘琳琳还要在招呼那些学生和学生家长,所以看向叶晨说道:“叶医生,可以先到办公室等等我吗?等我先忙完了,我再找你。” “当然可以。” 叶晨进到刘琳琳那间办公室,刘琳琳给叶晨倒了一杯咖啡后,叶晨坐在那里看着儿童看得书籍。 大概在第一节课快要开始的时候,刘琳琳才忙完。 刘琳琳进来后,看向叶晨不好意思说道:“叶医生,真的不好意思,我每天都要登记好这些学生的信息。” “没事。” “你身体不舒服吗?” 这个是刘琳琳让周宁和他说的,当然,叶晨昨天也看出来了。 只是,他没有和刘琳琳说什么而已。 “确实是有些不舒服,看过不少医生了。” 在叶晨让刘琳琳伸出手,叶晨给她把脉看脉象,问道:“刘老师,是痛经吗?” 刘琳琳没想到,叶晨还真的看出来了。 “有多久了?” “断断续续两年多左右。” 刘琳琳记得是自己刚刚实习的那年开始就这样了。 “有男朋友吗?” “没,没有。” 刘琳琳奇怪,叶医生怎么问这些问题呢? 在给她检查完舌象,又看了脉象,最后问她在患病时的那些症状的时候,叶晨也就明白,她现在的情况了。 “刘老师,我给你开一副药方,喝完药方下去,应该就没事了。” “那太谢谢叶医生了。” 按照刘老师的情况,叶晨直接写了一张药方。像刘琳琳这种病,叶晨之前也治过不少,其他医生之所以没有治好,关键是没有做到对症下药,而刘琳琳的情况,一直是断断续续,这说明她之前吃的药并没有多大效果。 在开好那张药方,检查后,没有什么问题,递给刘琳琳。 “刘老师,这是我电话,可以随时联系我。” “那太谢谢叶医生了。” 刘琳琳又说道。 叶晨从刘琳琳的办公室出来,自己上到车上,他也就开车离开这里。 虽然现在叶晨的医术是越来越好,但是,他相比起之前,已经很少再给人治病。叶晨也知道,再这样下去,怕是对于自己的医术长进,没有多大的好处,关键还是要多给人看诊才行。 但是,现在他根本就没有时间,不能组织国医协会成员义诊,也不能抽出更多时间到附属医院那边给患者看诊。 叶晨开车回到高美琳别墅那里,高美琳看到叶晨回来的时候,问道:“给那位刘老师看完病了?” “看完了,很普通的病而已,其他医生治不好,是没有做到对症下药。” 叶晨和高美琳在院子那里晒太阳的时候,当年叶晨和周宁种下的树木,和周宁一样,现在已经长高了很多,最高的都有两层楼那么高了。 “廖小姐那边什么时候生?” “应该快了。” “那你说是男还是女的?” “不都一样吗?不过,我还是喜欢女儿。” 高美琳看着叶晨,都不知道叶晨是怎么想的。不过,高美琳并不知道,现在叶晨和安妮的是双胞胎,虽然还不能确定性别,但是,到时一出生就是两个,他根本就不担心是女儿还是儿子? 在快到午饭时间,叶晨再去把周宁接回来吃午饭的时候,吃完午饭下午叶晨送周宁回贵族幼儿园,总是会碰到那位刘琳琳。 刘琳琳每次看到叶晨总是笑眯眯的样子,也不知道对方在笑什么。 叶晨下午再接周宁回来的时候,现在周宁一跑回来就去看他妹妹,现在他班上同学都知道他有一个妹妹。 叶晨和高美琳吃完晚饭,看着高美琳说道:“我明早就去陪着冰雪姐,看她情况也是这两天要生了。” “那你去吧。” 高美琳并没有说什么,也没有那种酸酸的感觉,她知道自己身份和廖冰雪她们不同,高美琳还感觉自己配不上叶晨,如果不是叶晨愿意接受她,高美琳还不知道自己将来会如何。 第二天大早,叶晨起来吃早餐后,然后送周宁去幼儿园后,他也就没有回高美琳别墅这里,而是往廖氏国医馆过去。 现在来到廖氏国医馆门口,叶晨往里面进去,看到廖老在一楼喝茶,问道:“廖老,冰雪姐呢?” “她在楼上。” 叶晨还以为廖冰雪去医院待产科看诊了,没想到,根本就是一直留在家里。主要是廖冰雪觉得自己的身份,不适合暴露出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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