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哲是美国华盛顿大学的西医高材生,精通血液科,在华盛顿大学读完研究生和博士,并没有留在美国,而是回到新加坡成为新加坡国立大学的血液科的一位教授,还是新加坡中央医院这里的主治医生。 虽然他治疗过那么多和血液科相关的患者,即使最后没有完全治好,甚至一部分因为严重而去世了,但是,其他人对他的评价都非常高,觉得他是这个学科里面的最厉害的一个医生。 如今,他两度作为陈先生的主治医生,对陈先生的病情很了解。按照他在这方面的治疗,如果陈先生愿意切除脾,那么可以多活几年。 但是,如果不愿意,再通过化疗等手段时间,那么也可以活两三年。 只是,他无论如何都不相信中医术能够把白血病治好,如果是那些小病痛,像普通的感冒发烧那些,他还相信中医能够治得好。 但是,现在是白血病,称为骨癌的绝症,中医能够治得了? 唐仕真看到刘明哲匆匆走了进来,他就猜到应该是和叶晨过来给陈先生治疗有关系。 “那位是叶医生?”刘明哲问道。 “我是。”叶晨说道。 “你有相关的医学证书吗?”刘明哲问道。 叶晨自然有那证书,但是,他并不可能随身带着的。而且,以他的知名度,只要听到他的名字,都知道他在中医界的厉害。 “有,但是,没有带过来。”叶晨说道。 一旁的唐仕真则是说道:“叶医生连续拿三个国家的中医大赛冠军,治疗的患者不计其数,早已证明他中医术的厉害,那些证书这些只是一张纸,一份证明而已。” 虽然唐仕真那样说,但是,刘明哲看到眼前这个比他年轻得多的年轻人,他是真的不敢相信眼前这个年轻人的中医术如何。 “陈先生,我建议你不要再接受任何医生的中医治疗,因为我觉得没有一点作用和效果,反而会是加重你的病痛。”刘明哲直接说道。 如果是其他人那样说,肯定很生气了。 但是,叶晨没有。 现在他跟着过来,主要还是因为唐仕真邀请他过来给陈先生治病的。如果陈先生本人不愿意的情况下,叶晨肯定不会理会。 如果相信他的医术,那么叶晨肯定会出手治疗。 唐仕真听到后有些尴尬,毕竟,在新加坡,中医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医疗项目,是合法的,政府也是支持的。 最早移民过来新加坡那些老中医,也是将中医术带过来的。当然,现在西医盛行,无论是在中国,还是新加坡这里都一样,导致一部分接受西医治疗后,就完全否定和质疑中医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m.biqubao.com “陈先生,你的意见呢?”叶晨看向病床上的陈集问道。 陈集是相信中医术的,更何况,到了他这种程度,西医怎么治疗都是那样,也是没有什么效果,就在拖延他的痛苦而已。 “我接受治疗。”陈集说道。 “陈先生,你还是考虑清楚吧?”刘明哲继续说道。 “我已经考虑好了,西医也是那样,还不如让中医来治疗一下。”陈集说道。 现在他有种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毕竟,他很清楚自己的情况,西医治疗不治疗,依靠药水,化疗,也就是多熬两三年而已。 如果中医治疗真的有效,至少可以减轻痛苦,让他多活几年。 刘明哲没有再说什么,虽然他的血液科的专家名医,但是,眼前的陈先生身份也不简单,既然对方已经考虑好了,那么他就不用再多说。 但是,现在他是冷眼看着眼前这个年轻人,到底如何给陈先生治疗? 刚刚叶晨已经给陈先生检查完,知道他的情况了,所以让唐仕真给他拿来新的病历纸。 叶晨没有用新加坡中央医院的病历纸,而是用唐仕真带过来的,再给陈先生开病历。 “陈某,男,42岁。头晕乏力,牙龈出血十一年多,脾大十个月。” “初诊:患者头晕乏力,牙龈出血十一年多,脾大十个月,在新加坡中央医院住院一年多,诊断为罕见的毛细胞白血病,经过多方治疗,效果不显著。现检查,心肺未见异常,肝由肋下4厘米回缩至2厘米,脾由肋下6厘米回缩至2厘米,表面光滑无压痛,其他症状没有变化。现症:头晕,面色无华,有时牙出血,唇色淡,皮肤发黄。” “检查:舌象:舌质淡红不鲜,苔薄腻稍黄。脉象:脉弦细数。中医辩证:诊断为脾肾两虚,血亏血瘀血劳。治法:补益脾肾,养阴止血。” “处方:生熟地各15克,制首乌30克,鸡血藤45克,当归12克,怀牛膝12克,三七3克(冲服),鹿角霜12克,肉苁蓉10克,白芍10克,焦山楂15克,阿胶10克(烊化),麦冬15克。7剂,水煎服,每日1剂。” 叶晨先给陈先生给七剂药方,喝下去,看看效果如何。现在他检查完后,交给唐仕真。 唐仕真自然是亲自拿药,并且煎药汤送过来给陈先生喝下去。 现在叶晨给陈先生看完后,并没有再打算留下来,而那位刘明哲则是冷冷地看着叶晨给陈先生开的那副药方。 他觉得,中医药方真的那么有效,他就不用千里迢迢,那么辛苦到美国那边留学,然后再回国这里治病救人了。 每个人的观念和想法都不同,叶晨已经不是刚刚来到上海的时候,那个时候,年轻气盛的他,遇到李秋华这种人,他肯定要争辩一番。 但是,现在他根本不想,也不用和刘明哲争辩什么。 不过,他离开的时候,还是看向刘明哲说道:“你很像我一个认识的人。” “什么人?”刘明哲问道。 “李秋华,他和你一样,也是在美国留学的高材生。但是,现在他看到我,已经不敢和我说什么。”叶晨说道。 他和陈先生打声招呼,然后和姜玉,唐仕真往外面出去的时候,刘明哲听到叶晨说起李秋华的时候,他感觉自己听到这个名字非常熟悉。 在看到叶晨三人离开的时候,他才想起,自己当年在美国留学,是和那个李秋华很熟悉,只是不知道叶晨说的那个李秋华和他认识的李秋华是否是一个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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