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蓓蓓的爷爷是第三代移民到新加坡的潮汕人,长相普通,但是,经过前面两代的努力,再到吴蓓蓓爷爷那一代,吴蓓蓓爷爷自身更努力,将潮汕人的优点勤奋,苦劳,努力,有头脑全部都发挥出来。 在吴蓓蓓爷爷五十多岁的时候,终于成为新加坡最大的船商,被誉为新加坡船王。 那个时候,吴蓓蓓的爷爷,身体还是很好,自然要比现在精神的多了,而这几年因为被听道神经瘤的折磨,再加上年纪大了,肯定和以前相比有很大的不同。 再到吴蓓蓓父亲的这一代,因为她爷爷在还没有成为船王前,已经发迹,家境条件各方面自然是完全不同。 在吴蓓蓓父亲吴青书到结婚年龄的时候,肯定是娶门当户对的女性做老婆。 在新加坡,说大不大,说小也不算是很小,但是,如果出于顶级富豪阶层的华人,那么都不简单。 所以,当初已经开始发迹的吴家,其实,按照吴家的条件,能够配得上吴青书的并不是太多。 后来,就有了誉为当时新加坡一枝花的美女郭氏家族的郭年华嫁给了吴青书。 吴青书继承父亲的外貌,长相一般,但是,郭年华却是非常漂亮。 后来吴青书和郭年华在婚后一年生了吴蓓蓓,吴蓓蓓各方面都继承了母亲的美貌,再加上自小出身在那种富豪大家族,真正过了三代还是很富的大家族里面,气质各方面,就不是普通人或者暴发户能够比得上的。 叶晨看到吴蓓蓓还是很痛苦的时候,掀开她的上衣,看到白皙的一片,闭着双眼的吴蓓蓓还在隐着痛,感觉到自己上衣被掀开的时候,睁开眼看到叶晨并没有盯着,而是拿着银针给她针灸穴位。 “很快就没事了。”叶晨说道。 他要针灸的穴位是在肚脐周围,在过了几分钟,全部将那些银针拨出来,放回到银白色盒子里面后的时候,说道:“可以了。” 叶晨到旁边坐下的时候,吴蓓蓓发现刚才针灸除了刚开始有种一针刺下来的痛感外,很快就感觉没有什么,而且,发现很舒服。 现在整理好自己的上衣后,她发现真的没有刚才那么疼痛了。 吴蓓蓓觉得这应该不是心理作用,而是因为叶晨给她针灸,起到了效果。 “吴小姐,虽然针灸会是可以把你的病治好。但是,我觉得还是给你煎药汤让你喝下去比较好。现在这次针灸后,暂时不会痛了。但是,肯定还没有治好,我想知道,你什么时候出现这种情况的?”叶晨说道。 “就是刚才我和你们出去吃完烧烤,我上来这里坐下,还不到二十分钟,就感觉肚子不舒服,然后从卫生间出来,肚子就更加痛了,我觉得可能是那些冰冻啤酒和烧烤出问题了。”吴蓓蓓说道。 本来她还想说肯定是那些烧烤不干净,所以她吃下去才不舒服。但是,毕竟这是叶晨请她吃得。 “吴小姐,你身份太娇贵,你的肠胃也是,再加上,你刚刚来到上海,可能是水土不服,造成你的肚子跟着不舒服。”叶晨说道。 “可能是吧。”吴蓓蓓说道。 叶晨确认吴蓓蓓是今晚吃完烧烤后才出现这种不舒服症状的,那么说明,很大的原因,和她今晚吃得烧烤和啤酒有关。 不过,叶晨现在觉得自己没事,和平常一样,以他的消化能力,自然没有问题。 想起今晚林歆婷也是在那吃烧烤,不知道她是否有不舒服? 叶晨先拿出手机给林歆婷打电话,很快,林歆婷那边接通后,打着呵欠问道:“叶晨,什么事吗?” “歆婷姐,你肚子没事吧?”叶晨问道。 “我肚子没事,和平常一样。”那边的林歆婷说道,虽然觉得怪怪的,但是,她知道叶晨肯定不可能无端端问她。 在她得知原来吴蓓蓓吃完烧烤回去后肚子不舒服的时候,林歆婷已经明白了。 林歆婷觉得肯定是这位新加坡华人富豪千金,肠胃太娇贵,受不了这里的烧烤,所以才出现那种情况。 叶晨和林歆婷通完电话,让她早点休息的时候,他可以确定不是烧烤食物出问题,而是吴蓓蓓自己的肠胃适应不了。 至于其他方面,吴蓓蓓除了肚子不舒服,出现阵阵作痛外,还想拉稀,那就是可能出现暴泻的情况。 这很明显和她吃烧烤,甚至出现水土不服有很大的原因。 叶晨给吴蓓蓓检查脉象和舌象,确认清楚她现在的症状后,说道:“我给你开一张药方,然后再过去给你买药,煎药给你喝下去。” 吴蓓蓓坐在一旁,看着叶晨快速写了一张药方,然后看向她说道:“要不你先回房休息吧,我下去买药。” 叶晨拿了吴蓓蓓这间房的钥匙后,从楼上下来,往外面出去,在附近一家大药房那里买了那副药方的药材。 本来想到廖氏国医馆给吴蓓蓓煎药的,但是,现在都那么晚了,过去会把廖老和廖冰雪吵醒,影响两人的休息。 所以,他买了一个电用煎药壶,虽然煎药并没有平常用到的煎药壶好,但是,很方便。 叶晨买好药材和电用煎药壶,回到那家五星级酒店门口,往里面进去,那位保安已经认识叶晨,并且得知吴蓓蓓的身份确认,并没有再拦着叶晨。 毕竟,如果到时客人在酒店这里生病出事,那么酒店也要负责任。 叶晨拿着那几包药材和电煎药壶上到八楼,再开门进到吴蓓蓓那间豪华套房里面。在他进到里面的时候,看到吴蓓蓓并没有回房休息,而是继续在客厅那里坐着。 看到叶晨回来的时候,说道:“叶医生,辛苦你了。” “算是我给你赔礼道歉,我就不应该带你这个大小姐出去吃烧烤。”叶晨说道。 吴蓓蓓有些尴尬,谁知道自己的肚子承受不了,而且,当时自己也没有拒绝,直接跟着叶晨和林歆婷到那里吃烧烤。 叶晨拿着中药材过去泡了半个小时,然后煎药两次,一次两个小时,因为是主动的,比平常那些煎药壶方便许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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