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爷子的身体,毕竟是比不上年轻人了,在看完孙子的情况,得知现在他情况后,就没有再留下来,坐车回到李家住的四合院。 在刚刚进到里面的时候,就看到一个保姆过来说道:“老爷,那黄老过来了。” “老黄?”李老爷子还奇怪。 虽然李昂然的父母听说儿子坠马,和黄小薇,叶晨有关。但是,李老爷子是什么样的人,当年还是上过战场的,他一眼就看出,是李昂然那些猪朋狗友故意推卸责任而已,这是李昂然他们自己年轻气盛,马术不过关自己出事而已。 不过,听说老黄过来,李老自己都觉得有些奇怪。 在进到里面,看到黄老正在那喝茶,李老问道:“老黄,什么时候过来了,吃午饭了吗?” “刚刚过来有半小时,听说你到医院看望你孙子了,这李家小子的情况如何?”黄军民问道。 “还是那样,死不了,也差不多了。”李老说道。 在他来看,还真的是有些羡慕老黄。在他们那一辈中,大家的情况都差不多,都他们儿子那一辈,差距开始拉开,然后到孙子这一辈,拉开的差距更大的。 当年因为计划生育,他们这些领导要带头,只能生一个,最多就只能生两个,像孙子那一辈,几乎每家每户都是一个儿子,最多也就是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黄文兵和李昂然是一辈的,只是黄文兵要比李昂然大几岁,而李昂然的年纪和黄小薇的年轻差不多而已。 但是,现在黄文兵军事大学出来,进入到京城军区里面,现在军职越来越高,混得越来越好。 但是,李昂然考大学的时候,最后是靠家里的关系进入京城的重点大学,进入到里面后,又没有认真学习,整天只知道玩女生,和那些猪朋狗友出去玩。 还没有多久就要大学毕业了,以他原来的情况,肯定是拿不了大学文凭的,只能依靠李家的关系,到时拿到毕业证。 毕业出来,像他那种情况,要么放到军队里面训练几年,如果有本事继续在军队里面呆着。 如果没有本事,想向官场上发展,到时会放到一些偏远的县城,或者附近城市的里面做一个领导。 但是,李老很清楚,现在官场很复杂,派系众多,以李昂然那简单的头脑,进到里面,不用三两下就不被人弄成什么样都不知道。 所以,李老早就考虑好,李昂然这个孙子,要么在军队里面看看有什么作为,要么只能经商了。 毫无疑问,对有关系的李家来说,让李昂然去经商是最好的,或者进国企里面,慢慢混上去。 但是,现在李昂然坠马,成那样了,军队是不用进去了,只能走经商这一条路,但是,现在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正常像普通人那样生活。 早知道是那样,李昂然就知道,不能让儿子,儿媳妇那样惯着,宠着这个儿子,现在变成这样,和那些废物有什么区别。 看到李老唉声叹气,愁眉苦脸的,黄军民问道:“李家小子的情况很严重吗?” “现在差不多还是在抢救中,怕是救过来,这辈子也就废了,我李家就他一个独生子,以后还不知道如何?”李老说道。 按理说,这计划生育很好,但是,现在却是弄成那样,早知道,当年无论如何,都要让儿子再多生几个,即使没有被李家认回来,但是,也不至于像现在李昂然那情况。 当然,他现在是羡慕黄老儿子孙子的情况。 不过,李老不好再说那些,而是问道:“老嫂子的病如何了?” “我老伴的情况差不多好了,这还多亏了叶晨那小子。”黄老说道。 李老知道周翠过年的时候就开始不舒服,后来一直在看医生和疗养,期间,他还亲自到黄家看过一次周翠,发现周翠的情况确实是有些严重。 没想到,现在居然都快好了。 “这叶晨,你是说小薇那个朋友吗?”李老问道。 其实,他对叶晨并不太了解,但是,感觉这个叶晨的名字好像在那听过,而且,觉得这个年轻人应该很有名气。 “是他,这次还真的多亏他了。”黄军民说道。 两人在这聊了一个多小时,在黄军民开始犯困,要回去睡午觉的时候,李老亲自送黄军民出到外面,并且让人开车送黄军民回去。 叶晨和黄小薇在王府井的美食街里面逛了一个下午,在黄小薇觉得很累的时候,叶晨才和她从王府井的步行街出来,上到车上,开车往三环的叠墅小区那里,上到楼上休息。 “今晚我们自己做饭吃。”黄小薇说道。 其实,在王府井那边吃了那么多的美食,黄小薇还不觉得饿。但是,晚饭还得吃,而叶晨又不想到黄家吃,这种情况下,只能自己买菜回来做来吃。 “可以啊。”叶晨说道。 晚上的六点多,黄小薇和叶晨手挽手,来到附近的菜市场,简单买了几个新鲜的肉菜,回到叠墅一楼的厨房,两人在里面做简单的家庭菜。 虽然黄小薇是世家出身,但是,她在做饭菜这方面,一定都不比其他人差。这一点上,让叶晨觉得黄小薇身上少了一点娇气,正好适合和她相处。 两人做好晚饭,简单吃完晚饭后,坐在一楼那里看电视,八点多的时候,叶晨听到门口铃声响起,发现是黄文兵过来了。 “大哥,你吃饭了吗?”黄小薇问道。 “我吃过了,叶晨在里面吗?”黄文兵过来问道。 “他在看电视。”黄小薇说道。 黄文兵进来,看到叶晨正无聊地坐在那里看电视,看到是黄文兵的时候,叶晨站起来打招呼。 “大哥,你过来了。”叶晨打招呼道。 “今天我听爷爷说了,去见了李家李老,很明显李老对你的医术很赞赏,想让你过去给李家那小子看病。但是,我觉得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你还是不要去做了。”黄文兵提醒道。 要他给坠马那李家小子治病,叶晨从来没有想过。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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