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晨在办公室那里陪着姜玉聊到午饭时间的时候,叶晨知道该去吃午饭了。 不知道是出去吃,还是回东方大厦城那里吃? “你爸妈还在东方大厦城?” “他们最近回广州了,应该过一段时间又回来。不过,最近我父母一直啰里啰嗦,我听着烦。” “怎么了?” 叶晨问道。 “他们想要抱外孙!” 姜玉说完,又看了叶晨一眼。 本来姜玉的年纪就不比叶晨小,而且,现在姜玉将近将近三十岁了,按照农村的算法,她的虚岁差不多也就三十岁左右了。 虽然姜玉平常保养得很好,再加上因为修炼炼气期心法的原因,看起来要年轻几岁,也就是二十四五的样子。 但是,在姜海江夫妇看来,姜玉年纪不小了,这两人又没有结婚的打算,就只有这么一个独生女,两人多少都有些担心。 虽然姜海江夫妇知道叶晨和姜玉不缺少钱,至于在广州的房子和每年的分红,这两老以后也会是留给姜玉。 但是,到了一定年纪之后,总感觉缺少一些什么。 “那很正常啊!” 叶晨说道。 虽然姜玉是女强人,但是,叶晨也了解姜海江夫妇的想法。 “算了,最近创业最重要,过几年再说。” 如果现在怀上孩子,到时在创业上肯定没有那么多的时间。 至于过几年,也是三十多点,在姜玉看来,还是很年轻。 姜玉怎么想的,叶晨也没有强迫。 在和姜玉从办公室出来,偶遇其他保险公司的职员,那些职员只是奇怪看了姜玉和叶晨一眼也就离开了。 叶晨在上海的知名度已经很高了,但是,要说上海几千万人,全部都认识叶晨,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保险公司这里的人员也是,也不可能全部都认识叶晨。 只是看到姜玉和叶晨一起离开,那些职员就有一些奇怪的想法。 坐电梯下去,在直接上到叶晨的车上,姜玉才不理会其他职员的想法。 “想吃什么?” “清淡点的,不过,我还是喜欢吃粤菜。” 最近姜海江夫妇回广州后,姜玉平常又要上班,她一个人的情况下,也懒得在家里做饭,都是在公司或者在外面吃工作餐。 不过,最近感觉还是天气很热,没有什么胃口,也就想吃点清淡的。 无疑,广州的老火靓汤,她最喜欢喝。 但是,父母还在广州那边,不知道上海这边能不能找到正宗的老火靓汤? “那去吃粤菜。” 朱老板那家高级饭店并不会做粤菜,叶晨就不去那了,而是,在这边附近找一家大一些的粤菜馆。 终于,叶晨找到粤菜馆后,把车停在外面,两人从车上下来,姜玉拉着叶晨的手往那家粤菜馆进去。 “欢迎光临。” 门口两位女服务员说道。 “请问,是两位吗?” “两位。” “请跟我们过来。” 现在是午市,叶晨发现进到里面的顾客还是不少的。 在被那位女服务员带到一张小一些的饭桌面前坐下的时候,拿来菜谱给两人看。 叶晨递给姜玉,姜玉看到后,看菜式,这里的粤菜应该还是很正宗。 姜玉点了老火靓汤,白切鸡,白灼虾,叉烧排骨,差不多等了十二个菜,主要还是点给叶晨吃的。biqubao.com 她就想喝汤和清淡一些的食物。 “小姐,这些够了吗?” 看着对方点那么多,那位女服务员还奇怪。 “暂时就这些吧!” 对方拿着菜谱离开后,姜玉坐在叶晨旁边,挨着近了一点。但是,看向叶晨的时候,满目柔情,她确实很想念叶晨了。 再加上,现在她要创业,叶晨根本就没有多说,直接支持她。这一点上,更让姜玉对叶晨那种感觉完全不同。 “先喝点茶吧!” 叶晨拿来那壶已经泡好的龙井茶,给姜玉和他倒了一杯后,也就坐在这喝茶。 因为姜玉要上班,所以叶晨不用像陪着金朵朵和孙梦洁那样,花一周时间陪着她。 怕是吃完午饭,姜玉又要回公司上班。 当然,姜玉近期会做好辞职。 但是,辞职被批准是需要时间的。这一段时间里面,姜玉还要继续呆在公司里面。 在叶晨坐在那里,虽然他不是很想听到其他人说什么,但是,现在他的耳朵还是非常锐利。 就如同现在那样,听到隔壁的人在那说话,对方说的并不是很大声,他一样听得很清楚。 不过,当那个人抬头看过来的时候,叶晨感觉对方有些熟悉。 肖彬也是很惊讶。 当初,叶晨救了他一命,然后离开上海到京城发展后,已经有五年多时间了,现在再次回到上海发展的时候,上海和之前相比,又是千变万化。 当年,叶晨还没有成立中药厂,但是,叶晨的医术已经非常厉害。 对于叶晨这个救命恩人,肖彬还是很清楚的,因为他知道,如果不是叶晨,当年自己就自杀了。 “叶,叶医生,是你?” 其实,叶晨还是有些变化,但是,又没有多大变化。 熟悉他的人,感觉他一直都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么年轻。 但是,几年不见叶晨的肖彬,感觉叶晨又不同了。 “你是肖彬?” 叶晨问道。 他来上海这些年,医治和救治患者数不胜数,基本上,他自己也不能确认有多少人,如果再加上其他的患者,过万肯定早就有了。 现在他还记得这个肖彬,主要还是对对方的印象计较深刻。 因为当初,对方比较倒霉,但是,运气又很好遇到他,被他救了一命。 否则,肖彬这个高材生早就去见阎罗王了。 “叶医生,真的是你?没想到,你还记得我!” 肖彬很惊讶。 几年不见,对方依然记得他,这让肖彬非常感动,急忙从桌子出来,激动地握住叶晨的手。 当年,他离开上海,到京城,然后在那家投资公司,一步一步往上爬,现在已经是这一家公司中国区的副总裁,现在调到上海这边,正是复杂上海这边的事务。 没想到,和一位同事出来吃饭,居然会是在这碰到叶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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