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成才不知道说什么,只能在那玩电脑,叶晨从房间里面出来,上到楼顶,看到这一片城中村的环境。 这里他来过很多次了,但是,现在站在高处看周围环境,还是第一次。 从楼顶上下来,叶晨在陶采文那间房坐着,刚刚陶采文去买菜的时候,并没有把房门锁住。 叶晨坐着那里,发现陶采文这间房并没有电脑,有一台旧的彩电,叶晨打开来看,发现可以收几个电视台,应该是陶采文下班回来会看看电视。 至于其他,也就是一些书籍,陶采文下班后,可能会看看。 叶晨坐在那里大概三十分钟左右,看到陶采文提了几大袋的肉菜回来,叶晨急忙过去帮忙拿着。 实际上,陶采文不知道叶晨喜欢吃什么,所以,想多买一点回来。 “怎么买那么多?”叶晨问道。 “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陶采文说道。 早知道是那样,叶晨还不如和这姐弟两人出去吃算了。但是,现在陶采文已经把菜买回来。 这里又没有电冰箱,现在这季节,可能也放不了多久。 在陶采文开始去忙碌做午饭的时候,叶晨说道:“需要我帮忙吗?” “不用,不用,你和我弟聊天就行。”陶采文说道。 “你弟太腼腆,可能也有些怕我,不会和我说话。”叶晨说道。 陶采文自然了解弟弟那种性格。 叶晨看着陶采文一个人在那窄小的厨房里面忙碌的时候,他只能在那看着。 一直到上午的十一点多,陶采文花了两个多小时,终于做好了六个菜,两个汤,看起来,菜式并不是很漂亮,但是,陶采文也辛苦了一个上午。 在把陶成才叫过来吃饭的时候,陶采文期待地看向叶晨问道:“这菜怎么样?” “比大排档做得好吃。”叶晨说道。 陶采文很高兴,她自己这厨艺和大排档相比差远了。 等到三人都吃饱的时候,已经是上午的十一点多,叶晨问道:“你爸那边房子怎么样了?” “听我爸说准备打地基了。”陶采文说道。 在半个多月前,叶晨和陶采文姐弟离开后,她父亲就在大石镇买了一块地,然后请风水佬挑选一个良辰吉日,然后在前几天的时候,就开始挖地基,准备起建三层楼,其中楼下一层是用来做店铺的。 “等到你家房子建好,你们姐弟两人就不用那么辛苦到上海这里工作了,直接在家里开店铺就行。”叶晨说道。 他知道大石镇那里并不是很多人,但是,如果在镇里开一个店铺,随便做一点小生意都比来到上海这边打工要好。 陶采文听到后,心中咯噔一下,不知道在想什么,而陶成才却是很高兴,他知道叶晨说的不错。 但是,那次冤假错案却是把他吓得很厉害,现在他也不想那么快回到大石镇。 叶晨再问起高土村通向大石镇的路开始修建如何,因为这条路是叶晨出钱修建的,他还是非常关心。 “听我爸说那条路,开始有挖土机在工作。”陶采文说道。 叶晨有那个陶村长的电话,而且,他也要注意,毕竟那笔钱要分开打过去的。 “采文,成才,我有事先走了,有时间再来看你们。”叶晨说道。 叶晨往楼下下去的时候,陶采文送叶晨下楼,在看到叶晨上车,开车离开的时候,她上到楼上,想到叶晨刚刚那句话,顿时变得很灰心。 陶成才看出姐姐对叶晨有意思,但是,他也知道,姐姐和叶晨,无论各方面来说都差距太大了,根本不可能在一起的。 但是,姐姐那么爱他,他也不好打击到姐姐。 叶晨开车离开这里,往浦东青龙集团大厦过去,来到那边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点。 在他把持停在青龙集团的广场那里,然后往一楼大厅进来,和前台两位女文员打声招呼,然后坐电梯直接上到总裁办公室所在的楼层。 从电梯出来,然后来到总裁办公室门口敲门,很快开门的正是女秘书于雪。看到是叶晨的时候,于雪显得很高兴,急忙让叶晨进来。 她也发现很长时间没有见到叶晨了,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叶晨很少过来找孙梦洁? “于秘书,吃饭了吗?”叶晨问道。 “早就吃了。”于雪说道。 叶晨往孙梦洁那张办公桌过去,看到孙梦洁正坐在那里看书,抬头看到是叶晨的时候,孙梦洁还有些幽怨。 本来刚刚叶晨放暑假陪着她到崇明岛那里玩了几天,她都已经考虑好,准备把自己交给叶晨的时候,没想到,叶晨却是临时有事直接离开,然后离开了一个月,现在才看到叶晨的身影。 “怎么那么迟才过来?”孙梦洁生气问道。 她知道叶晨要去贵州救人,那她觉得叶晨用不了一个月时间,所以,她觉得叶晨肯定是做其他事,而没有告诉她。 “本来一周多一点时间就解决了,后来,我又到湘西了,你知道我为什么去那边吗?”叶晨问道。 “难道又是因为五毒教的事?”孙梦洁问道。 她很清楚,无论是她,还是她父亲,五毒教在父女两人到是一个心结,只要找到五毒教,还有孙晓东,才能解开那个心结。 但是,叶晨因为她到那边找五毒教已经很多次了,却是没有找到多少有用的消息,甚至,根本不知道孙晓东的身影。 “不错,不过这次只是找到五毒教一个核心成员,对方也不知道五毒教的总部在什么地方,因为一直都是单线联系的。”叶晨说道。 如果叶晨真的因为她而到湘西那边花了那么多时间,孙梦洁自然很感动,完全不像刚才那样。 “什么时候开学?”孙梦洁问道。 “九月一号啊,和平常一样。”叶晨说道。 孙梦洁还想和叶晨到崇明岛那边玩几天,然后把自己完整交给叶晨的时候,没想到,叶晨那么快又要回校了。 但是,想到姜玉,安妮,甚至高美琳都和叶晨那样了,孙梦洁自然很担心自己和叶晨之前的感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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