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晨和林歆婷到朱老板那家高级餐馆吃晚饭的时候,看到朱老板在这里。看到两人过来的时候,朱老板显得很热情。 很快,叶晨得知,原来朱老板的舅舅陈老先生病好后,前几天已经高高兴兴回乡下了。 现在叶晨点了几个菜,和林歆婷吃完后,叶晨下到楼下准备结账,而朱老板肯定不收钱,而是,还要给叶晨支付那笔他舅舅的看诊费。 “朱老板,那笔看诊费,我就不收了。”叶晨说道。 “如果你不收,那以后过来吃饭,我也不收了。”朱老板说道。 朱老板很清楚,叶晨不止中医术厉害,也不止是因为把他舅舅的病治好的原因。而是朱老板很清楚,像叶晨这样厉害的年轻人,能够认识叶晨,说不定以后有很大的帮助。 叶晨也没有结账,和林歆婷上到车上后,开车离开这里,回林歆婷和父母住的小区那里。 现在叶晨来到这里,林歆婷肯定不让他离开。 上到楼上的时候,林歆婷的父母已经吃过晚饭,因为刚才已经听到林歆婷打回来的电话,说和叶晨出去吃饭。 叶晨和林长福,赵冬花,在外面聊了一会,林歆婷先进去洗澡出来后,再把叶晨叫进去。 叶晨拿上林歆婷给他准备的睡衣到浴室洗澡出来,然后擦干头发的时候,看到林歆婷已经躺在那里看书。 林歆婷已经修炼那套修真功法,和原来自然也是不同,现在叶晨根据林歆婷经脉灵气,发现她也快要进去到炼气期二层初期了。 “叶晨,我们睡吧。”林歆婷看向他说道。 在把房间的灯光关了之后,两人在黑夜中悉悉索索摸索中,林歆婷却是不敢再喊得那么大声,怕被父母听到,到时又要给叶晨准备十全大补汤。 不知道过了多久,两人安静下来后,再次进行双修。 第二天上午的八点多,林歆婷和叶晨被赵冬花叫醒起来吃早餐的时候,两人到房间里面的浴室冲洗了一下,擦干,洗漱后再出来。biqubao.com 看到叶晨和林歆婷都很精神的时候,赵冬花还真的有些羡慕这两个年轻人,居然玩到那么晚,第二天起来却是那么精神。 叶晨和林歆婷吃完早餐后,开车送林歆婷到附属医院门口,叶晨再开车离开这里,回高美琳别墅那里。 第二天下午的五点多,叶晨去接杨静雅后,再接廖冰雪回东方大学城。 回到东方大学城,叶晨准备到中药厂那边,询问一下李飞义和包玉堂,关于招收那五百人来进行训练的事。 叶晨还没有吃晚饭,但是,他准备从中药厂回来的时候,到时再和孙晓伟他们出去吃夜宵。 开车来到中药厂门口,刚好看到一个年轻人和凌蝶从里面出来。 不过,叶晨没有和凌蝶打招呼,而是直接开车往里面进去。 在来到停车场,把车停下来,然后往李飞义住的地方过去,他很长时间没有看到李飞义的父母和妻子朱月,以及李飞义的女儿了。 现在再来到李飞义住的那套房门口,敲门的时候,正是李飞义的母亲何金花开的门。 何金花看到是叶晨的时候,很高兴说道:“叶医生,我和老李都很长时间没见到你了?” “大婶,我现在不是过来看你们了吗?”叶晨说道。 往里面进去的时候,看到李援朝正在看电视。 看到是叶晨过来的时候,李援朝也是很高兴。 而朱月,以及女儿正在沙发那里坐着。 叶晨没有看到李飞义的身影,猜到他应该还是没有下班回来。 “大叔,嫂子,我过来找李大哥有些事,顺便看看你们。”叶晨说道。 朱月急忙过去给叶晨准备茶水的时候,叶晨将这个长得越来越像朱月和李飞义的女童抱过来的时候,小女童也不怕生,双眼睁得大大地看着叶晨。 不过,她没有和像朱月,身上并没有肝炎病毒潜伏。所以,她不用以后担心会有像她母亲那种病。 “越来越漂亮了。”叶晨说道。 现在小女童扎着两条小辫子,穿着女童裙子,看着她可爱的样子,叶晨都有些想自己有一个那么可爱的女儿。 但是,想到自己和那些大小姐,暂时还不适合要孩子的时候,只能放弃那个想法。 在朱月给叶晨准备好茶水,给叶晨倒了一杯茶后,叶晨说道:“谢谢嫂子。” 现在小女童坐在叶晨旁边,看着妈妈,又看着叶晨,朱月将女儿抱过去后说道:“叫叔叔。” “叔叔。”小女童奶声奶气地说道。 现在小女童也将近三岁,比周宁要小一些,但是,已经很会说话了。只是,因为很少有见到叶晨,小女童不知道在叶晨面前说什么而已。 叶晨逗了一下小女童,李飞义下班回来的时候,看到叶晨,问道:“叶晨,你什么时候过来了?” “有半个小时了。”叶晨说道。 现在看完李飞义的父母,妻子女儿了,叶晨和李飞义从里面出来,问起那五百人的情况。 实际上,现在每年的退伍军人都很多,但是,现在李飞义和包玉堂想要招收一批高素质,可以很好培养的退伍军人,他发现却是有些难招。 要么是那些人不想做安保方面的工作,要么是素质不是太高。 “那找了多少人?”叶晨问道。 “现在只是招了两百多个。”李飞义说道。 “那你们招够三百个,剩下那两百人,我自己从帮派里面挑。”叶晨说道。 和李飞义商量好这件事的时候,他准备回去和孙晓伟他们吃夜宵的时候,李飞义想起凌蝶和那个王杰的事。 “叶晨,我有件事想提醒你。”李飞义说道。 “什么事?”看到李飞义的神色有些严肃。 “凌总裁那个男朋友从美国回来的,但是,她男朋友是美国大西洋药业集团中国区的总裁,我怀疑他会利用凌总裁的身份,盗取中药厂的秘方。”李飞义说道。 在他那晚知道王杰的身份后,他就开始怀疑王杰的目的。当然,他觉得王杰喜欢凌蝶是真的,另外,对方想要盗取中药厂的秘方,那也是很有可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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