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晨来到廖氏国医馆的时候,已经是晚上的九点多。廖文恩都准备洗澡回去休息了,看到叶晨过来的时候,把他拉到一旁坐下。 “老白对你很满意啊。”廖文恩说的老白正是白名顺。 叶晨到那边不止把那些村民的病给治好,甚至把那个下蛊凶手给找出来,让白名顺对叶晨很满意。 如果不是知道叶晨在上海这边已经有女朋友,白名顺是很想把他外孙女金朵朵介绍给叶晨做女朋友的。 当然,叶晨和金朵朵也相处了一周时间,这两人到底如何,白名顺也不是很清楚。 “他还想我多呆那边,但是,我还是觉得上海这边比较好。”叶晨说道。 虽然他知道自己是答应廖老了才过去给东山村那些村民医治,但是,实际上,叶晨知道,他过去最主要目的是找到五毒教的踪影。 和廖文恩聊了半个小时,廖文恩已经很困,回去洗澡,然后回书房休息的时候,叶晨再上到二楼。 进到廖冰雪的房间,看到廖冰雪正在躺在床上看书,看到他进来的时候,也只是看了一眼。 叶晨先过去洗完澡,洗完澡在阳台那里吹干头发,进到房间里面,在廖冰雪旁边躺下。 “听说我爷爷那个老朋友有一个漂亮的外孙女?”廖冰雪不经意间问道。 她已经很清楚叶晨在上海的那些大小姐,即使她不介意和其他大小姐一起相处,但是,她觉得,这可能吗? 那么多美女一起,真的可能相互包容吗? 廖冰雪觉得不可能,更何况,国内是一夫一妻制,她就想不明白,到时叶晨到底和谁正式结婚?其他大小姐又给什么身份? 所以,现在廖冰雪是不知道如何形容叶晨。 “你是说金朵朵吧?我只是和她相处几天而已,并没有什么。”叶晨说道。 这一点上,他很清楚,即使叶晨和金朵朵呆在一间房里面有几天时间,但是,他一直睡在地上,而金朵朵睡在床上,除了那次在竹林里面,可能亲密一点外,其他都没有什么。 叶晨觉得,自己和金朵朵可能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以后也不知道还会不会见面? 叶晨简单将金朵朵的情况说出来的时候,廖冰雪才没有像刚才那样。 不过,她还是觉得叶晨的女人缘太好了,问道:“那你以后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叶晨问道。 “其他不说了,到时我和杨静雅,你选谁一起结婚?”廖冰雪看向他问道。 这已经是二选一,如果是五选一,到时岂不是更难选? “我也不知道。”看着廖冰雪那期待的眼神,他知道自己很难做出选择。 但是,以国内的婚姻法来看,肯定是不合适的。 所以,叶晨现在根本就不去多想,也不敢去想,他觉得以后时间到了,到时也就会解决了。 廖冰雪看向叶晨,叹了一口气,明显有些失望。 第二天,叶晨醒来的时候,廖冰雪还在他怀里,看着怀里的美人,叶晨知道,廖冰雪比他大几岁,女人又容易比男人老得快。 即使叶晨还不考虑,他一样还要考虑廖冰雪,甚至姜玉她们的年龄。 如果到时这些大小姐的年纪越来越大,而叶晨还是没有和她们结婚,即使她们自己没有觉得什么,但是,她们家人愿意那样下去吗? 叶晨在廖冰雪的额上亲吻一下,从床上起来,穿好衣服,去洗漱,从楼上下来,看到廖老已经起来喝茶看报了。 “廖老,早啊。”叶晨说道。 廖文恩则是笑了笑说道:“很少有年轻人像你每天都起得那么早的。” 当然,其他那些年轻人起得早是要去上班的。但是,叶晨根本不用去上班,每天都习惯那么早起来。 “那个高先生来找过你看病,现在要打电话通知他吗?”廖文恩问道。 “要啊,他的牛皮癣应该很快治好了。”叶晨说道。 廖文恩拿出他的老人机给那个高先生打去电话,高先生知道叶晨已经回上海的时候,也就急忙急忙坐车过来。 在高先生过来的时候,看到叶晨真的在这里,急忙向叶晨和廖文恩打招呼。 “我前些时间到云南那边刚刚回来。”叶晨说道。 “没事,叶医生,我知道你平常都很忙。”高先生说道。 在喝了一杯廖文恩给他倒的茶水后,叶晨检查现在高先生身上牛皮癣的情况,发现对方在前些时间连续喝了叶晨开的药方十五剂后,潮红已退,没有再出现瘙痒。 原皮损处已光滑有色素沉着,叶晨除了让他继续喝那副药方外,另外还要服用秦艽丸,八珍丸,如果再服用半个月下去,还没有完全康复,到时再过来找叶晨。 当然,也可以涂敷中药厂生产的祛湿药油,这样效果应该会更明显。 高先生谢了叶晨和廖文恩后,拿着药方也就离开了。 很明显像高先生这种牛皮癣治疗,如果没有对症下药,单是到那些皮肤专科医院,或者接受西医的治疗,怕是要花费很多钱都治不了。 现在叶晨只是给他开了药方,和开了两种药丸,自己到药店购买的时候,花费并不用太多,而且,效果非常明显。 这一点上,怕是许多医生都难以做得到。 至于另外那个得了肺痿的老妇女,叶晨知道,肺痿本身就很严重的,所以很难治疗,如果是按照中医来治疗,肯定要慢慢调理。 只要那个老妇女按照叶晨开的药方来治疗,叶晨有信心治好对方的病,并且减轻痛苦和减轻家庭负担。 廖冰雪起来做早餐的时候,已经是上午的八点多,在吃完早餐的时候,廖文恩并没有再到医院。 廖文恩让叶晨和廖冰雪出去外面转一转。 叶晨和廖冰雪离开廖氏国医馆,在滨江大道那里散步。上午有阳光,还算是不错,没有感觉到多冷,但是,大部分的市民都可以穿着厚厚的外套了。 因为廖老还在廖氏国医馆,在午饭的时候,叶晨和廖冰雪回去准备做午饭。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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