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晨吹干头发后,回到房间里面的时候,看到姜玉已经关了台灯。今天坐飞机过来,晚上又在唐人街转了一圈,她已经很累了。 叶晨到旁边躺下来,抱住姜玉的时候,姜玉并没有拒绝,缩在叶晨的怀里。但是,如果叶晨想更进一步,姜玉就拨开他的手。 叶晨早已知道,姜玉和廖冰雪是一样的,两人可以很亲密,但是,在还没有到结婚的时候,姜玉是不能全部都给了叶晨,她害怕叶晨得到后反而不珍惜她。 “晚安。”叶晨在姜玉的脸上亲吻一口说道。 在第二天,叶晨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上午的九点多,因为没有时差影响,叶晨睡得很舒服。 现在醒来后,看到姜玉还没有醒来,平常姜玉上班的时候,早已起来。但是,她和大多数白领一样,假期喜欢睡懒觉。 姜玉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放长假了,这次和叶晨过来这里,算是给自己放一次长假。 “几点了?”睡眼朦胧的姜玉问道。 “九点多,还早。”叶晨说道。 在上午十一点多,姜玉睡足觉,和叶晨起来,窗口外的阳光直射进来,两人都感觉非常刺眼。 比起上海,现在新加坡的阳光会是更加猛烈,所以,姜玉在跟着叶晨过来的时候,早已准备好防晒品,防止到时回上海的时候,皮肤都晒黑了。 现在两人起来洗漱,穿好衣服后,从酒店房间下去,叶晨给孙晓伟打电话的时候,发现这三人昨晚一晚没有回来,不知道到哪玩? 当然,他们玩了一晚,白天还是会回酒店这里休息的。 叶晨和姜玉从酒店一楼大厅出来,再上到一辆出租车上,坐出租车前往唐人街那边。 叶晨还是喜欢吃那边的饭菜,尽管新加坡这里有越南菜,印度菜,马来西亚菜,亚洲,欧美各国的菜式,但是,他还是喜欢中国菜。 在来到牛车水的门口,叶晨支付了车费,和姜玉往里面进去,发现大白天的唐人街这里,依然非常热闹。 叶晨拉着姜玉的手来到另外一家粤菜茶楼门口,刚刚进到里面,叶晨就发现里面非常多的客人。 现在两人进到里面,找到座位坐下的时候,有服务员送来菜谱给两人点菜,姜玉拿过去看了之后,发现和昨晚那家粤菜茶楼差不多。 在姜玉点了五个菜,一个汤后,就坐在那里聊天等着。 在十几分钟后,姜玉点的菜,陆陆续续送上来,叶晨发现味道还行。 “今晚我和你去吃西餐,或者海鲜如何?”叶晨问道。 这边靠海,海鲜应该也是很不错。 “我听你的。”姜玉说道。 在吃完午饭,叶晨结账后,和姜玉从里面出来,他知道,自己要去先兑一笔新加坡元才行,否则,买东西都不方便。 这里兑换新加坡元很容易,叶晨还是到附近一家银行那里换了几万元的新加坡元,全部都放到姜玉的包里面,要用到的时候再拿。 兑换好那笔钱后,叶晨和姜玉先在唐人街里面转着。 在昨晚的时候,虽然转了几条街道,但是,这里还有其他街道没有转完。 在进到一条街道里面,叶晨除了闻到小吃的香味外,他还看到这一条街上许多的中药材店铺。 除了国内的同仁堂,同济堂等国内规模比较大的药材铺分店外,另外,叶晨还看到本地一些华人开的药材铺。 这些倒是都没有什么,叶晨除了药材质量和价格不同外,其他方面没有多大区别。 叶晨和姜玉进入到里面,询问一些药材和价格的时候,发现相差并不远。 至于药的质量,叶晨一拿一闻,他就看得出来了。当然,总的来说,新加坡这里药材,百分百都是进口的,肯定要比国内那些药材要好许多。 在从那些药材店出来,叶晨发现了一家北药堂。 刚开始,他还以为自己看错了,仔细一看,那北药堂三个大字的匾,当初就是他写的,只是,他写的只有在一张白纸上,然后胡大同让人临摹刻在匾上而已。 现在叶晨发现这家北药堂有许多顾客进进出出,叶晨和姜玉进来后,还看到一些顾客在购买祛湿药油1号和祛湿药膏1号。 新加坡这里的天气,和东南亚其他天气,环境各方面都是差不多,很容易出现一些皮肤病。 所以,祛湿药油的出现,自然是非常受消费者的欢迎。 叶晨一直在那看着,等到大部分的消费者都买完后,来到柜台那里的时候,一位女药剂师问道:“你好,先生,需要买什么药?” “一瓶祛湿药油,一瓶祛湿药膏。”叶晨说道。 那位女药剂师很快从柜台那里拿出来放到叶晨面前,叶晨拿起来看的时候,发现是上海中药厂生产的,但是,上面关于一些药品的解释那些,是用英语标记的。 “多少钱?”叶晨问道。 “一共十元。”那个女药剂师说道。 叶晨知道对方说的是新加坡元,但是,没想到,这药到了新加坡贵了那么多,这十元新加坡元相当于人民币五十元了。 但是,在国内一瓶祛湿药油和一瓶祛湿药膏的价格也就是差不多二十五元人民币而已。 “那么贵啊?”叶晨问道。 “需要交很大税。”那位女药剂师说道。 叶晨已经明白了,因为这药的需求量很多,但是,因为又是完全进口的。所以,这方面来说,确实要比国内贵了许多。 这也是为什么许多新加坡的旅客到中国游玩的时候,需要帮朋友带回不少这一类的药品。 “先生,你还需要吗?”那位女药剂师问道。 “需要。”叶晨说道。 他自己倒是不需要,不知道姜玉和孙晓伟三人到时是否用到。在买好,递给对方十元新加坡元,然后放到姜玉的包里面后,叶晨倒是没有那么快离开。 现在他看到这家北药堂里面有五个药剂师,三个女的,两个男的,从那个女说话的语音,听得出,并不是本地人,应该是胡大同从老家找过来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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