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薇还是提着自己那双高跟鞋,另外一只手,则是抱住叶晨的手臂,从峰顶上下来。 黄小薇走得不快,叶晨只能慢慢陪着她走。 等到半山腰的时候,赤脚走路的黄小薇双脚又痛得要命,叶晨蹲下来,让黄小薇趴在他背上的时候,黄小薇露出笑容,趴在叶晨的背上,叶晨站起来,再背着下到山下,一直出到香山公园外面的停车场那里,才把黄小薇放了下来。 现在黄小薇是双脚都起泡了,根本不敢穿高跟鞋,叶晨让她上到车上,叶晨再开车离开这里。m.biqubao.com 因为到了晚饭时间,叶晨离开香山公园,在四环一家粤菜馆吃完晚饭后,叶晨再开车往黄小薇住的叠墅小区那里回去。 回到叠墅小区附近的一家大药房,叶晨下车买了一些药,然后再回到叠墅小区里面,和黄小薇进到叠墅一楼,然后先去给她热了半桶的热水出来,温度适合后,再让黄小薇泡脚。 泡完脚后,叶晨看到黄小薇那白腻的脚底,已经起了几个泡。 “疼吗?”叶晨问道。 “有点。”黄小薇说道。 在叶晨拿出一枚银针,将那些起泡刺破后,流出了一些液体,叶晨用纸擦干净后,再用药粉轻轻洒在伤口上说道:“明天的时候就没事了。” 黄小薇没想到叶晨那么细心,当然,她知道,自己上一次治病的时候,正是叶晨那么细心,才把她的病给治好。 现在叶晨让黄小薇坐在这里看电视,等到晚上十点多,到时再洗澡休息。 而这个时候,黄小薇的手机响了起来,黄小薇拿出来看的时候,发现是陌生号码,看到叶晨的目光看过来,黄小薇按了免提后,那边传来李清华的声音说道:“黄大小姐,我是李清华,你的车需要我给你开去修理吗?” “不用了,下次注意点。”黄小薇说道。 那边的李清华急忙说是。 黄小薇不想和李清华多说,也不知道李清华问谁要到她的私人电话。 但是,叶晨都看得出,因为黄小薇家世的原因,那个纨绔子弟对黄小薇显得很尊敬。 “这些京城子弟就是那样,一个比一个嚣张,一个比一个无用,但是,如果家世比他们好,就会显得非常爱拍马屁。”黄小薇说道。 她在京城长大,早就知道这个圈子里面的子弟是这样。 叶晨不知道那些,但是,他从上海那些家族子弟看得出来,差不多应该也是那样。 晚上十点多,叶晨让黄小薇先去洗澡。 今晚去爬了一个下午的山,虽然天气并不是很热,但是,也流汗了。 黄小薇先上去洗澡,洗完澡下来,再让叶晨给她吹干头发,黄小薇躺在沙发那里继续看电视的时候,叶晨拿着他的那套睡衣再上去洗澡。 洗完澡下来,还不到晚上十一点。 叶晨不习惯用吹风机,不过,他用干得毛巾擦头发,再站在阳台那里吹一下,没有多久,头发就很干了。 “小薇,我们去睡觉吧。”叶晨说道。 “嗯,你抱我上去。”黄小薇故意娇滴滴地说道。 叶晨一把将香喷喷的黄小薇抱住上到二楼上的主人房大床上,将她轻轻放在大床上,黄小薇却是抱住他没有放开,主动亲吻起了叶晨。 第二天大早,叶晨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上午的八点多,暖和的阳光透过窗口照射进来,让叶晨浑身觉得懒洋洋的。 看到一旁的黄小薇还没有醒来,现在叶晨也没有其他什么事,他没有起来那么早。 在叶晨和黄小薇起来的时候,已经是上午的十点多。 两人洗漱,打扮一番后,叶晨准备和黄小薇去吃午饭,到时再回黄家四合院,看看黄小薇奶奶的情况。 如果黄小薇的奶奶喝他开的药方下去,效果非常明显,应该不用多几天,他就可以回上海了。 在叶晨和黄小薇从叠墅楼上下来,往停车场那里过去的时候,坐在车上一直在那等着的李清华急忙从车上下来。 他没想到,这个年轻人真的和黄家大小姐住在一起。 难道这个年轻人的身份真的不简单,已经得到黄家认可了? 李清华却是发现,在京城的子弟中,虽然也有姓叶的,但是,并没有叶晨这一个年轻人的名字。 “黄大小姐,我等你好久了。”李清华急忙说道。 “你怎么又过来了?”看到李清华的样子,黄小薇还怕叶晨她和李清华这个小子的关系。 毕竟,昨天碰到对方,今天对方又过来这里。 “虽然你说你的车不用我修理,但是,我想还要要修理比较好,毕竟这车是被我撞坏的。”李清华说道。 黄小薇都懒得理会李清华这种人,在她和叶晨上到车上的时候,李清华看到黄小薇没有什么神色,以为黄家大小姐生气了,急忙看向一旁的叶晨说道:“小哥,昨天真的对不起,不如我今天请你去吃饭,再带你认识一些京城的朋友。” “什么朋友?”叶晨问道。 “还不是他那些猪朋狗友。”黄小薇说道。 黄小薇知道,李清华那些朋友,主要也是这个圈子,差不多都是那些官二代,家世都是差不多的。 黄小薇觉得这些人好的没有学,坏的倒是学了不少,她是不喜欢叶晨和这些人在一起的。 不过,黄小薇很快想到,既然自己都把叶晨当成男朋友,未来的丈夫,她也不想父母,爷爷奶奶再为她的婚事操心,甚至,不想让她许配给那些门当户对的官二代的时候,她觉得还是让更多人认识叶晨,知道叶晨和她在一起比较好。 “黄大小姐,我那些朋友的能力确实很一般,但是,吃喝玩乐不比普通人差,你这位男朋友,只要跟着我们玩,保证很高兴。”李清华说道。 黄小薇瞪了李清华一眼,李清华知道自己说错了,因为在其他人看来,他们的吃喝玩乐,不过都是玩京城那些大学的漂亮校花。 这件事,只能私底下说,却是不能当着黄小薇的面前说出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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