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凌蝶买完裙子,凌蝶又带着叶晨去买首饰品。biqubao.com 基本上,凌蝶不戴那些金银首饰,项链那些,她也没有戴,觉得没有必要,不过,她戴手表,主要还是用来看时间,她在时间上是非常严格的一个人。 她喜欢各种各样的手表,像瑞士金表,她都买了好几个,这不但可以自己戴,而且,还有收藏价值。 现在凌蝶带着叶晨来到购买首饰品这边的时候,她第一时间还是去看那些瑞士金表。 在上海那边也有,但是,价格要贵许多,现在这边因为免税,可以便宜不少。 叶晨看着凌蝶在那挑选的时候,没想到,凌蝶要挑选一个送给叶晨。 叶晨什么都没有佩戴,平常如果要看时间,直接看手机就行。 这种手表戴起来太耀眼,太高调了,他并不喜欢。 “你喜欢哪种?” “我不喜欢戴首饰品的。” 叶晨在凌蝶耳边小声说道。 “戴起来好看一些。” 凌蝶知道叶晨并不缺钱,也不缺少这些东西。 但是,她还是想送叶晨一块瑞士金表,另外再送叶晨两套西装。不过,那西装还没有买。 凌蝶执意要买的时候,叶晨只能让她买。 在给叶晨试戴了几块,最后发现一块大概十五万左右的金表,非常配叶晨的气质。 “就要这一块了。” 凌蝶说道。 那位女服务员要把那块劳力士包装起来,放入到精品盒子里面的时候,凌蝶直接让叶晨戴上。 叶晨觉得有些别扭,但是,这是凌蝶的心意,也是她的要表达的意思,叶晨只能戴起来。 “到时其他大小姐问起这一块手表是谁说的,别说是我!” 现在中药厂包括中医院,和上海大家族都有合作,像孙家,徐家,还有高美琳等等,这些大小姐和叶晨都有亲密关系,凌蝶是很清楚的。 现在她还没有考虑清楚,并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她和叶晨那种暧昧关系。 “我说自己买的可以吗?” “随便你。” 现在已经到了午饭时间,而且,一下子买了那么多的物品,凌蝶准备和叶晨吃完午饭,下午再去疯狂购物。 和叶晨直接往购物广场里面一家高级西餐厅进去,进到里面,叶晨要了一个单独包间的时候,把上午购买的物品,放下来的时候,已经是一大堆。 这些到时都要寄送回去了,当然,到时过海关的时候,可能还是要交税。 叶晨和凌蝶坐下来的时候,发现这里的西餐还是牛排红酒这些,和其他西餐厅并没有多大的区别。 逛了那么长时间,凌蝶很饿了,让女服务员拿来菜单后,凌蝶点了牛排,鱼排,还有一些配菜,另外再要一瓶红酒。 “你喝红酒,下午不逛了?” “好像现在双腿有些疼。” 凌蝶只是一个普通人,平常又很少锻炼,肯定和其他那些修炼炼气期心法的大小姐肯定不同。 这才连续逛了几个小时,她就觉得双腿有些酸痛,主要还是因为穿着高跟鞋的原因。 “我帮你按摩一下。” 在那个女服务员离开,把包房的门关上,然后让凌蝶的双腿放到叶晨的膝盖上,叶晨给她按摩,揉了揉双腿后,凌蝶才感觉舒服了许多,早知道穿着运动鞋出来了,凌蝶发现,自己穿着高跟鞋还是不行。 但是,如果穿着高跟鞋,感觉比叶晨矮了太多。 在叶晨给凌蝶按摩完,出去洗手回来的时候,女服务员已经送来一瓶红酒,叶晨和凌蝶坐在那里品尝那瓶红酒的时候,叶晨看向凌蝶说道:“我准备在香港买一套豪宅,下次再过来的时候,就不用再住酒店。” 叶晨在国内已经买了不少豪宅,但是,都是属于那些大小姐名下的,像他名下的似乎只有两套,还有一套是鬼屋,基本上没有什么用处,现在是留给那些古武高手用。 在京城那两套又是黄小薇名下的,所以,准备在香港这边买一套,反正对他来说,现在超过一亿的豪宅,也算不上什么,而且,在香港这边,似乎也是很普通。 “买来干什么?” 凌蝶奇怪问道。 她感觉叶晨有些怪怪的,特别是听说叶晨在上海都给那些大小姐买房,难道这次是买给她的? 凌蝶知道,现在和叶晨的关系不明不白,她也不想被其他人知道,如果自己名下突然多出一套香港豪宅,那迟早被人知道。 当然,现在凌蝶的收入,肯定可以在香港买一套豪宅,只是,她不知道买来干什么。 “买来住啊,有时间过来香港这边,可以住。” “那平常呢?平常又不在这边,岂不是还要请人管理?” 这一点上,凌蝶知道,如果房子一周时间没有人打理,那肯定不成样子了,而且,买一套豪宅,那至少都要两个人打理才行,那样还不如直接住酒店。 “算是当投资吧,反正到时不会亏的。” 很快,凌蝶就明白。 现在叶晨不缺钱,反而不知道那些钱拿去干什么,凌蝶并不知道叶晨的账号里面有多少钱,但是,她猜到肯定早已过百亿了。 这一大笔钱,叶晨全部存在银行,即使吃利息,那肯定也是,但是,凌蝶觉得有钱还是投资,钱生钱比较好。 如果不是她要管理中药厂,她还真的想替叶晨管理那一大笔钱,至少那些钱,她每年可以替叶晨多收益几个亿,甚至,十几个亿都有可能。 当然,现在叶晨用来买房,按理说,香港这边的房价只能是越来越贵,自然不可能跌。 所以,叶晨买房子用来投资,或者用来住,算是最简单也是最稳当的一个办法。 “你太多钱不会处理,还不如请一个专业的理财高手帮你处理!” 凌蝶说道。 这一点上,叶晨真的没有想过,以前的时候缺钱,甚至修炼购买那些珍稀药材都不够,但是,现在不同,他已经只是把自己的钱当成银行卡上的数字而已。 现在听到凌蝶那样说,他觉得也不错,如果用来理财,赚到更多钱,用来帮助到更多人那也不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144/735328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