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晨轻手轻脚从床上起来,先去浴室洗了一个澡,然后洗漱,下到楼下的时候,看到孙梦洁还没有起来,叶晨出到外面的庭院坐着晒太阳。 在听到身后的脚步声,叶晨知道是孙梦洁过来了。 “怎么那么快起来了?不缠绵一会再起来?” 孙梦洁过来问道。 “我感觉我昨晚上了你们的当。” 又是喝酒,又是半夜偷偷地换了人。 “那还不是便宜你了。” “怎么感觉你变得大方了?” 叶晨就奇怪了,孙梦洁怎么变成那样大方了呢? 如果是以前,肯定不可能会这样的。 “我都说了,现在多一个,少一个没有什么区别。” 在孙梦洁看来,现在多了于雪这个朋友加入,她反而觉得更有优势了。 叶晨摇摇头,不知道孙梦洁在想什么。 在于雪起来的时候,已经是上午的十点多。 刚刚起来,感觉到下面有种说不出的疼痛感,甚至起来走路的时候,有种撕心裂肺的感觉。 在慢慢才适应下来后,去洗漱后,下到楼下,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叶晨和孙梦洁的时候,总感觉有种尴尬和不适应,毕竟,是自己悄悄上到叶晨的床上,而且还那么主动,她还不知道叶晨会是怎么看待她呢? “起来了?一会一起出去喝午茶。” 叶晨说道。 于雪红着脸点点头。 在还是感觉到有些不适应的时候,叶晨知道,自己昨晚应该教她修炼炼气期心法,那么今天就不会这样了。 不过,只能今晚再教她了。 在上到车上,叶晨开车往崇明市区那家茶楼过去,从车上下来的时候,叶晨抱住于雪的腰,和她上去的时候,在一旁看着的孙梦洁,心中都有些不舒服的感觉。 不过,她也知道,这是叶晨在扶着于雪,她想吃醋也吃不了。 更何况,这件事还是自己同意的。 在上到楼上,找到座位坐下来的时候,服务员拿来菜谱,这两女点了各种点心后,坐在那里聊天。 喝完午茶,然后叶晨再开车带两人到湿地公园那边看看。 现在是冬天,这边的湿地公园上的景色还是很不错的,特别是许多树木的树叶都早已泛黄了,阳光照射下来,看过去,全部都黄灿灿的,像金子一样,而且,现在阳光照射下来,很暖和,在这边走走看看,比市区经常看到那些石屎森林要舒服得多。 叶晨在前面走着,孙梦洁和于雪在慢慢走着。 从姑娘变成女人后,现在于雪慢慢也习惯下来,已经没有刚刚起来那种通过的感觉。 在这个湿地公园里面转了一圈,又走走停停,到了下午的三点多,还是回菜市场那边买菜回别墅那里吃火锅。 现在对孙梦洁来说,自己做火锅吃最舒服了,而且,还不用受到周围其他人的影响。 毕竟,孙梦洁出去吃得那么多,还怕被其他人看到尴尬。 现在来到菜市场,孙梦洁又买自己喜欢吃得各种肉菜,最后买了不少,除了昨天剩下那些,应该够三人吃了。 叶晨还去买了两瓶白酒回去,到时可以慢慢斟酌一下,而且,叶晨和孙梦洁现在喝酒都没事。 回到别墅那里,现在孙梦洁和于雪自己去洗菜,洗干净后,再让叶晨去切,因为叶晨的刀工比较好。 这些都做好后,到了下午的五点多,正好到晚饭的时间,孙梦洁已经很饿了,也就开始熬火锅汤底。 三人坐下来,慢慢吃,一直到晚上的七八点,三人都吃得很饱,孙梦洁让于雪先上去休息。 叶晨和孙梦洁在那里收拾碗筷,然后坐下来看电视的时候,孙梦洁说道:“今晚是我让于雪陪你呢?还是我们都陪你?” “看你们了。” 叶晨在东方大学城的时候,就喜欢和韩笑笑,杨静雅一起。 孙梦洁拍了拍叶晨的头说道:“什么便宜都被你占了。” 孙梦洁先上去洗澡后,洗完澡,再叫于雪一起去洗澡,叶晨在外面无聊地看电视剧的时候,看到洗完澡的于雪,穿着睡裙从楼上下来,在来到沙发那里坐下的时候,坐在叶晨的对面。 “过来啊!” 于雪被叶晨叫过去后,也就在叶晨旁边坐下。 叶晨揽住她腰身说道:“都是我的女人了,何必还害羞。” “我。” 于雪还是怕叶晨误会她是那种随便的女人,实际上,她喜欢叶晨已经有五六年了,几乎就是当年叶晨救了她那一刻开始一直到现在。 她的心早已在叶晨的身上,只是叶晨一直没有发现而已。 叶晨闻着她的发香说道:“等一下我教你练功。” 练功? 于雪并不知道。 但是,她现在什么都听从叶晨说的。 “你现在住在哪里?” “住在公司附近的公寓。” 于雪的工资很高,还有分红,所以她很早就在上海买了一套公寓,不过,并不是很大,只有两间房八十平方米左右,一直以来都是自己住。 “租的,还是买的?” “我自己买的。” 那套公寓确实是于雪自己买的,当初买的时候是两百多万,现在已经升到五百多万了。 不过,只有四十年产权。 “那我再给你买一套吧!” 叶晨这些大小姐,除了孙梦洁外,其他都买有一套或者两套,都是过千万以上的豪宅。 现在直接准备买来送给于雪,那自然是把她当成自己的女人了,至于以后那套房肯定是于雪的。 “不用,我自己有。” 于雪知道叶晨很有钱,但是,她和叶晨在一起,又不是因为贪图叶晨的钱,而且,她本身收入就不低,更不可能贪图叶晨的钱。m.biqubao.com 她自己的收入足够过得非常好了。 “告诉你,我身边的大小姐,都有一套豪宅,买给你,算是让你投资,以后你想卖也行。” “我。” 于雪不知道说什么,但是,心里很高兴,自己踏出那一步,现在终于得到叶晨的认可,也算是一种收获了。 “我打电话让人找合适的一套豪宅给你。” 现在上海的房价,肯定是越来越高的,早买比迟买肯定要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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