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伟国夫妇虽然平常不是说很节省的那种,但是,现在一看到那菜单上的价格,张玲先是很惊讶,然后再递给凌伟国看,凌伟国也是非常惊讶。 “阿姨,菜单有什么问题吗?” 叶晨问道。 “这菜有点贵,要不我们换个地方吃饭吧!” 张玲说道。 凌蝶一听,就了解父母的想法。 小县城消费肯定没有上海那么贵,当然,两人的收入,和叶晨,凌蝶的收入完全不同,所以,二老才会觉得有些贵。 “妈,没事,随便吃,女儿的工资够你们天天吃都不会破产。” 凌蝶说道。 看到父母都不敢点菜的时候,凌蝶拿过去,点了许多父母都没有品尝过的海鲜。当然,她大部分时间都是在中药厂的饭堂吃饭。 现在出来,肯定要吃好些的。 而且,现在她胃口真的很好。 在凌蝶点了十几种比较贵的海鲜,加起来价格到时肯定过万了。 “小姐,就这些吗?” “不错,就这些。” 那个女服务员把菜单拿过去,然后也就离开。 “叶晨,小蝶,虽然你们收入高,但是,也不能太浪费奢侈,知道吗?” 凌伟国说道。 “叔,我知道的,我们都不会浪费的,也是偶尔出来吃一次而已。” 叶晨知道,如果带着二老去吃法国大餐,一瓶葡萄酒几万元,怕是二老更加受不了。 看着二老的样子,叶晨想起在赵家村的爷爷。 虽然自己给爷爷很多零用钱,也给他建了别墅,但是,村里吃得,肯定比不上上海这边。 而叶道又不愿意离开赵家村,叶晨也没有办法。 不过,他知道,自己平常也该回去看看爷爷了,而不能在过年的时候再回去一趟。 当然,现在还是要先把办校的事先搞好,才能抽出时间回去。 大概十五分钟后,女服务员先把餐具送过来,然后再把刚刚点的菜,一个一个送上来,看着这些将近千元一只的帝皇蟹,二老都不知道这帝皇蟹有什么好吃的,二老觉得还不如大闸蟹好吃。 “叔叔,阿姨,你们随便吃。” 叶晨说道。 “会不会有三高问题?” “吃一点没事,经常吃就不行。” 叶晨说道。 在各种各样的海鲜陆陆续续送上来,叶晨和凌蝶陪着凌伟国夫妇吃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的三点多。 坐在那里吃了饭后甜点和喝茶,休息了十五分钟,叶晨再去结账后,然后和凌伟国夫妇上到车上。 刚刚凌伟国夫妇发现凌蝶真的吃的很多,怕是有三分之一都是被她吃完了。 不过,现在叶晨在这,他们倒是不好意思问出来凌蝶是否真的怀孕了? 即使真的怀孕了,那也不能暴饮暴食。 叶晨开车往中药厂方向回去,在回到中药厂,叶晨把车停在门口,让三人下车后,叶晨就不进去了。 “叔叔,阿姨,你们先回去休息,我明天再来接你们去机场。” 三人往里面进去后,叶晨开车往中医院的方向过去。 中医院他有些时间没有过来了。 虽然他是名誉院长,但是,实际上,并不用管理这里的事。而他现在过来这里也是想看看陶成才的情况。 那次陶成才因为鲜花店,被那些东北人暴打,虽然被叶晨救了,抢了一条命回来,但是,情况却是比当初的许佩佩严重得多。 而许佩佩早已出院了,陶成才却是一直在这里养病。 现在叶晨来到中医院外面,发现还是有许多患者进进出出,一点不比那些三甲医院的患者要少。 叶晨来到一间普通病房里面,现在陶成才应该就在里面。 不过,他没有看到陶成才的身影。 “那个陶成才呢?” 叶晨问了一个路过的女护士。 “叶院长,你是的那个陶先生,陶小姐早已和他出院了。” 出院了? 叶晨奇怪了,自己不是让他在这多休息吗? 怎么出院了? 至于花店那边,现在有其他员工看着,陶采文又不用陶成才帮忙。 “有一段时间了。” 叶晨一听,猜到肯定是自己前往缅甸那段时间,陶成才应该就出院了。 当然,那个时候,叶晨在前往缅甸前还给对方检查后,回国后,叶晨就没有来过这里。 “好的,我知道了。” 叶晨掏出手机,给陶采文打去电话。 很快,陶采文那边接通了。 “采文,成才什么时候出院了?” “有一个多月了。” 陶采文那边有些不好意思说道。 “那他现在怎么样?” “还在躺着,怕碰到他的骨头。” 正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至少都要养伤三个月以上,甚至,更长时间,而陶成才那个时候,是连内脏都受伤了,他的情况,养伤至少都要半年,甚至更长时间,只要经过叶晨开的药方慢慢调理,才可能完全治好,而没有留下病根。biqubao.com “那你怎么让他出院了?让他待在医院不是挺好的吗?” “好是好,但是,我不好意思,感觉因为我和你的关系,那些女护士区别对待,而且我弟不想花那些钱,所以也就让我送他回去了。” 叶晨是中医院的名誉院长,那些女护士和老中医都知道的,而又知道叶晨和陶采文的关系,所以那些女护士照顾陶成才都很热情。 这让陶成才有些不好意思。 “那算了,我明天过去看看他。” 叶晨说道。 陶采文张了张嘴,最后也不知道说什么,叶晨已经挂掉电话了。 陶采文叹了一口气,又是无可奈何。 她觉得,要是自己在书店没有遇到叶晨,那该多好啊! 当然,她觉得,现在自己可能已经是当孩子的妈了! 可是,现在她又很矛盾,如果自己长得漂亮一些,叶晨会不会对她的态度就不同,而只是把她当成好朋友呢? 陶采文不知道。 但是,现在她却是越加烦恼。 钱是越来越多,花店的生意越来越好,但是,年纪越来越大,在老家小镇店铺开卖杂货的父母却是越加操心她的婚姻大事。 陶采文抬头看看天,再看看她鲜花店那些过来买花的情侣,知道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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