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别墅这里的治安是不错,但是,有小偷出现也正常,只是没想到,居然偷到金朵朵这里,还没有进到房子里面,已经晕过去。 小偷罪不该死,所以,直接报警,让警方人员带走,在叶晨看来,金朵朵奶奶处理得很好。 叶晨和金朵朵在附近海边转了一圈后,问道:“朵朵,你想去吃什么?” “我还想亲自去买菜做饭给你吃。” 金朵朵说道。 “也行,不过,我想带你出去吃好一些的。” 苗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不同,在吃的方面和汉人差不多,并没有那么多顾忌,所以,吃的东西也就多了。 当初在昆明读书的时候,金朵朵大部分时间还在在大学饭堂吃饭的,因为她的生活费并不多。 现在叶晨给她的生活费多了,偶尔才和奶奶出去吃。 “那我想吃的有好多。火锅,自助餐,川菜,粤菜,海鲜大餐,我都喜欢吃。” 再加上,自从修炼炼气期心法后,金朵朵发现确实会是不会让自己变胖,所以在吃的方面金朵朵就没有一点的顾忌。 “那先去才火锅,这些天都带你吃一遍。” 金朵朵回到楼上打扮一番下来后,和叶晨上到车上,叶晨开车往浦东一家火锅店过去。 在来到那家火锅店门口,停好车,和金朵朵进到里面,在一位女服务员带着进到里面一张桌子面前坐下,然后点好了清汤和其他菜后,想起在佤邦和果敢那边的生活,叶晨觉得还是上海这边要好太多了。 金朵朵点了很多的辅菜,那位女服务员都怕她吃不完。 在那位女服务员离开后,现在的金朵朵打扮,其实和其他外面那些高级白领并没有什么区别,并不像以前那样打扮,一看就是一个苗族姑娘。 “叶晨。” “怎么了?” 叶晨奇怪问道。 “没什么,就喜欢赖着你。” 金朵朵说道。 不过,看到金朵朵的时候,叶晨想到杨龄,不知道现在月亮湾别墅那里的杨龄怎么样了。 “有时间给你介绍一位苗族朋友。” “女的?” 金朵朵问道。 当初,叶晨还想把先让金朵朵到杨龄那样住,觉得两人都是苗人,应该很好相处的。最后,叶晨还是觉得先把房子买下来,就没有再让金朵朵去杨龄那里。 而且,当初金朵朵是和外公白名顺过来的。 “你觉得可能是男的吗?” “谁知道呢?” “认识是认识有,不过不熟。” “那等一下吃完饭就过去吧,反正我在这边也没有认识什么朋友,就那位廖小姐,她一直冷冰冰的,我想和她做朋友,她很不喜欢。” 金朵朵无奈说道。 因为廖老和白名顺的关系,金朵朵自然已经认识廖冰雪,也在云南那边认识孙梦洁。但是,她感觉自己,无论是孙梦洁,还是廖冰雪,都不可能成为好朋友。 可能因为叶晨的关系,也可能是因为那两女的性格。 如果现在在这边还能够认识苗人朋友,那自然也不错。 “那等一下带你过去。” 两人还没有聊多久,女服务员已经送来了清汤汤底,在继续烧热这些汤底的时候,其他辅菜,陆陆续续送过来。 在可以吃的时候,叶晨和金朵朵在那慢慢品尝,一直吃到中午,这一顿饭才吃完。 叶晨没有给杨龄打电话,而是给梅姨打电话,自然是想给杨龄一个惊喜。 “梅姨,杨龄在别墅,还是在店里?” “叶医生,杨小姐回来吃完午饭就回店铺了。” “梅姨,我知道了。” 和梅姨挂掉电话后,叶晨也就叫来服务员结账,出到外面的时候,金朵朵舒服地打了一个饱嗝。 平常和奶奶出来吃,她一个人还不敢吃那么饱,最多只能吃七成饱,因为奶奶觉得她吃得太多,对身体不好。 这当然是因为金朵朵奶奶并不清楚孙女的修炼居然会是那么厉害,可以无限消化掉那么多的食物。 在上到车上,叶晨开车往杨龄那家民族店铺过去。biqubao.com “她做什么的,和你怎么认识的?” “这个也是因为当初到苗疆给中了巫蛊的村民治病认识的,因为当初她是一个警局的警员,后来她跟着我来上海了。” “那岂不是要比我还早认识?” 叶晨点点头。 如果是那样,金朵朵知道,怕是自己在对方面前有些抬不起头。 “那我们谁更漂亮?” “你们都长得好看,不过,你的皮肤要白一些。” 叶晨确实觉得金朵朵的皮肤要好一些,这可能和金朵朵在城里生活的时间更长有很大的关系。 而杨龄的皮肤要黑一些,并没有那么白皙。但是,叶晨也喜欢,知道她那是健康的肤色。 金朵朵听到后,也就没有再多问。 在叶晨开车来到杨龄那家民族店铺的时候,现在杨龄和那两位年轻苗女在里面。 这民族店铺的生意时好时坏,好的时候一天销售几千上万,不好的时候,可能就只有几百块。 不过,平均下来,一个月的营业额至少也有二十万。 因为从老家快递过来的这些土特产,可能除了那些手工制品银饰一类的贵一些外,其他比较便宜,所以,这里除了除了当初买房的费用算是比较贵外,其他算不上什么。 不过,杨龄很想叶晨,而上几次,都没有怀上叶晨的孩子,她还想让叶晨早点回来,让她有机会尽快怀上孩子,这样平常自己的时候,就不用那么无聊了。 突然看到门口外停着一辆车,杨龄觉得有些熟悉,从里面出来的时候,她已经认出来,正是叶晨那辆车。 在叶晨打开车门,从车上下来的时候,杨龄已经跑过来,一把将叶晨抱住。 突然看到副驾驶座的车门打开,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从车上下来的时候,杨龄显得有些尴尬,奇怪问道:“叶晨,这是谁啊?” “她老家和你老家一个城市的。” “她也是苗人?” 杨龄还真的看不出现在金朵朵的打扮,居然是一个苗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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