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二下午,陆静打来电话,是替陆家询问那个问题的。陆静想入股叶晨新开的医院里面,叶晨是没有问题的。 毕竟,他很清楚,即使以后中医院很赚钱,那么他一个人也不可能全部都赚得了进自己的口袋。 所以,除了陆家想入股外,另外徐家,刘家,孙家,叶晨同样打电话给李胜天,李胜天自然是非常愿意。 不过,这次他不能再以李胜天私人的名誉入股,因为那样李家人觉得他有私心,所以到时入股,同样只能以李家的名誉入股,而到时股份和分红,肯定是属于李氏集团的。 现在这些人都入股了,叶晨同样让高美琳和巨浪科技公司入股。 至于其他大小姐,像林歆婷,杨静雅,肖雨晴她们,家境普通,肯定拿不出那么多钱来,如果叶晨自己拿出那笔钱,再以她们的名誉占有那些股份,对其他大小姐,像高美琳,徐娇娇,孙梦洁等人就不公平了。 虽然叶晨不可能做到一碗水端平,但是,基本上的,他还是要做到的。 现在叶晨准备开的这一家纯中医入股人数都确定了,以后是否会有,他就不知道了。 在周三下午,叶晨开车前往中药厂那边,把陆家的代表陆鸣海,李家代表李胜天,徐家徐老,刘家刘老,孙家孙梦洁,巨浪科技公司高美琳全部都叫到中药厂的会议室,由凌蝶汇报关于中医院的情况。 当然,这次过来,主要是商量好注资资金和股份分配问题。 陆家陆鸣海是第一次前来中药厂,虽然早就听说过中药厂的名气,但是,他第一次过来。 他和陆鸣山是同胞兄弟,但是,陆鸣山在官场上,而陆鸣海则是经商,是陆家陆氏集团的主要代表管理层。 因为陆鸣山是官员,官员不能经商,所以平常陆家公司集团的事,陆鸣山是不会理会的,同样陆家同样不能光明正大借用陆鸣山在官场上的关系。 但是,陆家是排在上海第十家族上,排在吴家之后,因为周家已经倒下,陆家已经上身一位,排在第九位。 即使是那样,陆家人都觉得和其他家族的差距越拉越大。 所以,很后悔,当初在叶晨和陆家认识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早些把叶晨认识给陆家认识。 这一次,在听说叶晨要新开一家中医院的时候,陆家人自然是忍耐不住,让陆静作介绍人,把陆家介绍给叶晨认识,并且进行生意上的合作。 叶晨根本不知道陆家在上海地位和家世那么厉害,现在他从徐老那里才得知,因为陆鸣山在官场的原因,所以,陆家在上海显得很低调,几乎很少会听到陆家的消息。 但是,上海各大行业里面,都有陆氏集团的影子在里面。 叶晨看到这位穿着西装,显得很儒雅,那张脸看起来和陆鸣山有些相似的中年男子,他就猜到这应该就是陆鸣山的弟弟陆鸣海。 “陆叔,你好。”叶晨先主动打招呼道。 “叶医生,你好。”对于叶晨的主动打招呼,陆鸣海对叶晨的印象还不错。 当然,在去年还是前年,陆静那些三姑六婆,一些亲戚朋友,叶晨都有见过,只是没有见过陆鸣海。 这一次,陆鸣海是见到陆家里面的主要代表人物。 陆静和叶晨的事,陆鸣海早听说过,但是,他只是一个叔叔,倒是没有多大关注侄女的事。 至于其他,李胜天,徐老,刘老都是老熟人,现在已经很熟悉。 不过,孙梦洁看到高美琳也过来的时候,心中显得有些不舒服,她不明白为什么叶晨要把高美琳叫过来? 从那次叶晨离开孙家到高美琳别墅那里住下,孙梦洁不喜欢高美琳这个美艳寡妇,感觉高美琳把她的最爱抢走了一样。 现在看到高美琳越加年轻漂亮的时候,让孙梦洁感觉到有些惊讶。 毕竟,高美琳已经结过婚,还生过孩子,早已过了二十五岁,快到三十岁了,没想到,现在看起来居然那么年轻漂亮。 难道高美琳一直有化妆打扮? 如果只是保养那些,只要有些钱的女人,都很会过去保养。但是,保养得再好,那效果也比不上现在高美琳那白皙红润有弹性的肌肤啊! 叶晨看到高美琳和孙梦洁都只是相互点头一下,算是打招呼,并没有说什么的时候,叶晨表面上是放心下来了,实际上,他却是不放心。 但是,有什么办法,如果让孙家拿到中医院的股份,而到时高美琳没有拿到,那高美琳岂不是不高兴? 再加上,叶晨清楚,如果他以后还是和那些大小姐在一起,这两女以后肯定一起相处的,现在他想看看,两个女人的情况下,是否能够平和相处,如果两个都不行,更不用说更多大小姐一起的情况下。 在进入到中药厂那间小会议室里面,除了叶晨,陆鸣海,李胜天,徐老,刘老,孙梦洁,高美琳外,另外就是凌蝶在里面。 在叶晨和他们坐下后,凌蝶的秘书何莲给叶晨他们送来一杯茶后,凌蝶说道:“现在中医院那边的简单装修进展很快,你们可以先看看这些PPT资料。” 凌蝶在小会议室里面放映PPT资料,简单介绍租下那栋楼作为第一家大晨国药公司的中医院的情况。 从资料图来看,李胜天都觉得很满意。毕竟,像这样的纯中医院,在上海并不是没有,而是很少,而且,基本上都是私人小门诊的,安全方面没有得到确认。 至于其他三甲中医院,或多或少还是会带着西医的成分在里面,像一些现代医疗器械,一些西药等等。 即使是附属医院那里,很少带着西医的成分在里面,但是,里面也带着一些现代医疗器械检查,还有不少用到的急救西药。 如果是一些患者想要找到很单纯的中医院,基本上,只能到那些私人小门诊。但是,私人小门诊各方面又得不到保证,说不定到时还是会出问题。 所以,如果有这样大规模的一家纯中医院,即使是李胜天这些天,想通过中医治疗的情况下,那么他也愿意选择这种医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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