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晨上到黄小薇那辆奔驰小车上,开车离开叠墅小区的时候,周凤亲自带人过来叠墅小区这里找叶晨。 但是,他刚刚离开十分钟,叶晨往黄小薇说的那家高级西餐店过去。 在来到那家高级西餐店门口,把车停下来的时候,叶晨和黄小薇进到里面坐下,女服务员拿来菜单给两人点菜。 国内的西餐融合了本地的菜式,又更加符合中国人的口味,而且,种类更多。 叶晨看了那份菜单的时候,他就不点牛排,猪排那些,因为那些吃西餐的时候,他经常有吃到。 “香煎鹅肝,布法罗辣鸡翅,蜜汁烤鸡腿。” 叶晨全部看完那份菜单了,点了八九个菜,还有两个菜汤。 “先生,需要红酒吗?” “那来一瓶吧,两三千元一瓶的就行。” 那位女服务员记录下来后,叶晨和黄小薇坐在那里等着。 不过,黄小薇知道,看到元宵节了,叶晨过完元宵节就回上海了。当然,那两套豪宅过户的事,应该很快也会办完,到时叶晨交完钱,可能就准备回上海了。 “不在京城多住一段时间吗?” 现在黄小薇感觉自己已经离不开叶晨,特别是想起两人那种亲密的事,她就觉得很兴奋。 “不了。” 叶晨说道。 “那我到时申请调去上海。” 黄小薇说道。 尽管叶晨在这买了两套豪宅,但是,黄小薇也不可能真的长时间住在里面,她还是想尽可能离叶晨更近一些,这样平常叶晨有时间可以经常看到她。 而如果她还在京城这里,那就是可能一年才能见一次。 “那房子不浪费了?” 叶晨笑问道。 “反正我也不想住那么大一套的房子,清扫打理那些都麻烦。” 那套四合院,叶晨肯定是定期请人打理,不过,他也不想住进去,那里离故宫太近,阴气太盛,实际上,不太适合主人,更何况,还是少人的情况下,如果人多,住进去倒是没有什么。 如果是黄小薇一个人住在那里,按照他之前没有修炼的体质,用不了半个月可能就生病。 至于那套豪华别墅,相对要好一些,但是,一个人住上千平方米的豪华别墅,同样是太大了。 叶晨的目的则是把这里当成一个家,所以那套豪华别墅,以后来京城的时候,肯定就是住在那里。 “到时请人打理。” 既然那么大一套房子都买了,请人打来的那些钱就省不了的。 女服务员给叶晨和黄小薇送来一瓶进口红酒和酒杯,黄小薇倒在酒杯里面,然后摇了摇,喝了一口,感觉味道一般般,这种葡萄酒在国外最多几百元可能就行。但是,进口到中国,关税和运费等等可能需要更多钱。 还是她家里的那些葡萄酒要好喝很多。 刚刚点的那些菜,陆陆续续送上来,叶晨和黄小薇坐在那里慢慢享受。不过,在两人还没有吃饱,突然,周凤带着一群人闯进来,直接把里面其他顾客都吓了大跳。 周凤没想到叶晨那么有闲情和黄小薇在吃饭,而她儿子还在手术室等着急救。 “去把他抓住!” 周凤指着身后那几个人说道。 西餐厅这里的经理根本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怎么会有人进来抓人? 而黄小薇已经认出了周凤,看向叶晨说道:“这个疯女人就是周凤,看来她是想真的把你抓去给李昂然治病。” 去年的时候,叶晨和黄小薇在十渡风景区游玩的时候,就就已经遇到过一次这种事,没想到,这个女人还不懂得,居然还想那样。 不过,叶晨没有理会,继续拿着那把刀叉在那吃菜。 周凤身后那几个人过来,直接想抓住叶晨,叶晨说道:“你们敢动我试一试?” 黄小薇也是说道:“你们最好不要动手,到时死了都不知道。” 她现在是越来越觉得周凤是一个疯子,去年的时候就犯过的错误,今年有犯错误一次。 这些人知道眼前这个美女是黄家大小姐,也知道这个年轻人是叶晨。 但是,他们是被周凤叫过来的,只能听周凤的话。 黄小薇拿出手机,直接给大哥打去电话,说道:“大哥,周凤那个疯婆子,直接带人过来抓叶晨,想让叶晨给李昂然治病。” “你们在哪?” 那边的黄文兵问道。 黄小薇把吃饭的西餐厅地点说出来的时候,黄文兵知道离这里还有些远,但是,他知道附近有认识的派出所人员,先让他们过来处理。 “你们还不动手,在干什么?” 周凤骂道。 她也听到黄小薇说她是疯婆子了,但是,现在周凤觉得抓住叶晨过去给他儿子治病要紧。 周凤带来的那些人,还没有碰到叶晨,直接被叶晨踢中后,击飞出去,撞到其他人的饭桌上。 那些正在吃饭的顾客,也管不了这些,更是不敢看热闹,急忙躲开。 叶晨三两下,叫周凤叫来的这些人全部给打倒。 周凤还以为叫上几个壮汉就可以轻易制服叶晨,没想到,反而是被叶晨轻易给打倒了。 这一下,周凤有些犯难了。 “真的难以理解你这种人的做法,难道你觉得把我抓过去,我就会给你儿子治病了?” 叶晨冷冷地看向周凤说道。 虽然有句话叫做可怜天下父母心,但是,周凤这种做父母的,却是一点都不值得同情,对方还真的以为自己是老子天下第一,什么人都要听她的。 “我拿枪指着你的脑袋,看你敢不敢不给我儿子治病?” 周凤更是恶言,但是,很可惜,她并没有拿枪,即使拿枪指着叶晨,叶晨也不怕对方。 很快,附近的派出所警员接到黄文兵的电话后,立刻赶过来,果然发现这边出事了。 为首的派出所副所长带着那些警员进来,已经认出黄小薇和叶晨。 “黄小薇,叶医生,你们没事吧?” “差点出事了。” 黄小薇说道。 “你一个小小的派出所副所长敢管我家的事,你不想活了?” 周凤指着这个派出所副所长说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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